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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甜到最后应有尽有[快穿]》 时隔多年,再次学习竞赛知识,傅语昭捡起来轻而易举。但她发现,她这个复习的,却没有盛忆这个初学者学得好。傅语昭学这些,是为了竞赛,是为了钱。而盛忆学这些,却像是在享受获取知识的这个过程,又快又牢固,不得不让人佩服。
要是回到高一,傅语昭估计得建议盛忆去报学校的机器人编程等课外活动,不过那时候盛忆估计也没钱。四中虽然是公立高中,但这种兴趣课一般是不包含在学费里的,得另外交钱。
联邦公大的冬令营为期十四天,其中前十天,基本就是白天听联邦公大的课和培训,晚上吃喝玩乐。最后四天,就是检验成果的时候,竞赛结束,当天晚上就会出成绩,保送名额在学生们回学校之后就会确定。
联邦公大是全区最牛逼的大学,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联邦公大的各个专业都达到了全区顶尖的水平,被称为最高学府,也是全区最难进的大学。Y市四中来了将近四十人的学生,Y市其他中学零零散散加起来也有上百了,再加上其他市的高中,总共来参加竞赛的,高达五千人。
而且这五千人,都是各个高中里精英中的精英,为了招待她们,联邦公大空出了很多栋学生宿舍给她们住。这是盛忆第一次住进大学生宿舍,看上去和她们四中四人寝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不得不说,大学校园比高中校园大得多,在校园里,从一栋教学楼去另一栋教学楼上课,甚至还需要搭乘摆渡车。这段时间的摆渡车也是免费的,在校园里碰见了就能招手搭乘。
傅语昭早就来过联邦公大,她曾经也是联邦公大的学生,看见这一幕,还挺熟悉的,不由得有些怀念。这里的学生都没她熟悉联邦公大的校园,盛忆跟着她,完全不用担心迷路的问题。
秦思安则不一样,她的朋友要么是2区的名媛,要么就是八班的同学,没来竞赛。虽然她家境优渥,但交际能力是单向的,也就是说,别人来巴结她,她才会给人好脸色。结果冬令营来的都是各个学校的学霸,要么是专心学习,要么就是跟自己的朋友玩,根本没人搭理秦思安。
傅语昭想着秦思安先前还借钱给她们,而且人也不坏,长得也可爱,每次吃饭,特意叫上了秦思安。大部分时候,她们都是在食堂吃饭,联邦公大的食堂在寒假专门为她们开放,做的菜也是多种多样,且十分美味。
但曾经在联邦公大读了本科又读完研的傅语昭知道,平时联邦公大食堂可没这么好,这明显是招待客人,特意换了批厨师和食堂打饭的叔叔阿姨,手都不抖了。
因为食堂美味,校园环境好,宿舍条件也不错,饭桌上,傅语昭听好多人说以后要来读联邦公大。其实这也算是小范围内的招生宣传吧,联邦公大确实不错,不过比她们想象的还是差了点,专业性没的说。但这些都是以后要考虑的事,傅语昭目前得先关注竞赛。
盛忆是个要么不做,做了就必须做到最好的人。因为联邦公大冬令营参加的人非常多,快赶上了一所高中的总人数了,所以每到饭点,食堂人非常多。盛忆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她不喜欢排队排很久,以前在四中,她都会错开时间打饭,一般就是等人排队排完差不多了,她才下楼去食堂。
傅语昭和盛忆走得近之后,她经常会担心盛忆打不到饭太可怜,就会跟秦舒婷几个一起打饭,然后替盛忆打好,等盛忆下来,就直接叫她过来吃。
叫上秦思安一起吃饭后,她们几个就不打饭了。秦思安娇生惯养的主,她从来就吃不惯食堂的饭菜,直接让司机从餐厅打包送过来,连外卖都不点。
蹭着秦思安的饭菜,傅语昭吃得比猪还多,高档餐厅打包送来的食物,简直赚翻了好吧。秉承着不浪费的节俭美德,秦思安点的菜很多,都是傅语昭和盛忆两人硬塞吃完的。
对此,秦思安免不了又嘲讽了她们俩一顿,说什么跟没吃过饱饭一样。傅语昭脸皮厚,根本不在意,盛忆不同,每次秦思安这么说,盛忆就尴尬地收回了夹菜的手,默默地放下筷子,尽管她还没吃饱。盛忆饭量挺大的,估计是在家干体力活多了,饭量自然就大。
傅语昭皱眉,继续夹菜送到盛忆碗里:“别听她胡说,她就是没被饿过,等她饿一顿就知道食物的珍贵了。”
盛忆脸红得跟虾一样,看着秦思安,秦思安咬牙:“看我干什么,吃你的!”
傅语昭瞪她:“你凶她干嘛!”
“我哪里凶她了?”秦思安震惊。
两人吵架的时候,盛忆默默叹了口气,把虾剥好放进傅语昭碗里,再吃自己碗里的。这两人虽然偶尔确实会吵得很凶,但每次都是傅语昭赢,占了嘴贫的便宜,每次傅语昭都能把秦思安气得快哭了。
结果秦思安就记吃不记打,下次傅语昭叫她一起吃饭,她还请两人吃。
傅语昭脸皮极厚,连带着盛忆也跟着蹭饭,只不过一个是心安理得地蹭饭,一个是心惊胆战地蹭饭。秦思安虽然嘴上说得很恶毒,但每次也没有拒绝这两个人。
原因她自己很明白,这两人相处起来还行,就是傅语昭嘴上不饶人。两家长辈又都认识,算得上是世交,而且对上盛忆,秦思安也有种说不明白的复杂感情。
一方面,她觉得自己爸妈对盛忆太好,她很不爽,经常为此发脾气。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有个和她实力相当、智力也差不多的人,还有点惺惺相惜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