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作品:《死在婚礼之前by》 我们第一次闹矛盾的三天,我给他发消息他不回,我故意约他一起吃饭,他也是赌气地回一句“对不起,上课。”
最后一天,我短暂的愧疚已经过去,对他的态度有些心寒和生气,便发消息说,你来劲了是吧。
他不回。
我说,那行,以后我们也别说了。
我自己去吃。
然后打开免打扰并且插上耳机,故意步行去了东校区的餐厅。
我想我是为他好。
同性情侣在国内并不好走,若是哪一天他玩够了想离开了,我好歹让他没有顾虑地离开。
学校里有一个偌大的湖,晚上湖边有弹吉他的歌者,牵着手在石凳上并坐的情侣,和带着孙儿或者宠物出来遛弯的老人。
我找了个没人的石凳坐着。
晚上的湖边还是有点冷的,风拂过的鼻尖,我蹭了一下,打了一个喷嚏。
我搓着胳膊,心想我真是闲的,东校的餐厅和西校的的餐厅口味又没什么两样。
谢宸旻简直幼稚死了。
我就是提醒一下,又不是不相信他。
如果可以我还想去隔壁警校借个手铐,一人锁住一只手之后,把钥匙扔进湖里,他这辈子都休想解开。
但是我又不能。
我也很纠结,我怕终有一天我们俩人会受伤,但又怕真的分开我会割舍不下。
我知道他也这么想。
但这个傻子选择这种赌气冷战的小孩发泄脾气的方式真是蠢到家了。
我在湖边平静了一会儿,终于看了一眼手机。
谢宸旻一人发了九十九加。
还有他舍友也在喊我。
他一个人发了数不清个“对不起”。加上他舍友发来的数不清的“我错了”——后面跟着一条:旻哥刚才抢走了我们的手机。
他问我在哪儿,他跑去了西校区的三四餐厅,都没有找到我。
他说他是个混蛋,他不是故意不理我的。
他说对不起。
直到最后的,求求你了回我吧。
我想我可能语气过重,让他误会了什么。
我先给他舍友打了电话,他舍友很急地告诉我。
林哥,你就见见旻哥吧,他从中午开始就在找你,要疯了似的。
你到底在哪儿啊。
我说,我就在你们宿舍附近的湖边。
想起跑遍了整个校园,中途连宿舍都没时间回的谢宸旻,他舍友们发了三行省略号,说,心疼旻哥。
……
我喜欢清冷平淡的生活,消息爆炸在原来的我看来,是一种灾难。
但这个浑身带着光的家伙闯了进来,我的生活从此跟平淡无缘了。
我想,只要有可以燃烧的机会,我原来还是不愿甘于平淡的。
我把他的九十九加一条不拉地看完,期间他又发了十多条。
我回道,我在湖边。
有点冷。
他疯狂发送停止了。我猜他正在奔跑。
直到那个满身是汗,气喘吁吁的傻子再次出现再我面前抱住我,心脏不停歇地撞向炙热的胸膛的时候。
我冥冥之中产生了一种想法。
我觉得这个人其实可以走下去的。
是那种即使他见过了外面的万千风云,浩瀚景色,即使畏惧流言和偏见,也能够给手中的稻草留出一角赤诚滚烫的温度的那种走下去。
是那种他只会把会害怕的,不完美的柔软一面露给稻草看,在外面却是坚不可摧,所向披靡的那种走下去。
我想,不要再去想会不会分开了好吗。
我为何要在意外界的目光,现在是这样,以前也是这样的啊。
那时候湖边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和带有各种色彩的目光,我揽着谢宸旻的脖子,咬住了他还在喘粗气的嘴唇。
说道,我再也不说那些话了,对不起。
谢宸旻跟只大狗一样把喘息的头埋在我的颈边,像是吓乖了,闷闷地说道,我不怪你,真的。
我说,嗯。
我又何尝不是小孩子赌气。
……
我去世的第三天,谢宸旻在我房间里抱着招财睡了。
第四天的时候,它请了假。
我想可能是昨天的一顿吐,把胃给伤到了。
我看着他从我身边缓缓坐起,躬着背,把头埋在膝间,独自在床上坐了很久。
直到招财也醒了,抬起一颗脑袋朝他吐舌,然后“嗷”得一声被谢宸旻拉来当了抱枕。
旺财的大脑袋歪了歪。
……
我轻抚着他的背,说道,谁让你喝那么多的。
他说,学长毕业了,我高兴。
我沉默了一下,道,不用装了。
他仰起十分委屈的狗头看着我,他说,我不高兴。
我摸摸狗头。
谢宸旻衬衫上粘着酒渍,就这样贴紧了我的胸膛。
他说,你一个人在那里一定要好好的,等我毕了业,就去找你。
我说,你不读研了吗。
虽然这不是我校的名牌专业,计科专业的就业率很高,而且我觉得我不适合搞研究,在一家国内发展很不错的互联网公司签了我之后,我便没有再去想考研的事情。
但谢宸旻的专业不同。
凭着我们学校的名头,可以让他在读完研之后,直接拥有一个让人望尘莫及的管理职位的机会。
他说,我读,我去你们那边的城市读。
我说,那边没有工商好的学校。
他说,但是那边有你。
我说,情话对我无效。
他说,你想让我独守空房吗?
我认真道,谢宸旻你不是小孩了,你要负责任地看待你的人生。
我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说,我就想让你考,然后到个好公司做高管,以后我花你的钱,跟程序员说再见,行吗。
他似乎连一秒钟都没有考虑,便道,那行,这是你说的。
很久以后我才猜想,这段对话是不是他早就设计好的。
这家伙一直想让我远离那该死的计算机语言,他对我问过我,做选择吧,代码和我,你更喜欢哪一个。
我说,你。
他开心了便会把头枕过来,给我看他手机备忘录上记的山川湖海。
他像是导游似的一个一个地说,说,等我们结婚,就把这些地方挨个旅行个遍。
我嗯着,等他说完,最后问道,亲爱的男朋友你说完了吗,我要编码了。
谢宸旻最大的情敌是电脑。最不喜欢的地方是酒吧和网吧。
……
谢经理从床上起来,跟招财打来招呼,拖着昨晚喝坏了的胃,抱着一本《c语言程序设计从入门到精通》。
去了网吧。
我记得学校有一次机房维修,刚赶上临近计院期末考,我的电脑挂了。
命运简直是跟我开玩笑。
但是那时候谢宸旻神奇的人缘帮了大忙。
他让校边上那家网吧老板专门留了个安静的地方给我。每隔两个小时,就会送上杯热水。
由于老板的行为太诡异我还特意计了时。
然后打着打着,屏幕上就会出现谢宸旻那颗帅气脑袋的倒影。
他小声说,老婆,吃饭了。
然后被我踹出网吧。
……
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小混混们大概以为他有毛病。
我也觉得有点。
要是在一本书里就能从小白变大佬,那我在大学蹉跎了四年干什么。
他用了一天,把那本书从头翻到尾,我不知道他懂了没有。
但我知道他写出的那一大段冗长啰嗦可是又笨拙得勉强可行的代码,绝对不是一天就能搞出来地。
原来他在大学里买地那些书,没有全都当作睡觉的枕头。
他盯着最后输出“你愿意吗”的那行语句愣了很久很久。
最后抱起衣服走了。
他没有执行。
我也知道它执行不了的。
网吧的电脑上没有编译器。
……
他说他要给我一个惊喜,他要利用他的情敌,在婚礼上给我一个惊喜。
我当时还纳闷,什么情敌。
而他不语。
……
你说世界上真的会有孟婆这种人吗。
大概是人编的,想来在自己死去,饥寒交迫的时候有个人递上一碗热乎的汤,让人喝掉之后忘掉一切……至少在自己属于过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丝证明是有滚烫的热度的。
我死了五天,没有见到给我汤的人。
传说人死后只能在世上停留七天。
我每天跟着他,大概在我头七的那天就能触碰一下他了。
虽然没人能看到我的灵魂。
谢宸旻继续请假,他去了他母亲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