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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马的故事

    “干嘛老是发呆?”马兰兰披上外套,走到院子里,又看见宋秋一个人发呆。
    “多少城里的人千里迢迢跑来就是为了发呆,我每天住在这里,怎么能浪费了这么好的资源?”
    “你喜欢这里吗?”马兰兰靠在宋秋肩膀上,把玩着宋秋细长的手指。
    “喜欢啊,有你的地方,我都喜欢啊。”
    “当初干嘛一定要跟我回来?”马兰兰想说的,当初,也许她们的感情还没深到生死相随的地步,真要分,也不是不可以。
    “那年马儿就要四岁了,四岁的孩子就开始有记忆了,我不想以后她把我对她的好,都算在别人头上。”宋秋浅浅的笑着。
    “弄了半天,你就是舍不得马儿!”马兰兰使劲拍了拍宋秋的肩膀。
    本来还以为这个死东西会说些甜蜜的话哄她的,谁知道竟然是为了孩子!气死她了,还不如不问!
    “没有你,我干嘛要关心马儿?你当我爱心泛滥么?”
    “哼,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真心不真心的,你晚上感受不到吗?”
    “喂,轻点啊,再捏,这手就要废了!”
    马兰兰手上的力道稍微轻了点,还是没有松开。
    宋秋讨好的笑着:“兰兰乖哈,这手可是用来生活的,要用它弹琴挣钱,晚上还要用它来制造和谐。可千万要爱护好啊。”
    果然,手更疼了,可两个人心,很暖,很甜。
    作者有话要说:  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谁都有过往,却不该成为前行的阻挡。
    每个人,每段情,都可能会是意外。只想说,如果是你,也不错。
    番外
    “今天是二月十四哟。”宋秋在清晨恢复意识后第一个浮现在脑海里的概念就是这句话。为了不迷糊地又把今天给忘了,她已经提前一个月在手机里设置了备注,跟着倒计时一同期待着今天的到来。
    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旁边的马兰兰嘟哝了一声,往自己怀里抱着的那团被子里面又钻了钻,散开的头发将她半个脸遮住,宋秋看着她,轻笑了一声。帮她把被角掖好,裸、露在外面的肩膀也替她盖好,没有了自己的拥抱,不用一会儿,兰兰的肩膀肯定要起鸡皮疙瘩。
    推开房间的门,外面是一个很大的露台,距离地面有一层楼的距离。这是兰兰哥哥和大嫂负责打理的客栈,叫做等待。宋秋和马兰兰用家里给的那块地经营着一家不错的酒吧,现在已经越来越有名气了,大研那边的商业味道越来越浓,不少驴友和背包客都会慕名打车到束河这边来逛逛。随着客流的增加,酒吧的生意自然是愈加红火,宋秋每晚的表演也变成了口碑重点之一。那个酷酷的,不苟言笑的,总是穿着简单衣饰的主唱,让人印象深刻。
    还听说,主唱和老板娘是一对情侣,老板娘是当地人,而主唱则是北京那个大城市里来的。因为一场偶然的相遇,使得她们产生了爱情,尔后主唱为了爱情,放弃了一切,义无反顾地来到了这里,在这里陪着爱人,一同生活,一起变老。传说就这样在驴友们间传开,慢慢变成了浪漫的爱情神话,来自全国各地的拉拉情侣或是还在拉拉路上迷茫不已的旅客,不辞千里的前来,只为亲眼见证她们听到的故事,是否真实。但是谁也没有看到过主唱和老板娘间有亲密的举动,只听说她们的确是住在一块儿。
    “不一定要在大庭广众卿卿我我,也不一定要紧紧相拥,证明给比别人看,我们在相爱,只有我们知道就够了。”宋秋常笑着指指酒吧墙上客人们留下的便签条,寥寥数语,却诉说着一个个难以忘怀的故事。还有一些客人难掩心中失望,便在便签条上写下对主唱和老板娘的美好祝福,不管她们是不是一对,都希望她们能好好的。
    马兰兰的哥嫂原本是开小面包接送游客,赚点小钱,后来宋秋拿出一部分酒吧盈利的钱,让他们把白沙的一家老房子给盘了下来。也算是大半个乡亲了,跟房东直接签约,一口气签了五十年,价格也还算实惠。
    重修装修,宋秋把客栈和自己的酒吧做了绑定,免费负责两个古城间的接送,反正哥嫂也有车,这样一来,两边的生意都不错。正巧,白沙也开始了商业兴建,周边的客栈跟着多了起来,不过等待客栈开得早,又有宋秋的酒吧帮着宣传,带动起来的客流基本都首选入住等待。
    “秋,今天怎么起得那么早?”身后的门被推开,马兰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眼睛还是微眯着,睡意朦胧。
    “今天的太阳真好,我都不舍得睡了。”宋秋没有坐着,一直站在露台上,不远处的露台另一端,飘着客房换洗下来的白色床单。
    “这里哪天太阳不好了?”马兰兰对于宋秋这种扯开话题的行径完全习惯,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打了个呵欠。
    “还困?怎么不多睡会儿。”搂着马兰兰的腰,宋秋在她脸颊亲了一下。
    “你哪天不把我折腾成这样,还好意思问我困不困。”马兰兰更加无语,女人三十四十什么的,她们现在算是渐渐体会到了。每当夜色降临,从酒吧回来,洗漱完毕,原本躺在床上安静说会儿话的,结果就那么一两句话,也能把身子勾得像是火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的探索和回味。宋秋根本就是一头不满足的兽,手一旦进去了,就不肯轻易出来,非把她里面的褶皱给一寸一寸摸透。偏偏她还就喜欢宋秋作怪的手,激、情的巅峰,自己的手抵在入口,不肯让宋秋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