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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厚脸皮前男友跑来要当我室友》 要高暮快步走,他也做不到,毕竟腿都弯不了,只能扶着墙一点点往前挪,待他跟着杜逍进入浴室,里头已是雾气缭绕,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酸味,刺激得人直想打喷嚏。浴缸里荡漾着冒白气的浅褐色的液体,仿佛是个放大版的陶瓷酸菜锅。
“我是借了水泥清洗剂回来的。”
杜逍一手试着水温,瞥了眼高暮手中的玻璃瓶,他抢过瓶子放地上道:
“怎么,你想泡这里面?也不怕毁容。”杜逍擦了擦手,指着热气腾腾的酸味浴缸要高暮进去,“你躺里边,快点。”
“我腿弯不了。”
“啧。”
杜逍啧了声,叉腰围着高暮走了一圈。从后推一把太不人道,叫个人来帮忙他也一时想不起人选,无法,他只得卷起袖子扎稳马步下蹲,环住高暮的屁股想把人抱起来。高暮比他高,也比他壮实,生得肩宽体阔,他当初看上人家,这三点没少立功,现在却反过来摆了他一道。杜逍龇牙咧嘴地拖着高暮往浴缸去,感觉腰都要断了,他后悔自己的审美了,喜欢个小巧可爱会嘤嘤嘤的不好吗,偏喜欢了个遇事不决,逃跑解决的大本钟。
“走你!”
“哗啦。”
高暮的入水,让一缸醋水洒了杜逍一身,他嫌弃地抬手左闻闻右闻闻,一把抓过毛巾,坐在浴缸边往毛巾面上倒玻璃瓶里的清洗剂。一时浴室中只剩刺啦刺啦的布料摩擦水泥声,朦胧的环境本该暧昧无比,里头却偏偏混了不可忽视的酸味,就像他和高暮,以往看似甜蜜的六年,其实只是两人有意忽视彼此埋藏起来的雷罢了。
“以后别干傻事,你最多站桩孔外拉人,别再傻兮兮地往里跳。”
“嗯,好。”
杜逍知道高暮只是口头答应,下次再有这种事,他还是会往里跳。他就是从这样一个道德感十足的家庭里出来的,这份道德感给杜逍带来了个损友孟颜,相反的,也大概、可能、或许终结了他俩的六年。
“眼睛闭上。”
高暮听话地闭上眼,他面朝杜逍,脸被对方捧在手中。杜逍不敢拿水泥清洗剂直接搓高暮的脸,那玩意腐蚀性太强,他只得换了块毛巾沾上浴缸里的醋,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擦着手里那张脸。高暮闭了一会儿眼,又不老实地睁开了,直直望着杜逍,杜逍知道他在看自己,他本不想理会的,可那目光过于炙热,身处环境也过于炙热。
“闭眼。”
高暮这回不听话了,仍是望着杜逍,杜逍被看得发毛,手一滑,把高暮脸颊划出一条红痕来。他下意识看向高暮眼睛,这是他后面几个小时里最后悔的决定,高暮眼神里的东西他只消一眼便明白了,他应该、且必须逃,可这双眼睛是他当年一见钟情的罪魁祸首,他既想逃,又想陷进去。
虽是高暮先靠过来的,但杜逍没有躲,整个人仿佛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力。高暮的嘴唇微凉,还有些磨砂感,细小的水泥颗粒在他俩的唇齿间来回移动。他初时只是轻柔地舔舐杜逍的唇瓣,在没遭受拒绝后,他更大胆地探进对方的口腔中,滑过牙齿,缠住略微瑟缩的舌头,啧啧的水声与浴缸中搅起的波浪声交相辉映。
接吻的感觉对于杜逍来说太久违了,他已经忘了差不多了,以至于再次体验,他有好长一段时间处于一种稀里糊涂的状态中。比起正在与他接吻的对象是高暮这件事,他满脑子都是“这是接吻?”“接吻是这样的?”之类的疑问。
汉弗莱波特不应该偷懒,但却由此让蒸汽机效率翻了倍。
康斯坦丁不应该每次结束实验后不洗手,但却由此发现了糖精。
章生二不应该因为嫉妒而往他哥的窑里泼水,但却由此成就了哥窑。
分手了的杜逍和高暮不应该在不清不楚的状况下接吻,但却由此……
不应该的东西就是不应该!
杜逍一下清醒,他一把推开高暮,往后踉跄了几步,背脊抵在卫生间门上大口喘气。高暮条件反射想往后撑一把,只可惜浴缸壁太滑,他没撑住,整个人没进了醋水中,呛得他说不出话来。
“你、你、你自己洗吧。”
杜逍将两块毛巾扔进水中,闷头快步离开浴室,他一时头昏脑涨,出了浴室想不起来要干什么,傻乎乎地绕着客厅走了好几圈。
“对,要买醋,还给老伯。”
杜逍自言自语道,穿着那身醋水干了后酸味弥漫的衣服,抓过手机和钥匙,迅速跑出了大门。下了没几楼,手中的手机震了震,杜逍以为是高暮发来的,便没去理会,直到在超市逛了一圈,要给两瓶醋付钱了,他摁亮手机,才发现信息是来自公司群——他已经完全忘了讨薪这回事。
“@所有人讨薪组的同事们,还想要钱的,星期六鸣水楼集合!堵老板!”
杜逍想了想,星期六高暮一般是不出门工作的,正好,他俩现在也尴尬,总得有个人要识相点。他在群里回了个“1”,而后把两瓶醋的钱付了出去。
☆、第九话
鸣水楼位于这个城市的边缘地带,再往西几米便是另一个城市的地界了,杜逍从家出发,两个多小时都花在了路途上,坐完地铁还得再换两路巴士,没到地方,手机倒是先收到了来自隔壁市的欢迎短信。他到得不算早,可集合地点却只有零零散散几个人,直到过了集合时间,也不过才十几个人而已,与上一回两个巴士都不一定拉得下的人数比,简直天差地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