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蹂躏他
作品:《总有我来拥抱你》 入春的风还裹着冬季的气息,带来冷冽的凉意,暖阳透过密密的树叶洒下来点点斑驳,在充满青春气息的校园里,夹杂着少年少女们的欢声笑语。
教学楼二层靠后的教室,宋知晚坐在窗边的位置,单手撑着下巴,一头长发简单的扎了马尾,有些略微凌乱,已经长至眉眼的刘海遮住了那双如深海般的眼睛,只见巴掌似的脸对窗外美好的景象没有半分喜乐,反而却散发着阴郁的气息。
在那看似温暖的太阳,里面蕴藏的黑子随时会发生爆炸,效果相当于上百亿颗巨型氢弹同时爆炸,足以让地球毁灭,一想到这些,这些欢声笑语在她眼里就变成了吵闹的噪音,如果生命的尽头是这样度过的,那也太可惜了。
一支黑色钢笔在她的手中已经做了好一会儿的360o旋转动作,坐在一旁的方舒怡看的傻眼,能将笔转的这么溜的,她还是第一次见,大多数人基本没几秒就立马掉在地上。
方舒怡抬眼看了一会儿,她的这位同桌,什么都好,就是太安静了,如果不是上半年其中一次月考那几乎接近满分的物理成绩,恐怕和大多数普通学生在整个高中时代都是默默无闻的,人生中有过一次耀眼的时刻,虽然很快就会泯灭,但总比从没有过高光时刻的一生好得多。
课间休息的时间有些长,方舒怡从座位上起身走了出去。
在方舒怡走出教室的一刻,宋知晚顿时感到一种如释重负的自在。
就是那样的眼光,羡慕、探究,还有连本人都尚未察觉的恶意,她最怕的就是这样的眼光。
停下手中转笔的动作,宋知晚在一张白色纸张上描摹着一副肖像,想到什么,上薄下厚的唇弯了一下,物理学与绘画存在着莫大的鸿沟,而她却在这段时间喜欢上了绘画,是因为物理世界与绘画世界都有着杂乱混沌的秩序这一共同点吗?
不,是因为陆唯羡。
她第一眼见到他,只有一个想法:蹂躏他。
自初潮进入少女时代,她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想法,她那阴郁昏暗的世界突然破了一角,她也得以窥伺自己,才发觉自己竟然有一颗淫荡的灵魂。
内心怪癖又阴郁已经够糟糕了,没想到连灵魂都如此不堪,宋知晚对这个世界绝望透顶。
在陷入自我谴责之际,宋知晚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陆唯羡的场景。
中考后休息了将近两个月便匆匆开始了高中生活,她从拥挤的公交车下来,走到市一中门口,那几个用金色颜料粉刷在高墙上的学校名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一中是整个B市排名第一的高中,每一个进来的学生都有些天之骄子的心态,那闪闪发光的金色标志对他们来说就像加冕的王冠,每个人都憧憬着登上宝座的那一天。
而她却卑微到想躲起来,宋知晚连头都没敢抬,只顾着匆匆走进校门。
踩上台阶的一刻,她听见一道好听的声音在说着“同学”,大概不会是她。
宋知晚稍作停顿,继续往前走,等走完整个台阶,她面前站了一个人。
她低着头,只能看见他笔直的一双腿和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那人失笑的叹了一下,“同学,叫了你好几声了。”
嗓音温润,近在咫尺,她却感觉出这人的疏离与冷漠。
收回停留在他一双鞋子上的视线,磕磕绊绊的回,“是.......是吗?”
“你东西掉了。”
说完一只白皙的手被放她面前,手腕的小骨微微突出,他的手指修长,指节分明,在拇指与食指之间,夹着她的登记表。
是她的东西,可是是什么时候掉的,她竟然都没发觉。
她伸手接过,“谢谢。”
少女低着头,看不清她的脸,陆唯羡情绪很淡,看了眼她伸出来的手,细细的,没什么肉。
等少年走了,宋知晚才悄悄的抬起头来,她觉得此刻的自己就像一只小老鼠,姿态很低,
少年凭着一双长腿,步伐迈的很大,宋知晚只隐约看到了他的身形,瘦瘦高高的,穿着白色T恤,干净纯粹,连背影都透着精致。
知道他的名字,还是在军训结束后的第一周,他代表整个高一新生上台讲话。
原来他叫陆唯羡啊,从他的声音响起刹那,宋知晚就知道了他是那天捡到她登记表的少年。
讲台很高,他站在讲台上,连人都拔高了好几分,少年的姿态优雅,举手投足间都充满着自信,只有在良好的家庭中才会培养出这样的人。他说话时不徐不疾,可又低沉抓耳的很,台下已有不少女生对他表示喜欢。
宋知晚站在台下,也许在少年的视野里,台下的一群人只是一堆聚起来的蚂蚁,黑漆漆一片,这些蚂蚁却妄想着他,真是不识好歹。
而她更糟糕,她想蹂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