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页

作品:《深度迷恋

    她仿佛成了他人生中可有可无的陌生人。
    身边又是同学们幸灾乐祸的声音。
    “你看,我就说闻骆学长喜欢温柔大方的女生吧,盛时烟和闻骆学长多般配啊。”
    “就是,明栖天天事儿那么多,没有男生会喜欢那样的女生吧。”
    ……
    “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么,追求她的男生都是看上她家的钱了呗。”
    才不是呢,就算她脾气差不懂事人还总是作天作地,但闻骆哥哥就是无条件喜欢她的。
    明栖这么想,可脑子突然冒出一个声音反驳——别傻了,闻骆有亲口承认过喜欢你么?
    ——对你好就是喜欢你了么,人家是有绅士风度懒得搭理你。
    这声音在她耳边坚持不懈地重复着,像是来自地狱地咒语,明栖捂住耳朵蹲下,却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只能任由悲哀的情绪一点点将人缠绕。
    “七七,七七……”
    隐隐约约之中,好像听到了有人在呼唤她,他艰难的睁开眼睛,就看到闻骆那双充满关切的眼睛。
    冬季的太阳永远消失的很快,天空阴了点儿,冷了点儿。
    闻骆双臂抱着她,温柔又无奈地说:“怎么真的睡着了,不怕着凉么?”
    明栖脑子混混沌沌,甚至一时间反应不过来这究竟是现实还是梦里,揉了揉眼睛,又在闻骆的胳膊上狠狠捏了把。
    闻骆因为着突如其来的动作痛苦了下,眉毛高高皱起,却还是好脾气问道:“怎么了?”
    “疼么?”明栖问。
    闻骆点了点头:“疼。”
    “哦,”原来回到现实了啊,明栖淡淡地收回了手,悄悄垂下了头:“疼就对了。”
    闻骆不明白她思维到底跳跃到了哪一步,反问她:“为什么?”
    她乖乖回答:“我刚刚梦见你了呗。”
    闻骆笑着说:“梦见我了就要捏我啊?”
    “当然了,”明栖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因为梦里你欺负我了。”
    “啊?”闻骆揉了揉她的脑袋:“这怎么可能,我怎么敢。”
    “也对哦。”明栖点了点头,他这辈子跟自己说的最重的话都还是装着腔调的那两句。
    她怒了努嘴,给他的反常找一个合适的理由:“可能是现实中不敢做的事情,留到梦里来做吧?”
    闻骆:“……”
    明栖接着说:“我现在很生气也很难过,所以最近会对你有点儿不好。”
    闻骆:“……”
    头一次见有人把“会对你不好”还提前说出来的,真坦坦荡荡做人。
    闻骆她腿上往下滑了好多的外套又往上提了提,又帮她理了理鬓边碎发。
    “那成,”他说:“生气了可以对我发脾气,但是不要伤心难过。”
    可是是你让我难过的。
    这句话明栖没有说出口,只感觉心脏一点点揪在一起,呼吸有点困难。
    明明知道刚才的一切都是一场梦境而已,又迷信地告诉自己梦境和现实是对应的,是不是哪里要出问题。
    她一贯自信,此时却有了收敛;她从来不怕被人不喜欢不接受,此刻又不能完全坦然。
    “哦,Seven,抱歉,让你等了好久。”
    陈爱华和盛时烟登顶成功又原路返回,就看到了还在原地未动分毫的明栖。
    这僵硬的译制腔响起,闻骆似乎被挑逗到敏感神经一般,气场陡然冷了几分,偏过头,一双沉着冷厉的眼睛望过去。
    Beacher显然也注意到了他,浑身的惫懒收了几分,微微抬了下嘴角。
    盛时烟看到闻骆的一瞬间,眼里也闪过复杂不明的情绪。
    各有各的情绪,只有明栖还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根本没看到这俩人快要打起来的样子,飞快地站起来,“嗖”地一下窜到陈爱华身边,开心道:“你们回来啦,真好我们下山吧!”
    这话一说,空气都岑寂了不少,家雀落在干枯的树枝上叫了两声。
    闻骆冷冷地勾勒下嘴角,道:“七七,还没给我介绍一下呢。”
    都这么说了总不能不引见,明栖又跑了下去,拉过闻骆跟陈爱华介绍。
    “LUO, My husband.”(闻骆,我的丈夫。)
    “Beacher,A friend of mine from Europe.”(陈爱华,我在欧洲的一个朋友)
    虽然她并非有意,可介绍起来,亲疏立见。
    明栖又看了下盛时烟,多年来良好的家教告诉她不能在小事上丢了礼仪,可一想到刚刚的梦,小脾气蹭蹭涨没有要介绍的意思。
    闻骆和陈爱华对视了两秒,很绅士地伸出手:“Beacher先生,幸会。”
    陈爱华也回敬。
    旁边被冷落到的盛时烟很会给自己见缝插针,朝闻骆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
    “学长,真巧,你也在这里啊。”
    闻骆扶正腕表,淡淡道:“不巧。”
    这声否定直接叫盛时烟脸色不那么好看,他从背后搭上明栖的腰,缓缓道:“我给七七送鞋子来着。”
    “她不太会照顾自己,爬山还穿马丁靴。”
    表面上是在说明栖照顾不好自己,实际上是在向人问责——都知道明栖穿了马丁靴,为什么一定要来爬山。
    陈爱华虽然是个搞艺术的,但也是个粗大条的男人,这才注意到明栖脚上换了双和整身气穿搭都极不相符的运动平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