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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人模狗样》 后来鹿坎就真找了个唱歌的课外班,学到十二岁小学毕业,才听院子里其他爷爷奶奶说, 那位老师以前是教体育的, 短跑跑进国家队, 可厉害了。
鹿坎倒也没别的想法, 他在感情上有点迟钝,也就只觉得大人真可怕, 社会真复杂,看着慈眉善目的老老师也会撒谎。他妈妈过年回来, 听了全过程,却信誓旦旦告诉他这是“善意的谎言”。
“没什么不好的,”妈妈说,“以后在班上, 你还能跟其他同学开玩笑呢。你唱歌是体育老师教的。”
妈妈爽快地笑了起来。
鹿坎的妈妈是位阳光又开朗的女性。很可惜, 鹿坎的性格像爸爸。
鹿坎真的在班上开了这个玩笑, 虽然效果不尽人意。他说这个笑话的场合是这样的,当时初中的他们都去参加一个权威性的唱歌比赛。其他同学都止步于省赛, 他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成功在全国获得唯一一座银奖。
回去的巴士上,没拿奖的同学伤心地哭了。
老师和坚强的都在安慰同伴, 鹿坎抱着奖杯,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莫名地,他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但实在不知道怎么做。
就在这时候,他想起了妈妈的话。
于是,鹿坎说:“你们知道吗?”他平时很少主动说些什么,加上外貌出众,一开口,就吸引了目光。他就这么顶着众目睽睽说了下去:“我唱歌是体育老师教的。”为了强调真实性,还多加了一句“真的”。
大家都看着他。
那一刻,鹿坎还没能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只知道自己的笑话不太令人满意。等到回到学校,才发现身边人从以前不接触他逐渐发展到了开始疏远他。
鹿坎唱歌的时候仍然会被老师称赞,他也成功靠这个专业考取了一流的音乐学院。成为音大生前后,也有不少女生向他告白。鹿坎对恋爱可以说是毫无兴趣。当然,与其这么形容,倒不如说他对她们没有兴趣。
他平安地度过了大学生涯的前段时间。
老师把他叫到家,还让师母给他做了肉夹馍,然后才语重心长地说:“你……技巧性很好,唱得很好听。但是,我就想问问,只是问问,你唱歌的时候都在想什么?”
鹿坎当时刚回复了师母“香菜可以吃”,想了想回答自己的美声老师说:“等会儿演出完吃什么?”
“你人际交往怎么样?”其实老师不用问。班上人不多,到底怎么样一目了然。
鹿坎没回话,只是坐了一会儿,等到肉夹馍上来,吃了饭才回去。
后来他去烤肉店打过一段时间的工,除了浪费练习时间和练就同时烤熟一份猪五花和一份牛蹄筋还不带焦的本领外一无所获。他更用力地弹奏钢琴,却还是对人毫无兴趣,这不是过错,事实上,某种程度,唱歌只要唱得好听就行了,根本不用考虑那么多。
可是,自从被老师戳破那一点之后,他就时不时会想到。外加在学校没有任何朋友,还时不时要遭受背后的编排和诽谤,生活境况一天天向下沉。
毕业前夕,鹿坎退学了。
和父母说过,他们理所当然地勃然大怒,但生气归生气,木已成舟,也只劝他好好调理好状态。他租住在公寓里,随便吃着东西,出去夜跑,唯一固定会去的店除了便利店就是贩卖专辑的音像店。隔音效果很差的隔壁传来形形色色的声音,婴儿的哭闹、夫妻吵架、老人咳嗽和上床的响动。他偶尔听听,也完全是欣赏声音的心态,除此之外,就是戴着耳机一个劲地听歌。
真正想坚持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唱歌,继续唱歌。他在这时候接触了皇后乐队。
第一次听名曲《波西米亚狂想曲》时,他在音像店里愣住了。手指发麻,心脏好像要跳停了一般,就是那样濒死的惊喜感。
他开始痴迷glam rock。
步入正轨没什么好详细说的,大概就是他又被声乐老师叫到家里去。新理了短发,看起来精神又清爽,这次师母炖了羊杂。看着碗里的内脏,鹿坎完全没有胃口。
离开的时候,老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只说:“……你是我条件最好的学生。”
鹿坎不知道回答什么,多按了两下电梯关门的按键。
他箱子一样的厢梯里走神,一时间忘了按楼层,竟然就这么顺着下到了负二层。
原以为是停车场,开门后,他却看到一间公寓楼下的酒吧。
里面有人在唱歌。
干瘪到令人绝望的男声唱着:“Is this the real life Is this just fantasy”鹿坎不由自主走了进去,随便坐到了吧台旁。
酒吧店员递给他menu,顺便笑嘻嘻地靠过来,压低墨镜问:“特意过来听歌的?”
鹿坎戒备地看过去,没点头也没摇头,只叫了一杯简单的威士忌。那已经是他给小学生代一小时钢琴课的薪水。
简易舞台上的乐队还唱了其他歌,最多的还是Queen。鹿坎的手放在膝盖上,轻轻地打着拍子。事实上,酒吧里没什么人关心乐队。刚刚的店员多看了他几眼,忽然间走过去,在台下招了招手。
抱着贝斯的年轻男子凑过来,听他说了句什么,于是主动走向鹿坎。
“嗨?”他靠到柜台上,挑眉说,“听babe说,你是我们的粉丝?”
鹿坎沉默了半晌,问的第一件事是:“‘b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