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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林晩一听要喝中药,就打断了它后面没有说完的话。
    “我突然觉得害喜也没什么,你不用帮我了。”她害喜也就闻不得海鲜的腥味,只要小心谨慎一点,完全可以避免,没必要为了不害喜去冒喝中药的风险。
    “好的。”嗨皮很爽快的应下,同时心里暗松了一口气。
    它说的这些其实全部是在忽悠她。
    事实上,让她免受怀孕的各种不良反应对它来说,轻轻松松,之所以不帮她,倒不是想看她受罪,是怕她怀孕后的反应和上辈子出入太大,引起陆少钦的怀疑。
    林晩对它很信任,完全没有怀疑它在忽悠她。
    和它聊完后,她心里还在庆幸,自己除了害喜外,并没有它说的那些妊娠反应,希望之后的日子也不会有。
    等陆少钦熬完粥的时候,她已经缓得差不多了,肚子也饿得“咕噜咕噜”叫,便就着他炒的蔬菜,吃了一大碗。
    夜里,陆少钦把许朝歌他们上午抓的海鲜全部做成海鲜大杂烩,所有人都吃得很满足,除了林晩。
    林晩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吃不得海鲜,看着他们一个个吃得那么满足,她突然觉得整个世界充满了敌意。
    陆少钦就知道她会不开心,本来不想做的,但许朝歌他们抓都抓了,不做总不能放生吧!只能一次全做了,再好好哄哄她。
    “好了,不难过了。你想吃什么,我明天做给你吃。”
    “想吃肉夹馍,还想喝绿豆汤。”林晩道。
    陆少钦:“……”
    还挺敢想的。
    “行,我明天一早就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回来做给你吃。”
    “这你都会做?”林晩有些惊讶道。
    她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就是想无理取闹一下,压根没指望他真的能做给她吃,结果他居然应下了。
    “以前在军营里看人做过,感觉不难,应该会做。”他这话自然不是实话。
    实话是,上辈子她怀孕的时候也想吃,但他不会做,一直等到改革开放后,他才特意去学的,只是那个时候,她已经离开他了,他想做给她吃都没机会。
    这辈子有机会做给她吃,也算是全了上辈子的一个小心愿。
    “那等哪天你有事要去镇上,再顺路去买面粉那些回来做给我吃,明天不用特意请假去,我也没有特别想吃,就是随口一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挺方便的,只要趁着他去上工,待在房间里,让嗨皮给她变就行,用不着他特意请假跑一趟镇上,再辛苦做给她吃。
    “说了明天做给你吃,就明天做给你吃,你是特别想吃,还是随口一说不重要。”陆少钦道。
    他不嫌麻烦和辛苦,林晩也没有再推辞。
    “那我明天跟你一起去镇上。”
    “你现在月份还太小,不宜四处奔波,还是我自己去吧!”他不让她一起去,除了担心她肚子里的宝宝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怀孕后,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会晕船。
    林晩不知道自己怀孕后,还会晕船,但也没有坚持要一起去,只是多少有点遗憾。
    但遗憾归遗憾,想着明天能光明正大地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她还是挺开心的,就是要辛苦陆少钦。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陆少钦就牵着自行车准备去码头坐船。
    顾北平和许朝歌见他牵着自行车,才知道他今天不去上工要去镇上。
    “你去镇上做什么?”许朝歌问道。
    “我媳妇想吃肉夹馍和绿豆汤,我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陆少钦如实道。
    绿豆汤,许朝歌知道。
    “肉夹馍是什么?”
    “是我们北城的特色小吃之一。”回答她的是顾北平。
    “好吃吗?”又是面粉,又是猪肉的,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好吃。”顾北平回答完她的问题,旋即又对陆少钦道:“别光给你媳妇做,我也要吃。”他都好久没吃过肉夹馍了,不说还好,说了还怪馋的。
    他的话音刚落,许朝歌便道:“我也要吃。”
    “你们俩能要点脸吗?”陆少钦嫌弃道。
    “要脸干什么?”
    “脸有吃的重要吗?”
    顾北平和许朝歌一唱一和。
    陆少钦没再搭理他们,直接骑着自行车走了。
    他自己一个人去镇上,又有自行车,一来一回挺快的,不到吃午饭的点就回来了。
    回来后,就到厨房给林晩做肉夹馍和绿豆汤。
    林晩闲来无事,就跟到厨房看他做肉夹馍,顺便帮他烧火。
    没过多久,许朝歌和顾北平就下工回来了。
    见陆少钦的自行车停在院子里,他们就知道他回来了,都往厨房里跑。
    “二哥,你肉夹馍做好了没?”许朝歌惦记了一上午他说的肉夹馍,下工后,几乎是飞奔回家的。
    顾北平也惦记了一上午,但他没许朝歌那么急,因为他算了时间,知道陆少钦这会儿多半还没做好。
    “肉夹馍是做给我媳妇吃的,我们中午吃玉米面饼。”陆少钦道。
    “你说的这是人话吗?为什么我听不懂?”许朝歌鄙夷道。
    “因为你不是人。”陆少钦鄙夷回去。
    “你才不是人。”许朝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