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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欲买桂花同载酒》 方喻同听得眉头皱起,待陆姑娘说完,便拱手朝元恺说道:“大将军,只怕今日方某得先行告退了。”
“酒不喝了?”元恺气定神闲地问道。
“不喝了。”方喻同摆摆手,去意已决。
“这场酒没有喝到最后,可是没有机会娶我家阿桂的!”元恺轻哼一声,眉梢微扬,语气里隐有不怒,“难道说,这位陆姑娘的事,比阿桂重要?”
隔着屏风,阿桂好像看到方喻同和那陆姑娘一齐看向她。
只是看不清他们二人的眼神,大概是很不一样的。
而后,便听得方喻同说道:“在方某心中,最重要的,是正义,是公道。”
说罢,他便拱手谢过,和陆姑娘急匆匆离去。
阿桂望着屏风中,他颀长而模糊的背影,忽然想起他无数回状似漫不经意,或是吊儿郎当说过的——
“我心里,最重要的就是阿姐。”
“阿姐,你是这世上最重要的,旁的都比不过你。”
“没什么比阿姐更重要。”
她忽而弯唇笑起来。
元恺不解地看向她,皱眉道:“小阿桂,你还笑得出来?他为了别的姑娘,都不在乎能不能娶你了!”
“随他去吧,三叔。”阿桂起身,淡声道,“弃我去者,不可留。三叔,我乏了,便让他们在这儿喝酒吧。酒量最好的那人,我下回再请他喝酒。”
一听这话,将领们纷纷激动起来,都脸红脖子粗地要把对方喝趴下。
唯独元恺,望着阿桂纤柔娇美的背影,深深皱起眉头。
这是气傻了?还是被那浑小子伤透了心?
……
这场酒宴过后,元恺总是心神不安,一日三回地来阿桂这边看她,生怕她做什么傻事。
幸好她没有。
只是笑容比平日里少了一些,再没有提起过方喻同的名字。
要知道,以前元恺每回过来,她要为那浑小子说上半天好话的。
可现在,却像是将这个人忘得干干净净似的。
元恺摸不着头脑,只能归根于两人感情并不深厚,只这样分别几日,各有所思,便离了心。
如此也好。
那混蛋没眼光,不懂得珍惜阿桂,居然移情别恋,看上了那个陆姑娘?
他还是给阿桂择一个热血威猛有勇有谋的夫婿才好,这样便无人再敢欺负她。
这日,元恺又来看望阿桂,还未进院子,就闻到了好一阵香味。
既有酒的辛辣,还有旁的一些辣味。
辨不清楚,却是闻得馋了,忍不住咽口水。
元恺喜欢吃辣,在边境荒芜之地待了那么久,时常嘴里能淡出个鸟来,所以便更嗜辣。
他爱烈酒,更爱吃辣,也能吃辣。
以前在军营里,做不出什么美味佳肴来,便是将那朝天将在火上烧一烧,蘸着盐水当下酒菜,也能酣畅淋漓,开怀畅饮。
他迫不及待地循着香味走到小厨房,看到阿桂倩丽的身影在里头忙碌着,炊烟袅袅,衬得她身姿娉婷,宛若白雾中有仙女下凡,洗手作羹汤。
凑近了闻,这香辣之味便越发浓烈,和墙边那坛子酒香味掺和在一块,真是叫人心旷神怡。
元恺猛吸了一口气,眉开眼笑,那混蛋小子有一点没说错,定要时常给阿桂多送些食材来,不然他今日哪有这口福?!
“三叔,你来了。”元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阿桂才注意到他,立时弯眉笑着打了招呼。
元恺摸摸鼻尖,走进来问道:“小阿桂,这酒是哪买的?好久不曾闻到这么香的酒了,还是当年你爹在家的时候才有。”
“三叔,这便是我跟爹学的酿酒法子。”阿桂抿唇笑道,“这酒是我刚搬来的时候酿的,今儿是启出来的第一坛。”
“好酒!好酒啊!”元恺细细闻过,夸道,“小阿桂,你这手艺果然得你爹真传啊!”
“这厨艺更好。”元恺又补充了一句,饶是这位威震北国的大将军,此时也露出了些巴巴的神色,脖子微微伸长。
阿桂轻笑一声,觉得此时的三叔更像她小时候的三叔,有亲切感。
“三叔,你喜欢吃辣,今日我便做了一桌子辣给您吃。”阿桂顿了顿,轻声道,“自回了将军府,还一直未给三叔做一顿好的,是我不对。”
“你又不是厨娘,做与不做,全凭心情,没什么好不好的。”三叔不乐意阿桂和他这般疏离见外,撇撇嘴道,“在三叔心里,你永远是三叔的宝贝疙瘩!你就是喜欢天上的星星,三叔也要想办法去摘,哪里舍得叫你做厨房里这些又脏又累的活儿。”
“那三叔不吃了?”阿桂说着话,从锅里盛出一碟刚做好的麻婆豆腐,软嫩的每一小块碎豆腐都裹满了又麻又辣的汁液,光泽欲滴。
元恺话语一顿,悄悄咽了咽口水,朗笑道:“不过你若是喜欢,偶尔做顿饭,松松筋骨,也是好的,只是莫要累着自个儿。”
阿桂惠然一笑,从碗碟里盛出一小勺麻婆豆腐,递给元恺道:“三叔尝尝,可合你口味?”
这一小勺豆腐又软又嫩,上头还嵌浮着不少牛肉末,和豆瓣一道剁得细碎,简直符合元恺心中美味佳肴的三字真诀:麻、辣、烫。
他迫不及待地嘬了一口,回味许久,才道:“简直妙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