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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成科举文男主的童养媳

    天一热她就不怎么吃肉了,今天吃了不少,碗旁边堆了不少猪蹄的小骨头。
    浅浅的酸辣味最是开胃。
    陆夫人看了看女儿,道:“不是特别辣,你能吃些,多吃点饭。”
    陆云霜神色有些奇怪,她吃过一次沈家食肆的东西之后连着去了三天,这才吃坏了肚子,沈家食肆的麻酱她一口就能尝出来。
    陆云霜看了眼伺候的丫鬟,轻声道:“娘,您觉得好吃呀。”
    陆夫人瞥了女儿一眼,她是人,怎么尝不出什么东西好吃什么不好吃。“你吃着不好吃吗,虽说是素菜,但味道很好,这个酱很香,辣也不是那么辣,酸味正好,夏天吃些素的好,明天还吃这个。”
    陆云霜咳了一声,“娘,这应该是从沈家食肆买来的,女儿也觉得很好吃,明天就让管家再去买一次。”
    陆夫人脸上挂不住,可这么大岁数,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原本就是她对沈家有偏见,
    陆夫人叹了口气,“买吧,味道的确不错。”
    不仅仅陆家这样,其他家里也是这样。
    盛京城的凉拌菜就一直吃到了秋日,暑热散去,才渐渐不吃了。
    不卖凉拌菜,又开始卖烤生蚝这些,菜单又加了一样,蒜蓉茄子。
    沈家种了不少长茄子,拌菜卖了不少,地里收的都放在地窖里,一时坏不了,现在正好烤着卖。
    茄子一切为二,上面铺上腌好的蒜泥和红辣椒圈,放在烤架上烤,那滋味可别提了。
    一份烤茄子只要二十文钱,既能吃饱又能吃好。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沈家多了个庄子,一百六十三亩地,收秋都要好几天。
    田地里都是金色,金色的麦子,金色的玉米,金色的柿子。
    庄户的人在收秋,割麦子的割麦子,掰玉米的掰玉米,挖红薯的挖红薯。
    收好的庄稼送到庄户家的院子里,哪怕不是自家的东西,看着也欢喜。
    沈老爷子这阵子一直在庄子盯着,时不时也会搭把手,见着庄户的人会说两句话,无非是收成好,老天爷赏饭吃。
    沈老爷子心里畅快,他从没和别人说话,和周氏都没说过。
    他活这么大岁数,小时候念过几年书,后来成亲,娶了周氏,但没分家。
    沈家是真的穷过,分家前穷,分家后也穷,他累死累活供几个孩子读书,就盼着沈家能出人才。
    三郎功课好,出人头地。
    家里日子也好过了,也从广宁搬到盛京了。
    大房二房三房都挺好,他这个老头子反倒是没什么事儿做了。
    沈老爷子种了一辈子地,不种地就去码头做苦力,才攒下这么多家业。
    他只会种地,在盛京没啥事儿做,幸好有个庄子,种地,收秋,人一闲就容易乱想,沈老爷子希望有点事儿干。
    庄子收秋就收了十多天,粮食晒干装仓之后,沈老爷子才回去。
    一到家,他就把丰收的喜讯告诉家里人了。
    总共一百六十三亩地,收了不少粮食,供给食肆的,自家吃的,怎么都够。
    沈老爷子还带回来庄子产的东西,两筐柿子,新挖出来的红薯,好几袋豆子,河里捞出来的鱼,一篓子虾,到家里都蔫吧了。
    顾筱把虾养盆里,留晚上炸着吃,红豆送到手工坊,红薯晒两天,等甜一些了就送到食肆去。
    粮食全放在粮仓里,然后捡好的做种子,明年兴许还是个丰收的好年。
    郑氏是嫁进来的新媳妇,自从了解到沈家的家底之后,她也不敢多想,沈诚不在家,她能做的只有孝顺公婆,顾好家里的琐事。
    若是可能,跟着学做菜。
    郑云舒和顾筱同龄,有的话聊,沈诚五月下旬走的,这都八月中了,还没回来。
    新婚燕尔,自是相思情切。
    现在秋收忙过了,沈诚再回来兴许她能一起跟着。
    郑云舒把鱼清洗干净,在海边长的姑娘自小就做惯了这些活。
    鱼红烧一条糖醋一条,虾腌过再下油锅炸,两个素炒菜,两个炖菜,这就是沈家的晚饭。
    吃着吃着,大门口传来一阵动静,郑氏若有所感,回过头去,只见大门前面停了辆马车,上面蹦下来一个人,不是沈诚是谁。
    陈氏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地上,“咋这时候回来呐,吃了没……”
    大娃拍了下额头,先看了看郑氏,沈家伙食好,郑氏比他走的时候胖了点。
    大娃道:“本来想上午到的了路上耽误了一会儿,还没吃饭呢,饿了一路了……”
    说完,沈大娃还摸摸肚子。
    郑氏赶紧添了一副碗筷,大娃冲她笑了笑,然后道:“我带回来了不少东西,吃完饭再看吧。”
    由南往北,路途遥远,带这么多东西可不容易。
    沈家人没问,等吃完饭,自然就看到了。
    郑氏给大娃盛了冒尖一碗饭,沈家伙食好,在外头肯定吃不着好东西。
    大娃也是饿极了,大口吃饭大口吃菜,一路风餐露宿,他是真饿了。
    “还是家里饭好吃!”沈大娃仗着牙口好,吃炸虾一口一个,连壳都不吐。
    陈氏说了句:“这鱼是你媳妇炖的。”
    郑氏怔了怔,她长在渔村,吃的最多的就是鱼,做鱼有一手的,没想到陈氏还会提,“这是我家乡的做法,你们都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