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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前夫求我做皇后[穿书]

    沈青青记忆不好,不过成亲这件事,她记得一清二楚,脑海里一旦出现当日场景,周围的细微声响如在耳畔。
    红纸皮包着的白蜡烛不是好货,掺了猪油,从点上起便噼里啪啦,忽明忽暗的灯火下,一方红布遮着高台,只放着一坛子浑浊的米酒。
    桌下跪着两人,身着素衣,腰间缠着两根下午她刚拿凤仙花现染的红布条,就这么拜天、拜地、拜对方,木讷的磕了三个头。
    这怕是世间上最寒碜的婚礼了。
    虽然简单,但只要一想到当时场景,心里就止不住泛起暖意,天地之大,她一个一无所有的小丫头自此之后有了家,有了依靠。
    “咔”一声脆响,雪压断了枝头,闷声落了一地,沈青青这才回了神儿,听见有人敲门。
    她将册子收好,起身开门,原来是邻居王婶。
    王婶在外面等了有一会儿了,压着唇角以示不满,直接迈进房门,快速扫了眼屋内。
    屋子里东西不多,但样样精致,一尘不染。
    特别是一入门,屋里烧的正旺的炭火簇出团暖气,直直扑面。
    王婶眼珠子一转,笑吟吟的说:“呦,沈氏,你男人可真能干,他走了得有十来天了吧,这是留了多少炭啊,这才刚入冬,屋子就烧的这么暖和,今年虽然雪多,但冬天还长着呢,省着点用吧。”
    王婶看上去三四十岁,是三溪村的原住民,平日村里鸡毛蒜皮的大事小事都爱掺和一脚。
    她知道刚搬来的夫妇成亲没多久,家里没个长辈帮衬提点,她来了,自然而然拿出了长辈的架势。
    现在,她担心新妇一不留神把家里炭火都烧光了,等天冷了挨冻。
    “阿洲说这几日会冷,让我多烧些,毕竟冻到了看大夫的银子可比烧炭多多了。”沈青青小声答着,折身给三婶倒了杯水,还捻了小半朵晒干的金菊泡进去。
    见到王婶,她是有些怕的。
    怕被她数落。
    刚搬来那会儿,自己什么都不会,大事小事都是阿洲去做,给来帮衬的村里长辈看傻了。
    村里的农活家务一向都是女人来干,男人负责出去务工,回家要女人伺候。
    所以在他们眼里,女人可以长得丑,但不能不干活。
    还没见过哪家男人这么疼媳妇的,能把她当祖宗似的供在家里。
    更何况,新搬入的男人俊俏刚毅,周身泛着贵气,看着一点都不像是个会宠妻的人。
    但见过沈氏后,众人骤然了然。
    沈氏是个大美人。
    用绝色来形容也不为过。
    村里见过沈氏的,至今没人能忘了初见她时的惊心动魄。
    那日,沈氏在人前匆匆露了个面,她穿的极素,一件青布压白边的小夹袄,下面配着条洗泛白的米色襦裙,裙尾点缀着几朵小蓝花,清秀俊丽。
    她简单梳了个发髻,上面插着根竹簪,乌发顺在前襟,遮着大半雪颈,打过招呼后便低着头,密长的睫毛微微颤着,看上去乖巧恬静。
    即便穿着素净平凡,也难掩丽质。
    只这一面,便降服住了村里的大大小小。
    当时就连爱挑人毛病的王婶都忘了要捡刺儿的习惯,怔在那,瞧着沈氏看个没完。
    没人会不喜长得好看的人或物,特别是村子里搬入这么一户长相赏心悦目、待人和顺的夫妇,自然愿意多帮衬些。
    在大家的帮助下,两人日子过的一日比一日好。
    只是被沈氏样貌唬住一时的王婶,看不过村民的包容,想到自己辛苦带大三个崽子,家中大小事都料理妥妥帖帖,也没落得个比沈氏好的名声,自然不服,故而没少在人前人后的数落她。
    到后来,村里起了些风言风语,说沈氏笨拙懒惰,怕是个富家千金,同家丁跑了去。
    这些话进到沈青青耳朵,她生过气,倒不是气这些嚼人口舌的老妇,是气她自己什么都不会,平白拖累了阿洲。
    说实话,以前在山头一个人住的时候没饿死,那是因为运气好,发现个旧宅,里面存的东西虽不多,但也够她当时用的,好在她会照料花草,之后种了些瓜果,自己吃的也不多,可以勉强维生。
    好在上天是垂怜,让她捡到了阿洲。
    虽然阿洲吃得多,但是个能干活的,小到缝补烹饪,大到盖房狩猎,每件事都做得妥当。
    到现在青青还没发现有什么事是阿洲不会干的。
    想到侧屋里阿洲走之前给她留下的满屋黑炭,青青暗暗在心中给她男人比了个大拇指。
    有阿洲可真是好啊。
    王婶眼睛顺着墙溜溜转了圈儿,发现这里哪儿哪儿都收拾的妥妥当当,实在没什么能挑拣出口的。
    待想起自己敲门所为何事,赶忙把夹在腋下的纸封拿出。
    “我听刘氏讲你会写大字,写的还挺好看,你看呐,我儿青牛头年儿要成亲,咱们村里的先生恰巧回乡,满村找不出个会写字的,今日婶子来就是想找你帮帮忙,给咱家写副对联儿,别丢了面子。”
    “这……”
    沈青青犹豫了。
    她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穿书前,她是美术特长生,打小便跟着身为书画家的爷爷练字画画,之前记忆虽然没了,但写一手好字,画一幅美图,若家常便饭,信手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