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_分节阅读_93
作品:《摄政王》 摄政王 作者:字字锦
本王沉默着,没有回答。
“我说天璇,”瑆琅有些好笑,“你明知道,你从他身上取走了情根,那孩子就不会再爱。你何苦还要留在他的身边,徒增伤感。”
本王呼了口气,“我知道啊,可我在人世间待得久了,已经爱上这花花世界。这儿虽说会有天灾*,生死离别,可起码有家有温暖,比着终日清冷寂寥的天宫,好太多太多。”
星琅:“可你——”
“不必劝我,”本王道,“你就当我堕落吧,那庄严肃穆的天宫,不适合我这种人在此处,而心在他方的人待。我今后,还是留在凡间吧。”
瑆琅有些气急败坏,“你怎么这般冥顽不灵!”
“冥顽不灵吗?”本王笑笑,“陵光也曾这样说过我。可怎么办呢,我这人性子太过执拗,一旦认准的事,轻易是不会更改的。就好像我爱上一个人,爱上一片土地。”
瑆琅攥了攥拳头,“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了?都道是人怕死鬼怕生,你这几十年就是一轮回,死了活,活了死,就不觉得厌烦么?”
“习惯就好了。”本王说着,搓掉了花生外的红衣,扔进了嘴里,道:“我前几辈子,还没有四识呢,不也活的好好的。”
“罢了,”瑆琅摇摇头,有些愤懑,“既然劝不过你,那我就不浪费口舌了,只是——”他说着,从袖子里取出了一个瓷瓶,扔给了我,“这是我向老君讨来的忘情水,我见你为情所困,难以释怀,所以给你讨了些来。生离死别既然不能幸免,可起码,感情上不要有太多的负担。”
“忘情水?”本王接过瓶子看了看,“我还当这只是个传说,没想到这东西,竟真的有。喝下去,便能忘掉一个人吗?”
瑆琅:“是啊,你将彻底遗忘,彻底释怀,下一次再见到他,不会感到一丁点的难过。”
“是吗?”本王摩挲着瓶身,“这倒真是个好东西……”
☆、第76章
打开了瓶塞,本王将“忘情水”一饮而尽。
是啊,忘了就不会痛了。
少了感情做枷锁,便能重获自由了。
喉咙里一股子辛辣的感觉,逼出了我强忍许久的眼泪。
这老君做的东西,向来注重口味,也不知这“忘情水”是什么回事,这般的辛辣难喝。
泪眼婆娑里,想忘的东西没忘掉,反倒是在记忆深处愈发的清晰。
“现在是你保护我,等我长大了,一定会来保护你的。”
“皇叔,朕有没有跟你说过,朕喜欢你。”
“朕不去奢求你能回应我的感情,只是,只是希望你心里笑我,唾弃我就罢了,面上千万不要冷落了我。”
“皇叔,我已经尽力了,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了……你的心莫不是石头做的吗,你为何就是不能爱上我呢……你为什么就是不爱我……”
“没了感情做累赘,我便能按照父皇的意愿,做一个铁血无情的皇帝了。我可以不必再对你岳初,特殊厚待了。”
“纵使无关风月,无关爱,皇叔你都是我在这个,最亲的人。”
……
眼泪跟不要钱似的,越流越急。
本王猛地弯下了身子,拼命的咳嗽着,想要把喝下去的“忘情水”吐出来。咳嗽不成,便又塞进喉咙里两根手指,逼着自己一阵干呕。
“看看你,”瑆琅皱起了眉头,“昔日里那个天璇星君,英俊潇洒,傲骨嶙峋,便是被押上诛仙台,也是面不改色,笑傲以对。这几万年的光阴里,你几时这么狼狈过。”
本王只管拼命地咳嗽,因为咳得厉害,脑仁都有些疼了。
“没用的,”瑆琅说,“老君的东西,你是知道厉害的,只一滴,便足以发挥他该有的药效。‘忘情水’你已经喝了,再怎么吐,也吐不干净了。”
本王伸出手,抓住了他的袍子,“瑆琅,有办法的是不是,有办法不忘掉的是不是?”
瑆琅冷眼着我,“怎么,方才喝得那么气势如虹,转瞬便后悔了?”
“对,我后悔了。爱一个人,不应该是一件痛苦的事。”本王说着,朝胸口狠狠地拍了一掌,没能逼出胃里的“忘情水”,反倒是喷出了一大口血水。
“你!”瑆琅颇为恼火,趁着本王还想着拍第二巴掌,赶紧攥住了我的手,塞给了我另外一个瓷瓶,道:“这一瓶才是忘情水,刚才那一瓶,只是藿香水。”
本王一怔,抬起泪眼看向他。
瑆琅的眼神有些闪躲,“你,你,你看我做什么,我也是为了你好,怕你真喝下去了,转头便会后悔。所以才……”
本王并不想怪责他,只是随手将真正的“忘情水”抛到了窗外,然后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去床上躺下了,道:“夜深,你回去吧。”
“那——”瑆琅一脸的心虚,指了指门口,道:“我就先回去了。”
“嗯。”本王将手搭在了脸上,感到了一阵疲累。
第二天,白桦推门走进了本王的房间,看着我精神不济,面色憔悴,便问了句:“主子,您不舒服吗?”
“没有,”本王撑着胀痛的脑袋坐起来,顺便揉了揉被我拍狠了的胸口,道:“只是昨晚喝多了酒,脑子还有些晕。”
白桦皱了皱眉,“我看您脸色苍白,像是有贫血之症,这舟车劳顿,您身子不济,还是休息一日,明儿再赶路吧。”
本王:“不必,岁月不等人,若有想去的地方,想实现的心愿,还是要抓紧。”
白桦挠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明明说好了要陪主子散心,可闹到最后,似乎成了主子配属下奔波。”
“反正我也是要出来看看的,无所谓。”本王说着,披上了外衣,捎一收整,便出了客栈。
这一路去到了塞外,天气已经转暖。满地绿草如茵,点缀着白羊如云。
本王贪婪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向当地的牧民付了银子,要了一套滚着毛边,敞着前怀的异族服饰,头上戴着毡帽,腰上挂着酒葫芦,赶着成群的牛羊,一路哼着小曲儿,好好过了一把牧民瘾。
白桦如同一只挣脱了鸟笼的雀儿,扑楞着翅膀,在草原上一阵打滚。瞧着羊群里有那么一两只离队的,赶紧又扮成了牧犬,一路追赶着离群的羊羔,“嗷嗷”着四处乱窜。
天高地阔,美景无限。
压在心头上的石头,似乎轻快了许多。
未来的日子,我主仆二人穿过了浩瀚的草原,赏过了长河落日,看过了大漠孤烟,被狼群追赶过,被蛮人关押过。
饿的时候煮过草根,渴的时候喝过脏水。
几次落难,又几次脱险。
出门的时候,分明一身锦衣华服,回程的时候,却已经衣衫褴褛。
我堂堂一国王爷,混的两个乞丐都不如。
某夜,我二人拐进了一处山坳里,再一次迷路之后,白桦终于笑出了眼泪,“主子,我们这一路究竟是出来游玩的,还是出来逃难的?”
本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喘了一口粗气,道:“少年郎,辛苦打到的猎物吃着才更香,千里跋涉之后看到的风景,才更美。你不觉得这山间的景色,也别有一番滋味吗?”
白桦的肚子一阵咕噜惨叫,苦着脸道:“主子,我一介粗人,可没您那些高雅的爱好,我只知道我们已经断粮三天了,再不吃点东西,就要暴尸荒野,客死异乡了。”
本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是啊,我也饿。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去哪找吃的啊。”
我这话刚说完,只见白桦一个狼奔跃了出去,逮住了一只青蛙,回头道:“有饭食了。”
本王:……
对付过晚饭之后,本王躺到了一块平坦的山石上,挑着腿看向满天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