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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综]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 “可夏公以死明心,比起当头棒喝,在得志的帝王面前,更像是以死相逼,哪家大权在握的皇帝能容忍这个呢?他气坏了,又叫来夏公的胞弟与亲女,质问他们为人臣子可是如此当的?不为君王分忧,反而逼着君王按臣子的要求做事。夏公胞弟听完前因后果,问了一遍当今是否还坚持使用秋笔,当今应‘是’,他便厉声:古今为君者,荼毒百姓,是谓不圣,秦不改,乃至二世而亡,陛下倘不自悟,莫是欲应《阿房宫赋》,哀之而不鉴之乎?”
“遂,触柱而亡。”
“当今赫然大怒,又看向夏公之女,问他:卿家得春秋,记史,可记了自己寿数几何?夏公之女不慌不忙,褪官帽,去官服,言:命尽今日。”
“——从容自尽。”
作者有话要说: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
——九三年电视剧《包青天》的主题曲
第127章 明君之错
林稚水面有触动。想到纪滦阳说不想他去淌他家的浑水, 再想到夏家最后只剩下孤儿寡母,僾然之间,窥到了后续。
李浑接下来的话也印证了他的猜测。暴怒的帝王是没有理智的, 偏偏夏家又是满家子硬骨头——毕竟记史的,就是得硬气, 帝王好的要记,坏的也要记, 不硬气的史官, 那岂不是奔着给帝王改史去的?
总之,夏家一个走委婉相劝,徐徐图之路线都没有, 要么上来就梗着脖子骂昏君,要么就“要秋笔没有, 要命一条”一头撞死, 到最后,只有纪滦阳那六姥爷带着夏家最小的那对儿女,抱着秋笔偷偷逃走。
逃走也不是为了保命, 而是为了带秋笔离开。
“他走之前, 只告诉了我他们隐居的地点。他怕,怕当今找到他们, 找回秋笔, 长辈白白丧命, 还连累了一地百姓。辗转难眠两年后,他求我……”
“他说知道这样对不起我, 他还是求我,把秋笔拿走,然后, 去陛下面前告密,带着陛下的亲信去逮捕他。夏家娘子出逃,陛下只会疑心秋笔在他那儿,又或者疑心我那好友另外将其藏起来,是万万不会想到秋笔在一个叛徒,一个出卖朋友的小人手中——这事,只有我和我那好友知晓,夏家小娘不清楚,夏家最新一代的小子也不会清楚。”
如此,哪怕皇帝找到了他们,也不会知道秋笔去了哪里。
天色没有暗,公堂上什么都看得清,也包括了李浑眼角的皱纹以及两鬓丛生的白发。
他将秋笔一藏,佯装酒囊饭袋,就是装了三十三年。
“你把秋笔拿走,你能写出那样的一本书,我信你的仁义,绝不会贵君而轻民。你拿秋笔去见陛下,陛下知道秋笔在你这儿,自然会放了夏家人……他叫什么名字?”
“……纪滦阳。”
“记住滦阳?是个好名字。”李浑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我快死了,只是不能现在死,他要是想杀我,我会逃,但是他如果愿意,今年之内,临死之前,我会去找他,让他手刃我……”
熟悉的声音传来,“谁稀罕!”
李浑一侧头,登时惊了魂,四肢并用地爬起来,“纪、纪滦阳!”
纪滦阳站在大门口,磨着后槽牙恨恨地咬出字来:“你当——谁稀罕?”
他踩着地板,一步步走近李浑,血从捏紧的拳头里渗出来,慢慢往外滴,“很好,你们高贵,你们无辜,你们谋划好了一切,还让我娘可以活命,不错,很不错!”
“我……”李浑六神无主,舌头好像一下子变得粗大沉重,压在嘴里说不出话来。
纪滦阳环顾了一圈公堂,脚尖挑起一根遗落的杀威棒,挑到手里掂了掂,又向林稚水借了他的青莲剑,忽诸往李浑那边一扔,眼瞅着李浑手忙脚乱地接住,才厉喝:“向着我,攻过来。”
“纪……”
杀威棒用力在地上一砸,咚地一声震响。“攻过来!”
李浑沉默了一下,竟是动作十分笨拙地握起了剑。
纪滦阳:“……”
李浑向他走过去,似乎想要尽量放轻脚步,可那身形还是再无灵敏,步履声沉重。
如果现在让他去参加九灵盛宴……不,如果现在让他去边关剿妖匪,他只怕连一个妖头也收不走。
林稚水有些难受,纪滦阳也是声音沙哑:“你……多久没握剑了?”
李浑甚至想都不用想,“三十三年四个月十七天。”
纪滦阳:“为什么不练剑?”保守秘密又不耽误练剑。
李浑缓慢地眨动眼睛,“一个天才会受人关注,但是,一个酒鬼赌徒不会,他们只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乃至眼不见为净。”
如果说,出卖朋友的印象出现在皇帝心中,他心中对李浑的怀疑只有一成,在李浑过得一塌糊涂后,心中的怀疑就是一成都不剩了。
“没有人会多想。”李浑给纪滦阳数,“登天路失利,被退学,打赢了新任斋主却依旧不允许回归书院,出卖朋友——唔,这个除了皇帝,没人知道,入赘,桩桩件件,我撑不住,是很合理的事情。”
纪滦阳在大堂上走来走去,像是怒火中烧却没办法发泄的小狮子,咬牙切齿,握棒子的手松了紧,紧了松,脚步声在空旷的大堂一阵阵回荡。
“珰——”
杀威棒裹着他流出的血液,破开了公堂的地砖。纪滦阳喘着粗气,双手一松,棍子倒在了地上,滚了好几圈。“你为什么说自己快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