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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学霸娇妻不自医[重生]

    趁着四下不注意的时候,他拿出了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走出了监狱,薄瑾亭特地问了问:爷爷,小礼他肚子上的那道疤痕是怎么回事?
    哦,那是你弟弟五岁的时候,被车撞了一下,肚子上面做了个缝合,就留下了那么一个疤。
    薄瑞荣倒也没在意这件事。体检之前,他也特地跟警察局打了招呼,说那只是个皮外的缝合伤,不影响孙子进监狱的。
    是在北京出的车祸吗?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不是,是你弟弟跟着母亲去澳洲探望他舅舅的时候出的车祸,也是在澳洲做的手术。你弟弟因为这件事,幼儿园的大班没上。顿了顿,薄瑞荣又道:你那时候才六岁,就算告诉你弟弟出车祸了,你也不记得了。
    薄瑾亭点了点头,又问道:那这个伤严重吗?对小礼他以后有没有什么影响?
    薄瑞荣听到大孙子如此关心弟弟,也是欣慰极了,心想我这个孙子是个厚道人。于是道:按照你薛阿姨说的,就是一点皮外伤,没伤及内脏。
    那就好。薄瑾亭点了点头。
    然而,越是想那道伤疤,他越是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
    晚上,他将那副照片调了出来,给楚瑟看看是不是车祸的缝合伤。
    视频一打开,楚瑟就一言就点破了:真的是皮外伤,哪里有这么整齐的缝合口啊?!按照道理,他要真的是车祸伤到了这个地方,留下了这么一道伤疤,那就是脾脏有什么地方破裂了,所以不得不进行开腹手术
    有道理。他也觉得这个缝合太整齐了,不像是外伤破裂所致。
    我说,你弟弟不会是做了切脾手术吧?
    楚瑟越看照片上的缝合,越觉得像是切除脾脏手术留下的疤痕。
    脾脏属于人体的免疫器官,位于胃的左下方。一般来说,切除脾脏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因为脾脏的主要功能是在胎儿期造血,以及进行一些免疫活动。而人脱离了胎儿期以后,脾脏就不再承担造血的功能了。这时候切除了脾脏,只会对免疫造成一些小影响。
    就算是正常的公务员体检,切除了脾脏的人都是可以通过的。当然,也没有人闲着无事去开一刀把自己的脾脏给切除了。除非身体有了某些病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切除脾脏。
    你是专业的,你说说,如果他是主动做了切脾手术,那会是什么病?薄瑾亭问道。
    如果不是外伤导致脾脏破裂的话,那么就是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脾囊肿、慢性淋巴细胞和粒细胞白血病、还有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
    你看哪个比较像?
    喂喂,过分了啊,我连你弟弟的面都没见过,我哪知道他是什么情况?不过有一点可以问问的:你父亲,或者你薛阿姨有没有切除了脾脏啊?
    我父亲肯定没有,薛阿姨的情况我不知道。怎么问这个?
    楚瑟随口一道: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是父母遗传的,也就是说,假如你弟弟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的话,要么是你爸爸遗传给他的,要么是他妈妈遗传给他的。这种病会在孩童时期发作,五岁以后切除脾脏就可以痊愈了。
    那对寿命有没有什么影响?
    楚瑟还以为他巴不得薛荟伊早点死,于是道:很可惜,没什么大影响。顶多就是下一代也有患病的可能。
    好的,我知道了。
    嗯,不聊了,你早点睡。
    关了视频,楚瑟就跑去奶宝宝了。
    而薄瑾亭坐在书房的阴影中,陷入了沉思。
    ****
    春节过后,祖母季如心的身体好了不少,薄瑾亭也计划着回美国去了。
    他已经离开了那个家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每天只能靠着远程视频来和楚瑟聊天,解一解相思的干渴。所以这两个月,他没有一天是睡得踏实的。每天晚上都会想念楚瑟,想念宝宝,想念母亲,想念在美国的一切。
    而薄家渐渐不再是他的挂念之处了。
    他甚至觉得:这个继承人的位置也不过如此罢了。你争我抢的,不过是前辈们留下来的遗产罢了。只有自己靠着双手获取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财富。
    但是就在这天准备出发的时候,薄瑾亭接到了侄子的电话:
    喂,小叔?你上个月不是让我去查二叔的肚子上有什么毛病吗?我找到了一份他的CT片,你不妨让婶婶她看一看。
    挂了电话,薄瑾亭就把CT片传给了楚瑟。
    楚瑟一看这个CT片子,就可以肯定了:你弟弟他肯定切除了脾脏。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者说,薛家人要隐瞒什么事,所以才会偷偷摸摸带着五岁的薄瑾礼前往澳洲做手术,切除了人体中不那么显眼的脾脏?
    不知道,不过我有预感,你弟弟的这个病,也许不简单呐。楚瑟也是糊涂了。
    那么你说的那些病,紫瘢,红细胞增多,该怎么查?薄瑾亭问道。
    没办法查,他的脾脏已经切除了,病也可能痊愈了。顿了顿,楚瑟建议道:如果你觉得不是单纯的脾脏破裂的话,那么就去澳洲、去薄瑾礼他舅舅那边查去。十三年前,能做这样切脾手术的医院不多,肯定是某个大型儿科医院做的。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我想,你很快就能找到答案了。
    我明白了。
    挂了电话,薄瑾亭再一次打给了侄子。
    薄一博一听又要去澳洲调查,当即开始摇头了。虽然他是个大四学生,目前无所事事中,但也没有多少零花钱用来出国调查啊,况且是去澳洲!
    结果薄瑾亭道:钱的方面你不用担心,我给你汇一百万,你去澳洲查完了这件事,我再给你汇一百万。如何?
    薄一博:
    完了,他招架不住金钱的诱惑了!
    于是这一天,薄瑾亭飞往了美国,而薄一博飞向了澳洲昆士兰州。
    薛荟伊的二哥,也就是薄瑾礼的二舅正是在昆士兰州做外贸生意的人。
    第66章 可能
    薄瑾亭到了美国之后,又置闲了半年的时间。他选择在秋季进入哈佛。
    美国的大学学期制度和中国有所不同, 它分为春秋冬三个招生季。其中秋季招的学生人数最多, 设置的奖金和学位也是最多的。
    薄瑾亭选择秋季班, 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比方说:秋季班上课的人数也是最多的。他可以借此机会,接触到更多未来的精英学者。
    每次哈佛新生入学,都有一个正式派对, 学生和老师们都要来参加。
    这天,楚瑟特地将丈夫打扮一新给他穿上灰色的温莎领西服, 系上蓝色的领带。除此之外,她还给他选了一副150度的树脂眼镜,来增添一些他的书生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