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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嫁给病秧子冲喜[穿书]》 “噢...”
武林高手都有些奇奇怪怪的修炼法子,喜食人心确实少见,这般血腥的路子,那舒云枝应该是个歪魔邪道,可惜这样文雅好听的名字。
遮眼之物松开时,一行人已至山顶。
此山为云顿山,此山错落如迷,坐落着一个非常精致的古老宫殿,如果说这座宫殿是这座山上的建筑奇迹,那么漫山遍野层叠淡染的牡丹花木,便为这道奇迹添了些许梦幻绮丽的感觉。
“这些...都是你种的?”
陆砚生摇头否认,道,“苗疆明月宫向来的传承罢了,有千百余年了。”
嗯,都已长成花木,确实不像是几年就能种出的样子。
“阿欢,你先跟着使人回我的处所,我先回主殿见一趟宫主。”
“那雁雁...”
“你先休息,其他的交给我,放心。”
“好。”
目送陆砚生走远后,顾欢才注意到一直带路的使人。使人穿着宽大的斗篷,面上着黑色面具,露出来的肌肤呈现出病态的白色。他自进山以来未曾说过一句话,浑身带着低气压,连一向日天日地的晁烈都低下头,小心翼翼的,一句话不敢说。
“请问使人,还有多远?”
那人不说话,见顾欢问话,见鬼似的一蹦几步远继续带路,似乎十分怕她。
顾欢:“......”
原以为那使人是个怪人,可进了所谓的明月宫,才发现,整个殿内全是如他一般的人,披着黑蓬,带着面具,皮肤白的吓人,一言不发从身旁走过,如幽灵般。
此时顾欢的困意也没有了。
明月宫宫如其名,殿内大大小小夜明珠数不胜数,拱绕着中央的银月殿座。凡是需着光亮的地方,皆由夜明珠替代。
怨不得在陆宅时,陆砚生也惯用夜明珠,原是在这里养成的习惯。
见顾欢发呆,使人便侧立等待,并不打扰她。
回神后晓得自己耽误人家事情时,顾欢连忙给人家赔了个不是,那人也不说话,只是摇摇头,并不怨她,然后七拐八拐,带着顾欢进了一处偏宅。
一路上所有殿内使人见着顾欢都会停下手里的活计,微微颔首,顾欢看得出来,那是善意的问好。
好吧...虽然这些人奇奇怪怪,但是好在可可爱爱。
“谢谢你的带路,这么偏的地方...你的记性真好。”
顾欢规规矩矩向人道谢,那人像是听懂了她的夸赞,头低了一些,却也没走,执意要等顾欢进宅子。
“那...那我进去了。”
顾欢挠挠头,不知所以然,但作为一个曾经的社畜,她很配合他的工作,进了宅子。
也巧了,这宅子题名十分简单,也叫...陆宅。
站在陆宅的门口,她有一瞬间的恍惚。看着其间熟悉的景致,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乱了。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与江州城的那个陆宅布置一般无二。
头脑子嗡嗡的,顾欢轻车熟路地找到卧房,闷头便睡了起来。醒来时候,恰好陆砚生也回来了。她便问出了疑惑。
“成婚匆忙,来不及了解你,当时均按自己的喜好来安置江州的那处宅子。”陆砚生揉揉她的头,道,“幼时在这里住了些年,喜好难改。这里的话,你喜欢什么便添什么。”
“啊,是这样啊。”顾欢才醒,脑子也混沌,却也没忘了要紧事,“雁雁你去看了吗?”
“去看了,但是人不在。那日纸绢上言她伤重不治,说的有些过了,听闻她好的极快,才至此地便生龙活虎起来,早早便去山下凑热闹去了,她从小就如此,倒也见怪不怪了。”
顾欢托腮不语。
她也想体验那种有女主光环的生活,放荡不羁爱自由,天高海远任我走。
***
在苗地的日子十分安逸,一晃月余快要过去,顾欢没急,顾雁倒是急了。陆砚生常常会去主殿休养,是以陆宅常常只有顾欢一个人,有晁烈在,还得过且过。
尤其是教晁烈下五子棋,她教得很有成就感,那种碾压性虐杀的快感,让她乐此不疲。许多次晁烈气得不愿意跟她对弈,棋局下到一半便跳过院墙独自玩耍去了。可院墙外都是些沉闷闷的黑面具,很快他便灰溜溜地回到棋桌旁。
顾欢见惯了他的尿性,嘲笑道,“小心眼,作为一个男子汉,输也要输得漂亮一点。喏,我让你一子,重来。”
晁烈依旧抱着魁梧的身躯黑着脸,黄金瞳里满是怒火。
顾欢也不鸟他,“玩不玩,不玩我睡觉去了。”
晁烈闷着声,“玩。”
顾欢瞥他一眼,嗤笑一声,“出息吧你。”
这日晁烈赌气回来,顾欢照例抬抬眼,欲嘲讽几句。
这一眼瞧下去,就见他沾了一头的苍耳,他是外族人,头发天生卷软,也不知他钻到哪个旮旯里去了,惹了一头苍耳,苍耳的倒刺挂在他卷软的头发上,很难取。
取了十几个顾欢就有些累,劲儿收不住,晁烈龇牙咧嘴地叫疼。
“别动,诶...你这里是什么?”顾欢摘下来一个不像是苍耳的东西,银亮亮的,倒像是什么机关,也不知摸到哪里,它便自己散开了,一个纸球掉出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
她展开纸张,赫然是顾雁的字迹:五日后酉时,云顿山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