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页
作品:《在年代文里当炮灰[七零]》 苏苗苗指着柜台里的一个棕色毛线的围脖问顾岁安:“你看这个围脖怎么样,喜欢吗?姐买来送给你呀!”
看着阔气十足的苏苗苗,顾岁安直接忽略了她的自称,也没推拒,点了点头,算是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得到顾岁安肯定回答后,苏苗苗也不含糊,喊着售货员,非常爽快地结好账,拉着顾岁安就继续下一个柜台了。
“明天就要出发去首都了,等你送完我,咱俩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再见。所以啊,今天你看上什么就跟我说,我能买的都给你买了,也算留个念想。等你忙完了,想明白了,准备去首都找我的时候,我再带你去首都的百货商场逛!”
顾岁安抱着怀里的围脖和手套,有心想说,其实这些就够了,但他看出苏苗苗的情绪有些不太对,便只点了点头。
…………
逛了一圈百货商店,买了不少零碎东西的两个人,回到了招待所。
他们定的火车票是明天中午的,所以今天晚上就只能在省城住一晚,明天也不着急赶车,还能再吃个早饭再走。
苏苗苗在招待所门口,突然停下来,笑得有些伤感道:“我吧,下乡两年,认识了小麦姐、吴佩兰、秀芬婶子、郭队长一家,还有你。其中,也就只有跟你才能彻底放飞自我,不用那么累地保持形象,也能稍微喘口气。所以啊,顾岁安,你可一定得去首都找我,到时候我带着你一起发大财,赚大钱,咱俩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说完,苏苗苗也不等顾岁安回答,转身跑进了招待所自己的房间。
她真的没事,只是……有些想家,想外公和妈妈了。
而被留在原地的顾岁安看着苏苗苗的背影,再一次痛恨起自己仍无法战胜心魔,无法开口安慰苏苗苗的样子了。
他慢吞吞地走进招待所,在经过苏苗苗的房间时,无声地对里面念了一句:【晚安】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会亲口将心里的话说出来,全都说出来,给苏苗苗一个人听。
——
第二天中午,各自都已经调节好自己情绪的两个人,踏上了前往大学的列车。
因为之前苏苗苗和王小麦、吴佩兰说好的缘故,所以在列车候车的时候,顾岁安先带着行李包裹进了车厢等她,免得被王小麦二人看见,容易造成误会。
顾岁安前脚刚上了火车,后脚王小麦和吴佩兰就带着她们各自的送别礼物,赶到了车站。
…………
“苗儿,你到了首都可一定得给我们写信啊!”
“对啊对啊,反正我们都知道你在京大,你要是不写信过来,我们就每人每天一封信地轰炸你。到时候,让你的名字传遍整个京大!”
苏苗苗看着红了眼圈却还不忘打趣自己的两个人,笑着从随身挎着的包里拿出自己也一早准备好的礼物递给她们:“这个发夹是我特意拜托认识的人从外地买回来的,买了三个,咱们仨一人一个!”
发夹是苏苗苗托顾岁安帮忙买的,虽然这两年顾岁安每次从沪市回来,都会给她带发圈或是发夹、卡子回来,叫她手里的发饰都快戴不过来了。但苏苗苗送给王小麦和吴佩兰的这一个,却是属于她自己的心意。
“也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喜欢这个样式,我听说这个可是最新款式的!”
“喜欢喜欢!”王小麦珍惜地摸了摸发夹上的橙花,又看了一眼吴佩兰手里拿着的蓝色小花,不禁问道,“苗儿,你那个发夹上是什么颜色的花啊?”
听王小麦这么问,吴佩兰也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的发夹和王小麦那个款式一样,颜色却是不一样的。王小麦的那个是小麦的橙色,而自己这个,则是有点像墨水一样的蓝色。
这让她不禁感动于苏苗苗对送给她们的这份礼物的细致与心意。
苏苗苗拿出自己的那一个,笑道:“我的是浅绿色,禾苗的颜色。”
王小麦和吴佩兰发夹的颜色是苏苗苗要求的,她自己这个,却是顾岁安给选的。
这年代,没有啥原谅色的概念,而是带有生机勃勃,又充满希望的含义。
看着手里的发夹,三个人心里都觉得温暖十足。
“这三个颜色都好看!”
“要不,我们现在就都戴上?”
“好啊!”
说着,三个人就把发夹戴好,互相看着,也笑着。
可笑着笑着,王小麦和吴佩兰就有些想要掉眼泪了。
她们俩抱住苏苗苗,将眼泪藏在了彼此肩膀的衣服上。
“苗儿,以后甭管你去哪儿,干什么,可……可都得记着我们啊!”
“到了大学就算认识新朋友,也不许忘了我们!”
苏苗苗抬起手臂,回抱住了两个人,同样有些止不住哽咽道:“我一定会记住你们,记住我们一起在北河沟大队下乡的日子。也会记住,我们之前说过的,等未来有机会,再一起回去那里的约定!”
随着火车响起的鸣笛声,真正告别的时候到了。
“一定要写信啊!”两个人一边挥手一边喊着。
“好!”
王小麦和吴佩兰目送苏苗苗坐上火车,心里都难受极了。
从到车站来送苏苗苗,看到她只有她一个人,却不见她的家人时,两个人心里就已经清楚,她恐怕不会再回到省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