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23(完),爱之深者,在轮回的时候连孟
作品:《男主都爱我 (快穿剧情高h)》 半年后
“因贪w,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沈氏集团执行人沈延在三月前入狱后,于昨日暴毙在狱中,死因是误食了老鼠药。”
一位穿着正式的记者站在监狱门前,拿着话筒,端着正式的播音腔调:
“我们都知道,在几个月前的扫黑行动中,因结党营私,受贿被抓捕的全国政协副主席沈常青,中央纪委常委沈自军是沈延的父亲和二叔,全因为这二人的存在,沈氏集团在娱乐业才能呼风唤雨,如今可谓是树倒猢狲散。”
记者还在义正言辞的说什么不要以身试法,电视机的屏幕却倏然一黑,男人放下遥控器后走到落地窗前,俯瞰这片商业区里鳞次栉b的高楼。
高楼那边隔着一条长河,河的对岸是几片闲散的住宅区。夜幕低垂,一盏一盏温暖的h光自方形玻璃小窗里亮了起来,他黑沉沉的目光注视着那里,良久。
张秘书推门而入的时候就看到男人站在落地窗上,挺拔的身影在窗边投下一片阴影,半张侧脸隐匿在阴暗里,让人摸不透他在想些什么。
张秘书眉心微拢,为男人察觉不到丝毫怪异的反常,自半年前在警局的那幕疯狂之后,他本以为林易风自此会一蹶不振,或是低沉好几年。
任谁看到他那副几近泣血的模样,都会有这样的担忧。
可男人却极尽全力的恢复身体,完全更从医生的建议,康复或是理疗,丝毫不落。仿佛那几日的疯癫,只是他们的幻想。
除了这半年让沈氏家族的人陆续下马之后,男人可谓是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依然是那个果决,剑走偏锋的上位者。
只是....张秘书静静看向不远处的男人,颀长的身影在窗边更显挺拔。
只是,他的眼底再看不出来丝毫情绪,快乐,愤怒,悲伤,好似再和他无关。他依然卓越,也依旧高高在上。
在众人都庆幸或是欣慰的时候,张秘书却隐隐有些忧虑,林总真的有些反常。
他甚至...连裴小姐的墓碑都从未去看过。
“什么事。”发愣之际,林易风已经转过了身,淡淡的看着他。
不知怎么,张秘书陡然一悚,他稳了下心神,回答:“裴父裴母在楼下的会客厅,想当面...谢谢你。”
裴家两位老人已经知道是林易风帮的他们,痛哭流涕的想谢谢这位正义的年轻人。
林易风垂下眼眸,密长的睫毛完全遮盖住他眼底的神色,他静默了一会才开口:“不用了,送两位老人回去吧。”
张秘书还没迈开脚步,林易风低沉的声音就在这偌大的空间响起,“裴氏夫妇被骗的那笔钱还了吗?”
男人说的是两位老人被朋友骗的那笔钱,等他们查到国外的时候,那所谓的朋友已经成了街头老鼠,手里全部的钱早就投进了吸毒的无底洞。
林易风报警后,将自己的资产拿了出来,以公安的名义还给了两位老人。
张秘书点头,说在半个月前就还了,他们住的地方也以政府的名义进行了拆迁补偿,老两口已经搬到了环境清雅的小区,还补偿了一笔不菲的赔偿。
“嗯。”林易风轻咽喉咙,他抬眸看着张秘书,漆黑的眼眸和背后的夜色交织,说:“这里的事耽搁了你一年,我让人给你定了明天去英国的机票,回去吧。”
张秘书看着男人,心里说不上什么感受,这一年陪着他走过这些风风雨雨,他的心里生出几分不舍来。
但他知道男人主意已定,非商量,而是不容置喙的通知。张秘书点了点头,在关上玻璃门的那瞬间,听见男人幽幽的声音传来:
“张叔,这一年,谢谢你了。”
他的眼眶倏地红了,抬头看见男人早已转过背去,黑色的西服和夜色融为一体。
张秘书忽视心底突然升起的怪异,转身离开。
以后的无数个年头,他都满含遗憾的想过,如果他那个时候能稍稍警觉一点,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
二十九岁生日那天,林易风处理完了手上的最后一项工作,将执行权移交到唐氏其他继承人手里后,辞职。
回到紫荆园的时候,恰好是中午,一大家子的人齐齐整整的替他庆祝,虽然他们或多或少对男人离开唐氏有微词,但既然他想出国走一圈,自然也由着他。
年轻人嘛,出去看看山高水阔,或许回来后的心境也会不一样。
饭后,林母送男人上车。虽然儿子还没成年的时候就国内国外到处跑了,但当妈的没有一次不为他担心。
林母手里提着一袋应急药品,跟着林易风走到露天停车场。
在男人打开车门那瞬正想把药递给他,再提醒两句注意身体,国外不管再繁华都没有国内方便,毕竟是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
嘴边的话还没说完,被一个猝不及防的拥抱打断,林易风紧紧抱住林母,嘴角扯了个微笑:“妈,谢谢你。”
短短几个字让林母的眼睛瞬间湿润,儿子这还是第一次说这么煽情的话。
她感慨的回抱住他,有些哽咽的说干嘛要讲这么煽情的话,母子之间还谈什么谢谢,不都是应该的吗?
林易风极有耐心,林母说什么他就听着,再不像以前那样说两句就淡淡的打断,一副不想交谈的模样。
这样的包容让林母的话更多了,叨叨了一会来了句:“从国外回家的时候,给妈领个媳妇回来啊。”
说完自知失言,讪笑的看向林易风,经历过病房那恐怖的一幕,儿子如今完好无损,她还还要求什么呢。
可男人听后并没有丝毫生气或是不耐,淡淡的g唇,眼底浮现一抹这半年里从未出现过的期待,他说:“好。”
那抹黑色的车影缓缓驶出富人区,当所有人都以为男人搭上去国外的航班时,他却去了一个从不敢踏足的地方,车子开了挺远,石子路取代泊油路,一直到那座山脚下。
那山头的牌匾上郝然写着:金山陵园。
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夕阳半挂在山头,天空被晕染得五色斑斓,四周万籁俱寂,只能听见他自己沉重的脚步声。
林易风手里捧着一束灿烂的蓝色满天星,一颗一颗,像极了他在那人眼睛里看到的光。
他沿着笔直的石阶向上攀爬,每走一步脚就像灌铅似的,这一年沉寂死去的心脏狂跳不止。
短短的几十步阶梯,男人走得满头大汗,眼底噙着激动的泪水,路过一排排墓碑,一排排刚种出来,还未张开的柏树,走到那人的碑前。
那张照片被嵌在冰冷的玻璃里,笑得眉眼弯弯,那是女孩大学时候的登记照,青涩又美好。
“嫣嫣.....”开口瞬间林易风眼角的泪水顺着眼眶滑落下来,本以为不会再有知觉的心脏再一次疼得撕心裂肺。
他跪了下去,墓园昨夜下了一场雨,w泥将男人的新裤子弄脏了大半。
那是他特意买的,为了这次相见林易风将自己瘦脱相的身体一步步恢复正常,穿上女孩最喜欢的白衬衫,黑k,赴这只有他一个人的约。
夕阳一点一点的垂下去,夜幕来临,天边下起了淅沥小雨,砸在白杨树上,砸在男人新买的衬衣上。
清晨,又一个初日缓缓生气,林易风还保持着昨晚的姿势,他伸出手想摸摸女孩的照片,伸到一半后看到手上的泥又收回去了。
“我昨天生日.....”昨晚和她说了很多,独独没有说这个,他笑着说,
“听说生日可以向人许个愿望。”
男人小心翼翼的看着女孩,那期待又畏惧的目光仿佛怕她拒绝,他嘴角蠕动。
把那个惩罚收回去好不好?那个下辈子找不到你的惩罚。
无人回答,陵园里安静得没有一丝响动,清晨的鸟儿还没来得及在山头吱吱鸣叫,这寥寥无声的虚无更像是她的拒绝。
男人顿时慌了,眼睛红得能滴出血来,他扯着嘴角包容的笑。
没关系,下辈子找不到就下下辈子,只要他活着,便会一直不停的找她。
他还没有赎罪呢。她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不能!
当整个陵园被太阳照耀的时候,男人下了山,开车驱往他的最后一站,鳌山悬崖。
他以前年少无知的时候也曾迷过一阵赛车,享受和人肆意冲撞的快感,特别是快要冲到悬崖的那刻,那种刺激又害怕的感觉真的很能放松。
这是第一回,如此期待,没有丝毫的恐惧。
在快要开到山顶的时候,林易风解开安全带,右脚一点点的踩上油门,到底。
速度表直突突的升到最右边,随之而来的,是车急速的往前狂飙,轮胎摩擦过地面呲呲要着火一般。
林易风不再注视着前方,大手取出怀里用塑料袋包着的日记本,还有一张剪下来后黏在一起的照片。
照片里,女孩穿着一袭白裙,和旁边的男人神情对望。这是一本青春杂志上的照片,林易风将它剪下来后黏上了自己的照片。
黏得分毫不差,女孩眼底盛着星星,嘴角微弯,而他则一脸宠溺的看着她。
仿佛他们真的是一对甜蜜至深的恋人。
照片的背后,一笔一划的写着两个名字:林甄雅,林舒彤。
林易风嘴角噙着幸福的笑,他降下车窗,车子驶入山顶,朝着悬崖疾驰而去,卷起阵阵狂风,将男人的脸吹得苍白,耳边响起的也全是阵阵耳鸣声。
可他却浑不在意,只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宝贝,他的眼眸深深凝视着天边那朵白云,游荡飘散间仿佛看见女孩甜美的笑。
“你来接我了吗?”在这一刻,男人忘记了一切,绝望,痛苦,风挤压在脸上的窒息.....
他浑身战栗不已,在车身坠入悬崖的瞬间,林易风对着远方撕心裂肺地呐喊:
“裴嫣!!!!”
裴嫣....裴嫣....裴嫣....
撕裂的呐喊声在这空旷悠远的山顶反复回荡,在声声传动中只听见一声巨响,空谷炸开整片火花。
熊熊烈火倏地点亮整片天际,在山谷仅存的微弱呼唤声中一直烧啊烧......
*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ren欲断魂。
又一年清明节,金山陵园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来拜祭逝者的后人一波接一波,静静的来,再无声无息的离开。
鲜花被雨滴砸得鲜活起来,仿佛延绵不绝的生命,一代已逝,一代重生。
一位老人举着把白色的雨伞,走过一排又一排已经枝繁叶茂的白杨树。他手里捧着的两束蓝色满天星与别的花束迥然不同,来往行人偶尔将目光投放在他身上,再匆匆移开。
老人将两束花分别放相邻在两个墓前,女孩青春洋溢,笑容惊艳,男人高冷俊逸,一身白衬衫清爽又帅气。
两人的墓紧紧挨着,只隔了不到半尺的距离,仿佛合葬一般。
“林总,我来看你了。”开口的时候张秘书的声音就哽咽了,他深吸了几口气,脸上的皱纹因为面部的情绪变化加重了几道褶子。
他已经老了,白杨树一年一年的长大,生命不断老去。
唯有那些停驻,逝去的人才能永远不朽。
“你和裴小姐在另一个世界好吗?”那张镶在玻璃上的照片并不能给他答案,张秘书凝视着这个疯狂又偏执的后生,眼睛一点一点的红了。
我想,当你在踏往那个世界的时候一定是幸福的吧。
*
传说,爱之深者,在轮回的时候连孟婆都舍不得端给他那碗汤。
(前世完)
作者:伍㈥мsνíρ.cǒм(56msvip.com)我以后应该不得写be了,伤不起啊伤不起。嫣嫣和林狗的三世完。之所以展开前十章,我觉得将不属于这人的记忆强塞给他,无论多么轰轰烈烈,都不如他自己去经历一遍来得撕心裂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