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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白月光至朽》 朝歌对陈匸说:“起来得有些晚了,韩木栖好像都走了。”
陈匸没有回答。
朝歌对于陈匸的不理不睬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又问道:“怎么韩木栖不把这个小家伙带走啊。就留给你养吗?”
陈匸没有理会朝歌的问题,只是淡淡说:“快点洗漱好,跟我出门。”
朝歌疑惑:“去哪里?”
陈匸没有回答他就进了房间。
朝歌只好洗漱好,因为担心小狗太小,不能独自留在家,陈匸开车载着朝歌时,将它送到一家宠物寄宿的地方,接着又前往另外一个地方。
在车上,朝歌看着陈匸,问道:“今天怎么突然要出来,不会是提前把我赶出来吧?我还没收拾好东西。”
陈匸冷笑着说:“你这么迫不及待就想离开?”
朝歌知道陈匸这阴阳怪气的毛病又犯了,就说:“哪能呀,不是你要赶我走的嘛,在你住多舒服啊。”
陈匸不再说话,只是紧紧抿着嘴唇,开车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朝歌也不知道陈匸大清早地吃了什么炮仗,也不搭理他了,干脆扭过头看着外面的风景。
没过多会儿,车子就停下来了。
朝歌跟着陈匸迷迷糊糊下来,抬头看了看,是A市著名‘SONG’一系列的梳妆衣品店。
朝歌摸不着头脑地跟着陈匸进了店,陈匸一进去,就有很多人惊讶地说:“陈少,你怎么来了……我……”
“嘘”陈匸打断他的话,他看了一眼朝歌:“我要带他去一个重要场合,剩下的交给你们。”
这话很明显了,员工们看了看陈匸身边的朝歌,只见朝歌上身穿着宽大的T恤,下身穿着短裤,脚下穿着凉拖,一副从上个年代穿越过来的模样。
不过,当他们看到朝歌的那张唇红齿白的脸时还是惊艳了一番,这人长相绝对算得上非常出色,一眼看过去,竟然与当红小生韩木栖长得有点像,不过他比韩木栖还要好看些,皮肤很白,白得让人有点刺眼,这样的一个人就算穿着这样的衣服,站在那里也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难道他是陈少的最新情人吗?可是品味这么差,明显门不当户不对啊。
当然这些猜测,他们也不敢太多表露出来,赶紧客气地将朝歌领到里间。
朝歌一边被人拉扯着进去,一边回头问陈匸:“陈匸,这到底是干什么?”
陈匸轻描淡写地说:“提高你的品味。”
朝歌进去后,陈匸就坐在长椅子上,有员工来给陈匸递茶,陈匸只是摆摆手,便没有人敢来打扰他。他从袋里又摸出烟来,点燃抽了一根,这段时间抽的烟越来越多了。
朝歌被他们拉扯着穿着一身精致的白色西服套装,脖子上还系了浅色领结,然后又被那些人拉到梳妆桌前乱七八糟地在脸上,头发上一阵乱涂乱抹。
等他们都散开时,朝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闪了闪神。
镜子的里的那个人肤色胜雪,嘴唇很红,偏偏一双眼睛黝黑黝黑,似乎一点光投射进去都能闪耀的格外明显,这会儿灯光洒在在那双眼睛里,好像是忽闪忽闪的星星。
一时之间,朝歌像是人间最该享受无限富贵和宠爱的贵公子。
有多少年没有这个样子了,最后一次穿成这样还是他十七岁的生日时,爸爸妈妈邀请了全班同学为他庆祝生日,他给全班同学弹钢琴。
朝歌看了会,有人叫道:“先生。”
朝歌马上偏过头去,不再去看。
不过,陈匸要他穿成这样到底干嘛?
员工笑道:“先生,你生得真好,比来我们这里的所有明星都要美丽。这么白的西装,要是皮肤稍微暗一点,都配不好,你皮肤太白了,跟雪一样,这会儿完全是人撑起衣服了,愈发显得你白的发光。”
被人夸奖到底不是坏事,朝歌朝她笑笑,“谢谢。”
那个员工红了红脸。
有人打趣道:“你脸红什么。”
她轻轻地说:“他的眼睛里藏着星星哩。”
朝歌走出里间,便看到陈匸坐在长椅上抽烟,眼睛毫无焦距地看着一处。
朝歌叫了一声:“陈匸。”
陈匸抬起眼,只不过这一眼,便时再也挪不开了。
朝歌见陈匸怔怔地看着他,笑了笑:“怎么样,这件衣服还适合吧。”
几个员工也在一旁搭腔,说:“陈少,这位先生配上这件西装是再合适不过了,再也找不到比这位先生还穿得这么好看的人了。”
陈匸站起了身,将手上的烟掐灭,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移开朝歌,喉咙似乎有些发干,他挥了一下手,说:“你们先去忙。”
员工们都是人精,互相瞅了一眼,赶紧都散了。
朝歌看着她们都走开,还有点莫名,他问道:“陈匸,你觉得怎么样,说个话。还有你要我穿成这样是要去哪里啊?”
陈匸走向朝歌,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朝歌,让朝歌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他下意识地向后退一步,却被陈匸抓住了手腕。
朝歌看向陈匸,刚想问:“你干什么?”
他已经被陈匸拉进了怀里,而脸被陈匸牢牢压在怀里,贴着陈匸的胸膛,听着他‘咚咚’的心跳声。
陈匸说:“不要看我。”
不要看到此时的我为你发狂发癫的丑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