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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无论魏晋

    ……
    简陋的房间里,没有暖炕和丝被,但却一点也不耽搁秦凤坐在少年王羲之身边,和他说起天南海北的冒险。
    “……在航行到大洋中段时,我们遭遇了大风暴,在那场突如其来的风暴里,我们又损失了一条大船,但在过了那片海域之后,便没有什么太大的波折,我们钓鱼、打牌,靠着船上的人讲故事,消耗无聊的时间,收集海藻来补充食物……我们的人顺着大海,航行了一百多个日夜,才到了这里。”秦凤一边给少年指地图上细细的中美州,一边开着直播,就这么一会时间,直播间的观众就已经破百万了,要知道因为时间的关系,直播是三倍速的,观看起来很是难受,一般观众都是看正常速度的录播,没有兴趣看直播的。
    但王羲之的名头太大了,哪怕这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依然让人无比好奇,当然,弹幕催的都是快让书圣写几个字先。
    秦凤暂时不知道这些,他继续给少年聊起美洲的探险:“我们给这块地方起名叫‘东洲’,上边物产丰饶,气候适宜,地广人稀,我们将船暂时停靠在这里,带着五百多勇士,上岸去救一个朋友。”
    “你们第一次去万里之外,如何会有朋友?”王羲之好奇地问。
    一边问,他一边将面前炭盆铁架上的肉串拿起,轻咬了一口,孜然去除了羊肉腥味,细盐融化在嗞嗞作响的肉块上,微微少的细辣粉与油脂在唇齿间炸开无比美妙的味道,他的立刻就被这味道征服了,不由感慨:“有此一物,阁下这一路辛苦,却是都有回报了。”
    秦凤微微一笑,解答道:“先前我有一好友,乘小船越洋万里,至东洲,一路茹毛饮血,围观当地夷人行事,他生性谨慎,身手矫健,发现那里的夷人互不统属,相互攻伐,胜者将败者之心献祭于神灵,极为血腥……”
    王羲之等少年立刻便露出厌恶之色。
    秦凤继续讲述,那位飘流玩家顺利上岸,选择的地点是中美洲,因为那里是玛雅文明的主要居住地,他们早就已经驯化了玉米、豆类和南瓜,并且开始种植薯类,中美洲这里简直是天选之地,同时还有辣椒、番茄、可可、剑麻。
    这些无论哪一种,都是后世价值超大的经济作物,搞好一波就能把重要的种子带回家——至于还在北美的向日葵、腰果这些干货,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毕竟古代的安地斯山脉太天堑了,为了点零嘴越过去不值得。
    漂流玩家一开始还算顺利,他救了一个在部落战斗中受伤的年轻玛雅妹子,并且悉心照料,用温柔和包容学习了对方的语言,还帮着妹子救出他的剩下不多的族人,终于得到信任,很快就打好了关系,花费了一年时间,收集到了所有需要的种子。
    而这时,他知道秦凤带的船队也到了美洲,他准备把种子给船队送过来,顺便搭船回去领赏,便在走之前,他教了这个部族怎么用简单的办法钻木取火——只需要用剑麻搓成细绳,缠绕在木棍上,就可以像拉琴一样,又快又好地把火生出来,而不用专门去找人看火了。
    谁知道,方法才说出来,他就被拉去祭天了。
    按这个部落的看法就是,火是部族最重要的东西,你却可以赐予火,你的智慧太伟大了,不应该用来服侍我们,而应该侍奉伟大的神灵,我们这就将将您送回的神的身边,这是我们表达敬意的最虔诚的方式,到时,我们会用最锋利黑曜石之刃,刨开你的胸膛,用你的心脏,向神灵献上最完美的祭品。
    这位漂流玩家就在刻满图腾的祭坛上一边大喊着救命,一边喂了一晚上的蚊子。
    秦凤听到这消息,用最快速度,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
    “那他可有获救?”王家少年们急忙问道。
    “没有,”秦凤遗憾地摊手,“他们在太阳升起时,就迫不及待地把我那朋友,送到神的身边了。”
    众少年们都很失望。
    当时他也是直播的,可是一不熟悉道路,二来勇士们也很疲惫,所以速度不可能快起来,一路上无数云玩家一边看着他们奔袭一边看着祭坛的局面,一会哈哈大笑一会鳄鱼流泪,可以说是当时最热闹的事情了。
    好在因为这位玩家一路上无论是航海还是寻找种子都贡献非凡,在心被掏之出前结算了功勋,到月底时,大山们也没有争夺,让他好歹又混了个号回来,如今这位已经花一个多月调整心态,终于走出阴霾,准备继续南下去开发澳洲大陆。
    得到种子后,他们没有耽搁,就直接回来了,但路上还是显些又损失了最后一条船,好在那时周围有一个岛屿,靠着岛上的木料,他们把船修好后,这才磕磕绊绊地回到祖国。
    这一路过去,回来的人不到一半,可行航海是何等风险……
    王家少年们听得津津有味,又品尝了他们带来的蕃茄酱炒蛋,简直是无上美味。
    秦凤又解释说,这是他们在船上种的蔬菜,虽然很用心保管,但海上的天气太潮湿了,不少种子都发了芽,便干脆在船上用坏木桶做了花盆,种些番薯叶子、番茄辣椒之类的菜蔬,让这一路回来心情舒畅。
    王羲之感慨道:“观天下之大,察品类之胜,遇穷极之险,如此人生,岂非快哉?”
    然后又改了志向,要去当一名狂士,泛舟江海之上,一人开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