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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浮世梦华》 一下子听于沐晴说了这么一大段话,苏子陌单是愣了许久。她都说了什么?先是说她喜欢自己,却发现自己喜欢的是沈君华。本来背地里想用点小计策,又怕良心有愧,后来又说什么还有她的……
她是有病还是怎么的,对于他的特异完全不介意?他喜欢的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子。该说他是庆幸,还是该说她太傻了呢?
这样明朗的女孩苏子陌是喜欢的,可是他的心并不够大,只能容的下一个沈君华,多半个于沐晴都装不下。不管是意味深长还是苦口婆心,不如听他一句良言:为了我,你不值得。
“值不值得是我说了算,不关你什么事!”
看到她漆黑而坚定的眼眸,苏子陌算是清明了,其实她和自己一样,是那种八头牛都拉不走的死倔,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心甘情愿。也像她说的,值不值得只有自己说了算。
由于于沐晴的理解,苏子陌好像多了个无话不说的红颜知己。用了差不多一盏茶的功夫,把他和曲思天一起诓骗楚昭华娶他的事讲给了于沐晴。
最后唉声叹气地用杯盖拨了拨早就凉透了的茶水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我就是自作孽,不可活的那种。
“别这么说啊!反正定情信物已经给了你,他还想赖账是怎么的。既然你现在不想回书院,不如到我家小住几天,正好试试他在不在乎你!”
听到于沐晴说要试一试沈君华,苏子陌像是发现了粮仓的老鼠,突然来了兴致,不过眨眼的功夫又耷拉下脑袋:试也没有用,他不会在乎我,他的心里面只有曲思天。
曲思天啊!那也难怪,他可是让十里八村的媒婆都差点走断腿的传奇人物。曾听喝醉酒的哥哥唤过他的名字,那简直是能祸乱天下的惊世尤物。奢华艳丽,太过妖娆,放到任何一个朝代也绝非有过此等绝色。莫说惦念他的人是许许多多的女子,就连口口声称自己并无异癖的男子也曾慕名前往。
可曲思天也是个怪人,二十五岁有余的年纪,眼看着没几年就是而立之年,硬是谁也相不中。这个岁数还不想着成家,要等着什么时候才想成家。有人说他心高气傲,也有人挖苦他说要出家为僧,他给别人的理由只是简单的终身不娶。
去天玉书院读书的人,有一大部分是出身富贵的纨绔公子。原本是垂涎他的美相,后来却被他的才识所吸引。然而最不可思议的是竟有两个彻头彻尾的白丁公子哥为此考上了状元,就好比今科状元李秋辰,还被文嘉公主招为驸马,这是何等的福分。
“说起来,你怎么没被曲思天迷的神魂颠倒,反是被逊了他好几个级别的沈君华勾了魂魄。也不知如今的男子是吃了什么长大,竟出落的如此标致。难道你和那些以貌取人的花花公子一样,只是看中沈君华的皮囊,要不我去请画师描绘几幅逼真的画像,随你搂着,抱着,就不要喜欢沈君华了,跟了我吧!”
苏子陌干笑了几声:你就别和我打趣了,我不是那种只看外表的人。就算他明天会突然变得人老色衰,面目全非我也不介意。可能你会觉得我是站着说风凉话并不腰疼,等他真的失了如今的俊秀也就弃他而去。其实,他能毁了容,我觉得那样更好,自己的东西总不喜欢被别人盯着看。
“我看你是走火入魔了,等会陪我去刀铺买把锋利点的刀。”于沐晴看着那张无意间流露着幸福的脸似乎明白了什么。不讲悲喜,他的七情六欲皆是因沈君华而起,这世上还有谁能让他不吝所有感情地去喜欢,大概只有沈君华一人。
苏子陌不明用意地在想事情入了迷的于沐晴眼前晃晃手:沐晴姑娘,你买刀做什么?
“我怕刀慢了你会心疼,买把锋利的,好去刮花他的脸。还有,叫我晴儿就可以。”于沐晴只是开玩笑地说,但不会去做。她想,如果动真格的,苏子陌定是那个和她拼个你死我活的人。不论那个人怎样欺骗他,冷落他,给他气受。他的包容,他的大度,都可以海纳百川。这样的不舍不离,还是百依百顺,有谁不想要?
所以说那个人不是犯二的傻瓜,就是没有福分消受。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难道偌大一个江南,只有钱塘能锁住他的脚步?
也许不是,如若当初不是让可恶的贼人偷光了他的盘缠,他也不至于落到和乞丐为伍,然后很偶然地遇见了假扮乞丐的李无忧,当然也不会认识曲思天,更不会撞见苏子陌。所以说并不是随意的一个钱塘就能留住他,而是命中注定的微妙缘分。
挡也挡不住,拦也拦不下。
每当楚昭华想起苏子陌,确实是让他头疼的要命,可这种头疼并不是那种因为讨厌他,拿他没办法,瞧见他就想躲开的头疼,而是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苏子陌的一种头疼。
说实在的话,苏子陌并不惹人烦,大半的时候还有那么点可爱。只是他总是说着一些不切实际的话,让人没办法靠近他。于是乎便有了这样矛盾的想法。见到他时烦,见不到他的时候,又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莫名地会感到一点空虚,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
这个人还真是有毒!
第十八章
自打回到书院,楚昭华再没见曲思天同他说过话,而苏子陌的跟班阿纯也是看他不顺眼,大概是阿纯没见到它家主子回来,便认定他是罪魁祸首,在用晚膳的时候,吐了他一饭碗的吐沫星子。而最可气的是当他和阿纯撕打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曲思天还护着那只嚣张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