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宝(四)
作品:《虐心文集》 (四)求不得
“哇哇,哇哇…”新生儿的啼哭声越来越大。
郑小宝站在一旁看母亲从宋家小姐怀里抱过婴孩,打开襁褓分开乱蹬的小胖腿,笑得合不拢嘴。
“老爷,是男孩。”
“郑家有了后。”
母亲把婴孩递到郑谦业手里,“抱抱你儿子。”
郑谦业接过柔软可爱的婴孩,修长的手指捏了捏他肉嘟嘟的脸蛋。
“嘿嘿…嘿…”婴孩停止了哭泣,小手抓住他的手指咧开嘴笑,噗噗的声音,像是在叫爸爸。
郑谦业的心化了,肯定化了。
母亲父亲宋家小姐都这么想的,这个孩子会留住他人的。
“乔曼。”背后有人叫住了她。
“沈愚。”她回过头,见到了对她微笑始终如一的男人。
她泪如决堤,还是坚强地用手背抹干。
“请我吃饭,请我喝酒好不好。我好饿,好渴。”
“好。”
这是沈愚第一次带女人回家。
“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红烧肉。”她说。
“好。”
沈愚是个木讷的人,不够风趣,不解风情,幸好,他会做饭有厨艺。这样的男人少,尤其在有钱男人当中,少之又少。
乔曼在他家里闲逛,酒柜摆的许多酒瓶落了灰,茶几上摆的也只有生意相关的报纸和书籍。墙壁不挂美女画报,柜子不摆百合花。诺大的别墅简单单,空荡荡,如果没有她来,那就只有他一个人。
“你不寂寞吗?”
沈愚摇头,“每天工作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寂寞。”
他把猪肉切好块,补充,“不,也不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会有点寂寞。”
“想女人?”
呵…呵呵…沈愚傻憨憨地笑。
油锅下了八角花椒酱油,煸炒带皮的五花肉,加了热水,咕嘟咕嘟煮起来。
“要炖一个小时。”
乔曼拄着下巴,看他。
“他说得没错,我就是变态。”
“我知道。”
“知道你还喜欢我?”
“因为,我可能也是变态吧。”
“嫁给我,让我照顾你。”沈愚不是单膝下跪,而是双膝,从裤兜掏出一枚花生豆大的火红钻戒。
好半天,乔曼没有开口应还是不应。
他拿起她的左手,把钻戒套进她的无名指,往他的裤裆摸去。
“行吗?”
丽天舞厅的白牡丹说得不对,沈愚那地硬得很。
“我叫郑小宝。”
沈愚像捧着什么易脆的宝贝,抱着她不敢用力。
“我叫沈愚。”
“郑谦业是我哥。”
“嗯。”
“我喜欢他,这辈子只喜欢他。”
“我不在乎。”
“我想见他。”
“好。”
红烧肉熟了,他盛出来,端在她面前,拿筷子小心夹起一块,吹了又吹。
“不烫了。”
她第一次把红烧肉嚼碎了咽入深喉。
“原来红烧肉是这个味道,他说,我胖得快抱不动我了。”
1937年五月,沈愚把聘礼送到了郑家。
“三年没回家,现在晓得回来?”郑老爷不好再说什么,“你亲娘去得早,没人教养,不怪你。”
宋家小姐头发也剪短了,从矜持的小姐成了端庄的妇人,她抱着儿子出来。
“小志,叫小姑。”
“小姑。”
乔曼从手包里掏出个金镯,套在他的手臂上,学着曾经郑谦业的手法捏他的脸蛋。
“他是沈愚。”
“谦业才回来,过几天还要走,小妹,你帮我劝劝他。”
乔曼注意到了,她的脸颊是憔悴的,眼眸是湿润的,可她心里还是嫉妒她,至少她曾经得到过,还有了他的孩子。
沈愚陪着郑老爷聊男人的事,看能不能把郑家做的布匹生意做到上海。强强联合,沈老爷自然是喜欢小宝带来的女婿。
“哥。”乔曼推开门,看到郑谦业在收拾行李。
“小宝。”
郑谦业回头,合体的真丝旗袍紧贴在她身上,暗紫色的秋草花枝显得她成熟了许多。时髦的推云纹卷发别着精致的银发夹。
“漂亮了,长大了。”
郑谦业伸出手臂想抱她绕一圈,最终放下了手。
“他对你好不好?”
“哥。”
他不再抱她了,轮到她主动了。
乔曼扑进他怀里,死死抱住他的腰,贪婪地闻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小宝。”
他揉着她的头发,“别这样,以后常回家,哥给你做红烧肉。”
“你还是这么瘦,在外面吃得不好吧。”
郑谦业喜欢小宝的,他或许也需要放纵一把,粗糙的手掌摸她的后背,一把骨头。
“小宝好想你。”
“哥也是。”
“哥,不要走了,好不好?”
渴望的眼眸望着她朝思暮想的人,他坚韧深邃的眼底也对她生出绵柔,“嫂嫂也不希望你走。”
“小宝,你不懂。”
她往他怀里缩了又缩,“哥,你要我,好不好。”
“别瞎说,”他的手指比在她的红唇上,“我们不能,不能。”
她的泪水染湿了他天蓝色的衬衫,热呼呼,咸苦的味道。郑谦业的心越来越疼,他就不该回来,孩子生过了,家业有了传承,他为什么要回来。
[小宝要嫁人了,回家看看吧…]
他在军营收到了父母的家书,小宝…他爱的妹妹,要嫁人了,他给不了她要的爱,见一见,这种召唤,他无论无何也拒绝不了。
郑谦业捏起她的脸蛋,低头吻起她的嘴角。
“小宝,哥哥的心你知道的。”
“哥,那你要我,好不好?”
“又说胡话。”
郑谦业的拇指刮掉她眼角的泪珠,“以后嫁人了,要相夫教子。”
乔曼的手握住他腿间的粗硬,“哥,你想的,是不是。”
“你是我妹妹,我们不可以的。”
他从口袋翻出帕子給她擦脸,整理好她的头发和衣领。
“不,我要,我就要。”
她任性,任性了三年,不然也不会叛逆地离家出走。
“小宝,你就当,当我们发生过。”
郑谦业闭上眼,她身上的栀子花香从她十岁起就迷了他的心。她哪里知道,他在宋家小姐身上做的时候,心里念念的是小宝呢。
“下辈子,我们不做兄妹。”
巴掌大小的袖珍手枪塞到她手心,“让它帮我护着你的后半生。”
乔曼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宋家小姐就在门口候着,手里紧张地攥着帕子。
“他还是要走是不是?”
“嗯,我劝不了他。”
乔曼从她身边走过去,她听到了宋家小姐不合身份的抱怨。
“他抛弃我们母子,去当兵就是一心求死。”
是的,宋家小姐说的没错,郑谦业就是一心求死。
自从郑谦业从了军,郑老爷就当作没了这个儿子,至少他留下了种,留下了小志。
沈愚看似木讷,可人缘上,他会办事会说话,不然五洲商行的生意做不了这么大。
“我父母早逝,以后您就是我父亲。”
沈老爷和沈太太欢喜,乐得給他剥橘子吃。
郑谦业回南京军区的前一天,乔曼就同沈愚回了上海。
咣啷咣啷的火车头等花厢,沈愚压在她身上,揉着她的身体,“怎么不多呆一天,送送他。”
“嫂嫂比我还苦。”
乔曼搂着沈愚的脖子,主动吻上他的唇,“你是第一个不用哪里像他,我却心甘情愿被你操的男人。”
“我知道,沈太太。”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中日战争全面爆发。
1937年8月13日,上海淞沪会战,国军撤退南京。
1937年12月,南京保卫战,国军撤退大后方重庆。同月,日军实施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
郑谦业,战死。贴着心脏的口袋有方绣了红豆枝的帕子被风吹扬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