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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桀骜

    他试图讲道理:“薛炀,你要知道,我们现在是高三学生……”
    薛炀把他的校服外套一扒,连声道:“我知道我知道,脱了校服就不是了。”
    林恒里头穿着的是一件衬衫,丝滑的布料摸上去极为舒服,让薛炀一秒就想到了林恒那件变成破布条的衣服:“那件衣服呢?你扔了?”
    林恒有时候十分痛恨自己的理解力,他一点都不想回想那件衬衫,便道:“都变成破布了还不扔?”
    薛炀吭哧吭哧笑了两声,心里头有点遗憾。
    “你怎么裤子都穿着校服啊,我们去换件衣服,上次穿你的,这次穿我的。”
    薛炀抱着林恒的外套,快乐的好像一个剥着糖衣的小孩儿。
    薛炀带着林恒到了酒吧三楼一个类似公寓的居民层,走廊灯坏了,黑洞洞地,薛炀却轻车熟路,攥着林恒的手源源不断地传递热度。
    林恒心想,他没掉头就走,一定是疯了。
    薛炀的秘密基地在尽头一个角落里,门前挺干净,没有杂七杂八的垃圾杂物,他打开门,一间大概四十平的单身公寓就敞开在林恒面前。
    “小心,我这段时间都没来得及回来打扫,地面有点脏。”
    薛炀叮嘱道,拉着林恒进屋。
    屋子隔音不算好,至少踩在脚下的地面总好像在随音乐晃动。
    屋里的陈设也简单,一张床,一架衣柜,写字台的旁边摆着个小冰箱,挂壁式的书柜里摆的全是书,一看就是薛炀常用的。
    虽然薛炀说他没打扫,但整个房间都挺干净的,除了可能因为十来天没人住,显得空气不太流通。
    林恒打量房间的同时,薛炀已经把自己心爱的衣服都扒拉了出来。
    他瞅瞅林恒,觉得林恒穿的衬衫就很好看,便不打算让林恒换,裤子则需要换一下。
    可他扒拉来扒拉去,总觉得自己的衣服跟林恒的气质特别不搭。
    林恒实在是太适合安安静静地呆那儿了,哪怕就是装成一盏台灯都是极为耀眼的那盏。
    他最后选了一条有点类似西装裤的休闲裤,这条好像是有一次他为了替换校服买的,根本没穿两次:“来,穿这个。”
    薛炀对着林恒招手。
    林恒回神,看着裤子皱眉:“穿得上?”
    薛炀给他说笑了,摸了下巴道:“只要不是太大,都能穿。”他的眼神往林恒下半身扫扫,什么地方过大,不言而喻。
    林恒头皮一紧,他算是秀才遇到兵,什么都说不清,干脆也不浪费唇舌,接过薛炀的裤子就要换。
    裤子脱一半,见薛炀傻愣愣地盯着他看,他更不自在了,干脆起身要去卫生间换。
    薛炀恍然后摁住他,示意林恒换衣服,他去卫生间。
    抽水马桶的水声以及洗手的水声融合在一起,这间不大的公寓气氛就变得奇怪。
    林恒也说不出哪里奇怪,就是那种人和人之间接触过密的不自在。
    自从他独立后,几乎从不和人如此亲密接触,更别说如此日常、生活化的接触。
    宿舍虽然是多人宿舍,但大家都习以为常地保持距离,彼此错开时间洗漱,反倒不会像这样感觉难受。
    尤其他身上还穿着薛炀的裤子,林恒对薛炀那两条在褴褛布条下的腿实在印象深刻。
    薛炀的腿很直,肌肉极为紧实,小腿更是匀称,一看就是经常锻炼的。
    林恒闭上眼,倚着橱柜,遏制不住自己思绪乱飞。
    薛炀从卫生间出来,眼前一亮。
    林恒这个造型实在太帅气了,衬衫领口的扣子松开,下摆随意地塞在裤子里,精瘦的腰肢显露无疑,隔着衬衫都能感受到有力的腹肌,额上的发丝因为刚刚出过汗后显得有点乱,斜倚的姿势把体态拉长,好像刚刚下班的白领精英。
    “穿得上吗……”薛炀扬起笑容,想缓和缓和自己奇怪的情绪。
    林恒听见他声音,手臂微微用力撑起自己,另一只手习惯去摸领口,那个动作就好像要把领带解开似的,带着丝疲惫慵懒,声音也低低地应了声:“嗯,可以。”
    薛炀呼吸一滞,调笑的话再也没法说出来了。
    他跨了两步,到林恒面前,那双清亮的眼盯着林恒,语气近乎讨好:“那我们下楼去。”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卖个萌,有小可爱在跟吗?打个滚儿让我知道好不好?o(╥﹏╥)o,我感觉我好像在自说自话。
    第17章
    未进酒吧门人就已经快被那股狂热的音乐掀飞了。
    薛炀如鱼得水,他换的衣服自然是自己一向喜爱的各色金属点缀的嬉皮士风格,小皮衣把身型勾勒完全,拜裤子的低腰所赐,在举手投足间腰间瘦削的一抹白都若隐若现。
    林恒沉默地看着薛炀搭着他的肩膀和门口的酒保说话,那语气真是十分老道熟稔。
    “小炀你好长时间没来了,还以为改邪归正了。”酒保打趣道,“上次你幸亏你跑得快,不然楣哥还真有点麻烦。”
    薛炀挥挥手,说着别提,那双眼睛却是喜滋滋地看向林恒,没错,幸亏他跑得快,不然都撞不上林恒。
    酒保早就注意到这个跟薛炀气质完全不一样的大男孩,傲人的身材资本看上去比薛炀稳重太多,装束打扮也是个大人样子,他吹了声口哨:“这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