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页
作品:《快穿之奇妙世界奇葩人》 刚子看得眼睛都直了,不禁用胳膊肘捣了捣身旁的奚卿,奚卿嘴里叼着烟,表情呆呆的,辉子则是看了几秒,就走去找老板点餐。
刚子跟奚卿走到郑凌前面一个空桌坐下,与郑凌面对面,用餐时,两人频频看向郑凌。
郑凌装作不知,让金凤凰打来电话,手机响了几声,郑凌才接通了,一并开始了接下来的表演。
“喂,芳芳,逛街啊,行啊,不过得等会,我在吃饭,我也不想吃得这么晚啊,还不是因为我男朋友,哦不对,现在该叫前男友了,是啊,我跟他分手了,我也不想,可这不是没办法嘛,当初我还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才当他女朋友的,但现在我才知道这帅不能当饭吃,就算现在这是个看脸的时代,但人家明星不也每天去工作吗,你看看他,你都不晓得,他整天窝在家打游戏也不去工作,就连充游戏装备的钱都是从父母要的,他又不是富二代,我都不知道他怎么能在家里呆得下去,你说这样的一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我不跟他分手,难道等以后结了婚,还要我来挣钱养他啊!”
“说真的,我挺羡慕你的,你看你男朋友有房有车,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起码以后他能养活你,你也别嫌弃他了,跟我男朋友,错了,是前男友,他跟我前男友相比,两人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没说你男友,我说的是我前男友,他就是地上的泥巴,还是坨烂泥巴。”
刚子跟奚卿举着筷子迟迟没动筷。
郑凌又接着说道:“哎,你说如果一个人长得帅,有房有车,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这种人一定是个抢手货,好了,不说这个了,说他我就来气,嗯好,待会老地方见。”
挂了电话,郑凌叫来老板,付完钱就走出去了,留下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之后的两天里,郑凌换了很多类型的装扮,有可爱的、清纯的、妩媚的、也有妖艳贱货型的,反正把男人可能喜欢的类型统统走了一遍,再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奚卿他们可能去的地方,说着上述的那番话,当然台词改了很多,但其中心思想是不变的。
这天晚上,郑凌站在橘色的路灯下,目送奚卿三人走进今朝醉。很高兴认识你们,祝福你们,我的朋友。
“小金,开启下一个世界吧!”
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以后,就看他们各自的造化了。
第104章
校图书馆的自习室里,郑凌拿着刚领来的新书在低头翻看,但二十分钟过去了,愣是一个字也没看进去,无他,只因对面坐着的是他喜欢的人,不,严格来说是原主邹申暗恋的人。
邹申今年十九岁,是家中独子,在他刚出生那年父母为了给他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借钱开了一家小公司,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家上市企业。
邹申五岁前都是由邹母亲自教养,但渐渐地公司越做越大,需要忙的事情越来越多,不得已,邹母只好舍弃陪伴儿子的时间,把他交由爷爷奶奶照看,腾出时间来与丈夫齐心协力操持公司。为了弥补对儿子的亏欠,凡是儿子想要的,他们都会给他最好的,可以说到了十分溺爱的地步,但好在邹申并没有养成什么不良的习气,更是通过自身的刻苦努力,考取到了本地一所全国排名前五的沧禾大学,九月份刚上大二。
大一开学时,邹母本想亲自开车送儿子去学校,但邹申却摇摇头,说路途不远,他想坐公交车去,一并告知他已办理了住校手续,行李都收拾好了。
邹母苦劝许久,但终是拗不过儿子,最后还是无奈地答应了。
因为家近,邹申本以为自己会是第一个到达宿舍的,却没曾想居然有人比他来的更早。当时男生正背对着门口拿着抹布弯腰擦拭桌椅,听到有人推门进来,男生挺直腰回过头,旋即咧嘴一笑,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陈慕宇”
对上这样一抹明媚的笑容,素来性情冷淡的邹申难免也被触动,扯动嘴角浅笑道:“你好,我叫邹申”
之后的一段时间相处,他发现这个室友很爱笑,但不是那种客套的假笑,而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热爱生活的笑,见过的人都能感受到他的那股热情,而且他笑起来的样子一点也逊色于这九月的骄阳。
朝夕相处的宿舍生活,逐渐地,邹申对他产生了别样的情愫,但无法宣之于口。后来有一天陈慕宇偷偷告诉他,说他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自那后,邹申就一直尽量疏远陈慕宇,但陈慕宇像是感受不到似的,每次仍会没心没肺地主动靠近他。没人知道,邹申每天都在备受煎熬。
新学期开学,邹申本不想再住校了,但又按捺不住对陈慕宇的那份执念,最后还是选择了继续住校。
“邹申,邹申?”
低微的呼唤声惊醒了郑凌,郑凌回过神望向对面正一瞬不瞬盯着自己看的人,小声道:“什么事,慕宇?”
陈慕宇探过身子,越过半个桌子,紧盯郑凌的眼睛问道:“你刚才在想什么?”
两人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可以说是近在咫尺,郑凌不着痕迹地低下头,翻了翻手上的书,极力克制着让自己的语气变得随意:“在想有什么东西落在家里没带来。”
陈慕宇坐回凳子,笑着说道:“你不是本地的吗?随时都可以回去。”
郑凌点点头,笑了一下:“说得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