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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成傲娇男主的白月光[快穿]》 以至于林溪溪耳濡目染,正为自己的残缺代码秃头烦恼时,接到电话脱口而出一句,像是唱出来似的:“This is Lin.What’s upppppp?”
“……”
那端传来了良久的沉默。
林溪溪反应过来一看号码归属地,中国的,这是她一天前在机场交的那个朋友。
“抱歉,工作疯魔了。”她不好意思地笑笑,看了一眼办公室里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劳伦斯·妮娅,放低了声音去了茶水间,“你有什么事吗?”
宋时屿低声道:“ Nothing especiallyyyyy.”
林溪溪:“……”
他发音是纯正的纽约腔调,学着她拖长调的时候总有种一本正经的诙谐感。
“别闹!”她听着脸红,嗔骂了一句。
也许是觉得他还是学生党,而她是工作族。两个人之间有点差距,所以总以一种过来人的长者语气。
宋时屿哑着嗓子笑了一声,低沉的声音从滋滋响的电磁波中传过来:“好,我不闹。刚好经过你公司楼下,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
美国不提倡加班熬夜,这种现象在中国看来也许很正常。但对于美国人来说,加班说明你的业务能力不行,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把事情完成好。
林溪溪看了看时间,五点整,格子间的人已经走了一大半。
本来两个人只是萍水相逢的关系,但刚刚那个搞笑的开场明显为两个人减少了尴尬,气氛很融洽。
“好呀,那你等我五分钟。”她说。
宋时屿态度温润:“嗯,不急。”
等挂了电话,林溪溪回过神来,她还有个大行李箱啊……
算了,估计就在附近随便吃点东西吧。
*
下了电梯,同公司的德州小哥跟她热情地打了个招呼。林溪溪看着这张脸,脑子里飞快反应他的名字,然而只记住了他那独特的西部牛仔风格的穿搭。
“Chill!I am Jokesen.”他了然地笑笑,仿佛猜到了她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林溪溪无奈地摇摇头,把额前头发利落地往脑后一扫,她社交能力果然为零。
Jokesen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大门西侧那个亚裔帅哥是你男朋友吗?盯着我们很久了。”
“啊?”林溪溪下意识转过去,站在门口的宋时屿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一身冷肃感。提着一个挎包,肩宽窄腰腿又长,立在那背脊挺直,像是一个成功人士。
对上她的视线时,宋时屿眼睛弯弯笑了一下,还朝她挥挥手,又别有一副青年的学生气。
“现在只是朋友啦,明天见。”林溪溪跟Jokesen告别,拉着行李箱朝他走过去。
宋时屿绅士地伸出手拉过她的行李箱,动作熟练得仿佛他们是多年的朋友,然后带着她去了停车场。
林溪溪看着面前那辆大G,迟疑了几秒:“哇,你真的只是个普通留学生吗?”
宋时屿把视线从开车门的手慢慢移到她脸上,微微呆滞。难道这有露馅儿的地方?
他从小娇生惯养,在钱堆里长大,对富和穷没有太大感觉。他自认为今天穿得一身平价衣服,已经够普通了。
“我的意思是,你其实……”她突然笑出声来,看着他的表情,“是个富二代吧!”
宋时屿松了口气,也跟着笑笑:“事实上,我更喜欢人家喊我富一代。”
“什么意思?你还是个创业人士?”林溪溪坐上了副驾驶问。
“当然,我年纪也不小的。”
“那你……是做什么的?”
“投行公司。”
“年轻有为呀!”她不吝啬赞美,猜测着,“所以你是在哥大学商科?”
宋时屿边打着方向盘倒车边说:“不,投行只是副业,我学心理学的。”
林溪溪有些惊讶:“看起来不像,倒像是商科里的精英学霸哈哈哈。”
“嗯,学霸的话……确实算学霸。”他开着玩笑,说,“但是是心理学专业的学霸。”
“那你们学心理学的是不是都很会看人啊?就是那种电视上看一眼就知道人家在想什么的!”她看起来很激动,大概是身边有这种专业的人不多,觉得新奇。
宋时屿把车缓缓停在红灯前,看了她一眼,勾了勾唇:“看得出林小姐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有魅力。”
林溪溪:“……”
哪有这么自夸的啊!不过他还真说对了。
林溪溪有些害羞地捂着脸,没反驳,露出一双眼睛:“那还有呢?”
“嗯……”他犹豫了一会儿,正色道,“林小姐在这里没有熟人,很孤单,但是是个乐观主义者。”
林溪溪惊叹不已,捧场地拍拍手:“好厉害,连这个都知道!”
这其实有点涉及隐私了,宋时屿聪明得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车停在Elmhurst的北方大道路口,是著名的华人集聚区。
宋时屿对这块地方很熟悉,也没绕什么路就带着她走过了法拉盛的3906 Prince大道,进了一家牛肉川菜馆。
“你很会吃辣吗?”林溪溪问。
宋时屿帮她拉开椅子落座,解释道:“不是所有菜都是辣的,可以和后厨说。”
林溪溪本来以为以他的身家可能会带她去比较高档的地方,也幸好没去。这个地方都比较平价,她对付钱没有负担。
点了一份牛百叶爽脆、牛筋和几份凉菜后,宋时屿还在犹豫着吃点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