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

作品:《无尘之庭

    嘀嗒。
    嘀嗒。
    山涧的钟乳石上日积月累地滴着水,毅力坚韧到已经砸出来一个小水坑。天色已然昏暗到人在涧中都不知过了多久,季春孟夏之交树木葱葱茏茏,遮天蔽日。
    “陈符民。”
    “啊!”一声巨大的回声响彻整个山涧。
    沈秦筝被这一嗓子吼得脑袋疼,有气无力地嫌弃道:“别惹它。”
    “哦。”陈符民心有余悸地点点头,两步并作三步地坐在火堆旁。他觉得沈秦箫那里的温度有点冷,于是又往沈秦筝这里靠了靠。
    他仰起头,难以置信地指着方才的地方叫起来:“沈大哥,这鹤成精了!”
    沈秦筝瞟了一眼那只正在给自己啄毛的白鹤,没有说话。
    “它听得懂人话!它还啄了我的头!”陈符民还是难以置信道。
    沈秦筝白了他一眼:“它还救了你。”
    “对对对!鹤有这么大的力气吗?另外两只呢?”陈符民叫起来。
    “……”
    这些问题问得沈秦筝实在头疼。方才发生的一切实在是难以忘怀,即使强大如他还是觉得自己需要安静下来缓缓。
    军队万箭齐发,没有丝毫的犹豫。
    沈秦筝在漫天箭雨中回头,看见沈秦箫掏出了一个挂坠。他没有看清那东西的样子,可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在他脑海里突然涌现出了无数纷繁复杂的记忆。
    有那张石楠纸,有傅义天的话,有幼童不合时宜的冷静,有时不时透露出来的熟悉……
    最后,所有想法定格在了那辆公交车上。
    他的直觉告诉他,沈秦箫捏着那东西祈求什么最后带来的结果是他绝对不想看见的,所以几乎是在同一时刻,他用长剑劈开了了无数利箭一把抱住了沈秦箫。
    “不要做!”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样说,只是下意识就这样说出口了。
    当在那危机的时刻他抱住沈秦箫的时候,他看见沈秦箫锁骨下有一个阴鱼的印记。
    那不是画上去的,那印记发着光,那是从他身体里长出来的。
    太迅速了,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沈秦筝还没有反应过来,耳边已经传来了破空的风声。
    一直利箭直直地向着沈秦箫的心脏而来。
    他们已经被步步紧逼的长枪阵逼到了悬崖边,躲不开了!
    沈秦筝把他向旁边一推,自己生生受了那一箭。
    一声闷响,利箭撕破了他的衣衫,牢牢钉入了他的右肩。沈秦筝被利箭带来的惯性往后一推,左脚踩了个空,跌下了悬崖。
    可耳边呼呼的风声与身体极速下坠的失重还没有独自体会几秒,他就看见悬崖上奔出来两个身影。
    他竟然看见沈秦箫一手挟持着陈符民,一手捏着他胸前的挂坠,跳了下来!
    这个笨蛋!
    “咲——————”
    一声足以刺破天空的清唳传来,沈秦筝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觉得自己落在了一个柔软的白毯上——那是一只白鹤。
    他在难以置信的现实里看见另外两只鹤接住了同样在极速下坠的沈秦箫和陈符民,然后他身下这只白鹤长唳一声,把他们丢进了这个鬼地方。
    另外两只鹤在空中盘旋了片刻便飞走了,只剩下刚刚驮着他的那只白鹤亭亭玉立在他们面前。
    沈秦筝试着伸了伸手,那只白鹤像是有约定一样,啄了啄他的手掌心,然后轻轻的啄了啄沈秦筝身上的箭杆。
    他见过它,前世在星月潭那夜,它也出现过。
    幽幽转醒的陈符民惊魂未定地看着这鹤,一动也不敢不动。直到沈秦箫默不作声地生好了火,将箭杆拔|出来给沈秦筝撒上药后,才开始了自己聒噪的大惊小怪。
    沈秦筝看了看沈秦箫的脖子,此刻衣衫散乱锁骨都清晰可见,但是那挂坠却不见了。
    一同不见的还有那枚阴鱼印记,火光的映照下虽然昏暗,但是仍然能看见皮肤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那绝不可能是错觉。”沈秦筝想道:“阿箫有很多事情瞒着我。”
    想到这儿,他将目光从沈秦箫的脖子移到了他的眼睛,那双依旧状若寒星的眼睛。
    寒星闪了闪,躲开了他的目光。
    “所以为什么会在那种地方出现三只鹤!?”陈符民指着仍然待在他们不远处的白鹤,满头疑惑小声问:“它要跟我们一直待着吗?”
    这一路上刺激实在太多,陈符民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衰弱了。
    沈秦筝叹了口气,用长剑支撑起身子,摇摇晃晃站起来。
    “慢……”沈秦箫想扶他。
    “不用。”沈秦筝躲开了他的手,在两人的目光下走向了那只鹤。
    那鹤仿佛知道他的意思,轻盈地展翅跳了跳。然后娉婷地靠近他,用自己雪白的小脑袋,拱了拱沈秦筝伸过来的手。
    陈符民:“!!!”
    沈秦箫:“……”
    沈秦筝对着那鹤,温柔道:“你听得懂我的话,对吗?”
    那鹤仰起优美的长颈叫了一声,声音是同样的温柔。
    沈秦筝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一块极小的印章,并让陈符民把燕王与他爹来往的书信拿过来,对白鹤道:“把这个送到赵王李治手上,行吗?”
    那鹤用嘴衔住印章的穗子与书信,然后好像在表达自己的欢欣雀跃一样跳了几下,非常欢乐地扇扇翅膀,往东边飞去了。
    远远目送着白鹤远去,沈秦筝无视了陈符民已经不知道怎么形容的脸色,又坐回了原处。
    从潮湿的山涧里头弄点干燥的枯枝落叶很是不易,沈秦箫将身边的砍下来的一堆竹子放在火堆旁边烘干,时不时往进加那么一两小节竹竿。
    火舌舔了舔绿色的竹筒子,很是贴心地发出了“毕毕剥剥”的声音——四下里很是安静,弄出来一点声音,不至于让人觉得尴尬。
    沈秦筝回想了一下他跟沈秦箫之间的相遇,发现每一次都总是伴随着聚少离多与相顾无言。
    前世里他十三四岁的年纪从太白山庄回来过除夕开始,到最后在永州相遇,一直如此。后来把话说开了,却也没过过几天舒坦日子,他们都匆匆忙忙地忙着自己的事情,然后就短暂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如今,好似又回到了那时的境况。
    他们两个都是沉默寡言,有什么都憋在心里自己默默承受的人,也难怪陈符民会说他们很像。
    沈秦筝叹了一口气,递给了沈秦箫一个野果子看他默不作声地吃下去才道:“不早了,留下一个人看火,其他人先睡吧。明天在顺着白天找的那条路寻一寻,看看能不能出去。”
    陈符民道:“这山涧太长了,一线天似的。那鹤把我们丢进来时经过得那山谷细得就能通过一个人,真是!在哪儿都不知道。”
    他们坐在鹤的背上飞了很久很久才抵达了这里,沈秦筝只知道这里应该是横山以西,但是还在不在永州境内却难说了。
    他们已经飞过了巫山,到了巴蜀之地吗?
    传言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看此地的风貌,倒颇为相似。
    沈秦筝:“嗯。休息好,明日出去查探便是。你们先……”
    “我来守火。”沈秦箫淡淡道:“你还有伤在身。我们还要指望你养好精神,带我们出去呢。”
    陈符民连忙附和:“是啊沈大哥。你先睡,后半夜我来替阿……呃,你表弟就是。”
    他本想跟着沈秦筝一起喊“阿箫”,可一见到沈秦箫凌厉的眼神就不敢再叫下去了。
    迟钝如他,这时候也该发现了——沈大哥这个弟弟,并不是很喜欢他。
    右肩的伤口因为刚才在怀里摸印章的缘故,隐隐有些发疼,应该是又崩开了。
    在这荒山野岭,身上带着血腥气可不是什么好事。
    沈秦筝将沈秦箫找到的止血藤用手碾碎,又敷了一些在右肩上:“好吧。有什么紧急的事情,立刻叫醒我。”
    他拿起长剑抱在怀里,靠着树闭上了眼睛。
    天色确实很晚了,沈秦筝刚闭上眼睛,陈符民就就觉得自己的眼皮儿瞬间像是被灌了铅似的,十分沉重。
    他紧接着打了个哈欠,眼泪汪汪地斟酌开口:“那……那个,我也……”
    沈秦箫没理他,又往火里丢了两三截木头,定定地看着跳动的火苗。
    陈符民:“……”
    行吧,意料之中。
    他找了块儿石头,然后铺了些干草在上面算是给自己做了个枕头,平躺在地上自顾自睡去了。
    嘀嗒。
    嘀嗒。
    滴水声是最好的催眠曲,没过一会儿鼾声便从若隐若现,发展到绵绵不绝了。
    沈秦筝:“……”
    因为右肩之故,他虽然疲惫可却被这似痒似疼的伤口折磨得很是浅眠。好不容易有了点睡意,陈符民这小子竟然肆无忌惮地打起呼噜来。
    沈秦筝闭着眼默默在心里腹诽:“一看就是没怎么闯过江湖的小屁孩儿。一个人在野地里风餐露宿,竟还敢这样呼呼大睡。早上起来等着身首异处吧混蛋。”
    陈符民好似是跟他作对似的,沈秦筝刚在心里说完这番话,鼾声便又响了一个层次。在这寂静的夜色的映衬下,就像一道惊雷炸在了耳朵里。
    沈秦筝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干脆放弃睡意闭目养神,等声音什么时候消停下来再睡吧。
    他暗自想,还好阿箫不是这样的,阿箫睡觉从来不打呼噜。
    想到这一层,他又开始回忆起前世来。
    前世阿箫跟阿行两个人闯荡江湖,肯定也有过这样餐风饮露的日子。可阿箫看起来却总是很从容,很沉着。
    或者不如说他长大后一直都是这样,这样让人放心。
    前世他曾听徐行偷偷说过,他们俩单独在外面的时候,都是阿箫照顾徐行更多一点。
    沈秦筝记得自己当时还很是吃惊。在他的印象里,阿箫始终是那个撒娇会撒在他心口上,舍不得让自己受一点委屈的孩子。
    那以后,他才开始逐渐将阿箫当作一个男人来看待。
    “结果越看越心动。”沈秦筝在心里捶了自己一下,感觉阿箫真是长在他心口里了,哪儿看哪儿觉得通体舒畅。
    要不然当时也不会把持不住美色,大晚上的就在船里就要了他。
    想到这里,他忽然觉得心里有点痒。紧接着,身体也随着心口一起痒起来。
    沈秦筝暗道:“一定是靠着睡,身子麻了。”
    他轻轻呼了一口气,打算不惹人注意地翻个身。
    谁知他刚准备轻微动一动,脸上突然感受到一股火热的鼻息。这鼻息带着浓烈的感情,带着他的身子瞬间滚烫起来,寒夜的风刹那间便不冷了。
    他的嘴唇触到了两片软软的肉,那感觉他实在是再熟悉不过。
    沈秦筝顿时僵住,再也不敢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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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睡的二哥是叫不醒的,只能用目光痴痴地望着,才会让他觉得身体发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