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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 他本想陪陆凛一起来的,毕竟是如此重要的事情。但正好遇到了期末考,而且对方似乎不想让他陪。
林添坐在车后座,心急如焚。
不过幸好没遇到晚高峰,司机大概也看出他神情焦急,踩油门的时候角度深了点,不到半小时就到了地方。
林添一下车就看到陆凛,毕竟他在人群中气质拔群,一眼就能看见。
他对面站了个男人,应该负责整起案件的龙城市重案组队长张队长,对方也认识他,并且知道他和陆凛两人的关系,毕竟陆凛从来没有要和任何人隐瞒过。
张队长拍了拍陆凛的肩膀,看样子对话是结束了。
林添站在附近,也不知道是否要上前一步。
不过张队长一侧眼,余光就瞥到了他,附近没什么学校,突然多出一个穿校服的高中生还是很显眼。
张队长招呼:“这谁啊?某个人的宝贝来了?”
他是个四十多岁的独居男人,妻子因为受不了他办案几天几夜不回家,两年前离了婚。
好在两人没有孩子,张队长把该分的财产都分给前妻,自己住回了大院里,也落了个自在。
有些人,可能天生就属于国家。
林添被调侃惯了,态度倒是大方:“我考完试了,来找陆凛。结束了吗?”
陆凛把手上的外套披在林添身上,“怎么穿这么少?”
林添已经穿了件薄款羽绒服,但奈何天生手凉脚凉,一到冬天更是和冰块一样。
他乖乖把衣服拉好,“怎么样?”
陆凛稍微点头。
一旁的张队长也竖起了大拇指:“总算结案了,半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也可以暂时歇一会儿了。”
比起陆凛的淡然,林添脸上的愉快要溢出来,他藏不住情绪,拉着陆凛的手,“太好了!那个,张队,你今天有事吗?没事的话等会儿再回去吧,我们请你吃饭!”
“我们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不可以随便接受饭局。”张队长往空中抛了抛车钥匙,“不过,我可以请你们吃饭。”
三人晚上定了一个小包厢。
陆凛酒量不错,但这回有点喝多了。
张队被一起前来的同事接走了,走得时候整个人烂醉如泥,已经开始耍酒疯,折腾得很。
陆凛明显也醉了。
他和别人不一样,脸色微微发红,正襟危坐在椅子上,面色如常,很安静,也不像一般人那样又哭又闹。
但仔细看,眼神是涣散的。
林添觉得有点好玩,一时起了逗趣之心,先是试探喊他:“陆凛?陆凛?”
陆凛轻轻“嗯”了一声。
林添继续:“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陆凛:“添添,宝贝儿。”
平时陆凛连他名字都不怎么喊,更别说这种腻歪的昵称了,林添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但他被对方这么喊,心里也高兴,凑过去:“我是谁,再喊一遍好不好?”
陆凛乖乖又喊了一遍:“添添,宝贝儿。”
林添听了大概有十几遍,陆凛就像复读机一样,喊了他十几次宝贝儿。
小酒馆凌晨两点打烊,林添不得不把人半扛着离开。他这半天除了学习之外,也开始锻炼,体质没之前那么虚弱,也不会一有男人靠近就脚软。
陆凛对他来说不算特别重,但哪哪儿都硬。特别是骨头,硌得他肩膀疼。
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林添开了门,把人扶到床上,他应该没有精力再帮对方洗澡了,不过好在陆凛身上原本那股冷冽的味道遮盖住了酒气,混在一起挺好闻。
林添想起家里应该有解酒药,但一时想不起放在哪里。
客厅都找了一遍,剩下的只有书房。林添平时也在这里写作业,但基本没翻过任何东西,陆凛看得书太深奥,他没兴趣读下去。
书架翻了一遍,没找到。林添打开右下角的抽屉,一层一层找着,打开最后一层的时候,里面放了个箱子。
那是个木质小箱子,跟百宝箱差不多大,最上面一层精雕花纹,模样繁琐。
林添从来没见过。
他发现看起来这么贵重的东西并没有上锁,鬼使神差地就打开了——
结果里面的东西让他一怔。
一把折叠好的雨伞,还依稀能看到小兔子的耳朵,那是两人第一次相遇,他给陆凛用来遮挡伤口的;一块心型的石头,是陆凛发现他不开心,骑着摩托车淋着雨去了秘密基地,两人打水漂时他随手抓了一把石头放在对方手心,里面就有这样一块心型的。
还有件白衬衫,上面有些褐色的污垢,林添想起一件事:之前他发现陆凛受伤流血那天,衣服因为倒在对方怀里而沾染了血迹,醒来就换了另外一件。
当时对方还跟他说扔掉了。
衬衫上还留着洗衣液的清香,就算不穿了,陆凛也每天都在洗。
再往下,是一些细小又普通的东西——用旧的手机壳,一根钢笔,一个柳条编的花环……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林添有意无意送给陆凛的。
换个角度看,都与他有关。
林添把盒子轻轻盖上,放了回去。
原来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陆凛喜欢了他这么久。
他起身去了厨房,用冰箱里的水果给陆凛做了碗醒酒汤。端进屋的时候,陆凛还在床上躺着,连姿势都没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