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 成长成理想的模样

作品:《我和黑粉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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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欢欢,一直在阳台上盯着,就这么热乎劲,说不定就要求你退圈了。”经纪人忍不住吐槽,自从他们出来后,欢欢就一直在阳台上看着他们。
    潘森自然看见了,他没说什么,回头和欢欢挥了挥手,经纪人说,“是来虐狗的吗?”
    “我走了几年,不辞而别,对欢欢伤害太大了,他只不过是要确定我在他的眼皮底下,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谈好,等过段时间就好了。”潘森温柔一笑,“他会尊重我的意愿,陛下想要退圈是希望多一点时间来陪伴公主,他们分离太多年,我和他的情况又不相同,欢欢没有和我相杀几百年,我没这方面的忧虑,等再过几个月,欢欢这盯梢的劲儿就过去了,我也能正常工作。”
    经纪人说,“你确定……不会走了?”
    “不会!”
    “也不会死?”
    “生命都有尽头,每个人都会死。”潘森说,“异能者也有死亡的一天,除了陛下,谁能真正的长生不老。”
    两人谈了两个小时,经纪人总算放了心,庆功宴上,欢欢和潘森合了影,潘森发了动态,一张九宫格,中间就是他们的合影,他还p了一个爱心,十分醒目。
    这是潘森社交平台上,突然一波秀恩爱,粉丝们都在祝福,总算又有同框的照片了,他们等一张同框等得太艰难了。
    潘森心想,以后同框的照片,怕是只多不少。
    回程的路上,欢欢问,“你喜欢什么季节举办婚礼?”
    求婚也求了,戒指也戴了,婚礼就这么快要提上日程了吗?
    “你想什么时候?”
    “当然是越快越好。”这是夏天,欢欢心想在盛夏举办婚礼也很好。
    “是不是太急了?”
    “一点都不!”欢欢说,“这几年我一直都很低调,扮演你也不容易,很少出现在你的工作场合,你也很少来我的工作场合,大家都说我们是塑料恋人,因为这世上难得有异能者,难得有般配的,所以条件合适就在一起,根本没有多少爱。”
    潘森,“……”
    这是多怨念啊。
    可潜台词他听懂了。
    “明天我陪你上班。”他刚结束演唱会,陪伴欢欢工作也合情合理,正好也看一看欢欢工作的地方。
    欢欢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
    他留在家里,欢欢去上班,他总是心不在焉的,三分钟一条短信,要是没秒回,马上就要打电话,像极了有控制欲的男朋友。
    他一点都不反感被欢欢这么盯着,只是有点心疼欢欢。
    “行,那就说好了,明天陪我上班。”
    “好!”
    翌日一早,欢欢特意给潘森找了一套情侣装,暗搓搓秀恩爱的心思藏不住,他今天比平时早起半个小时,特意打扮过了,模样十分工整。
    “天啊,真的有这么俊美的科学家吗?”潘森忍不住彩虹屁,都成习惯了,欢欢看起来就只有十八岁,可资历算是不错了,自己也有底气,他几乎能想象到欢欢说博士生们馋他的身体,那一定馋,他要是学生,被这样一名教授带着,他也馋。
    他还会宫心计呢,让教授只看他一个人,只带他一个人,一定会暴力其他的师兄师姐们。
    欢欢被夸得心情愉快,两人去研究所的食堂吃早餐,这些年来,欢欢是第一次带潘森来上班,研究所人不多,这是国家高端人才研究所,就学历而言,全是博士,并且很多人是手里握了好几个博士学位,都是严格筛选,资历,能力缺一不可,大部分都是国防科技人才,非常受人尊敬。
    环境简单,人际关系也不复杂,老一辈对娱乐圈不感兴趣,青年科学家哪一个不知道欢欢和潘森的关系,研究所里有潘森的粉丝,还问过欢欢哪天带潘森来上班,要个合影签名什么的,欢欢从来不应承这件事,没想到有一天潘森会出现在他们的食堂。
    老科学家们倒是没什么,年轻那一辈都要跳起来,可没有人乱拍照,连过来要合影都没有,潘森诧异,“我这么没名气了吗?”
    “他们怕我而已。”欢欢淡淡说,放潘森一个人,那就不一样了。
    等欢欢带团队去实验室后,潘森就体会到巨C顶流的感觉,好几名穿着白大褂的青年过来礼貌地问他可以要签名,要合影吗?
    有的人连照片和唱片都准备好了。
    潘森,“好啊。”
    潘森没有欢欢那么冷,非常好说话,也没有巨星的距离感,非常好相处,几名和欢欢平时都没什么交流的科学家都迅速和潘森打成一片。
    什么我家里的侄女特别喜欢你。
    我女儿是你的粉丝。
    我老婆是你的忠实听众。
    我妈妈都很爱听你的歌。
    各个年龄层的粉丝一网打尽,潘森和他们闲唠嗑,无法避免地聊到了欢欢,他也想知道欢欢的工作,提起欢欢,研究所都是一片夸的。
    “除了脾气不好,那真是什么都好。”这是有人下的总结,这群人都很爱护欢欢。
    “平时回家他不会和你聊工作吗?”
    “我们很少聊彼此的工作,我不了解他的领域,他不了解我的领域,都是相互不干涉,不过我觉得……你们很伟大。”有些人光是读书,就读到了三十岁,削尖了脑袋要进这里,很少有人进了研究所后又出去单干,大多数都在这里工作一辈子,以后都是国家重点培育人才,子孙后代几乎都是国家买单,当然,有了这份资历,哪怕出去做,也一定衣食无忧。
    很多人要的是这份尊敬,这份荣光。
    “纳兰教授非常厉害,我们像他这么年轻……”他想了想,“其实也他也不算年轻哦,已经一千岁了,就是看着太嫩了,我们都忘记他的真实年龄,把他当成天才少年。”
    潘森说,“他真是天才少年,他一千岁也是白活的,一直都被封印的,当年公主拍半妖时,他才三岁,其实就是一个孩子,十年就从一个名字都不会写的孩子到科学家,可不就是天才少年吗?”
    说起欢欢吹,潘森当然不让,“除了聪明,读书好,他音乐也很好,各种乐器都会玩,还会骑术,会溜冰,会跳舞,多才多艺。”
    众人,“……”
    他们聚在一起,其实更像了解的是潘森,而不是欢欢,可潘森吹欢欢能吹一个小时,众人都有一个结论,他们果然很恩爱。
    不秀恩爱一定是纳兰教授太一本正经了。
    潘森在欢欢办公室里,还看到了一些奖项,都是欢欢这几年取得的成就,放在陈列柜里,都没带回家,有一些是他出席国际会议的照片。
    一身正装,板板正正又那么英俊,非常扎眼。
    太帅了!
    潘森心动,无比遗憾自己错过的这些年,他好像错过了欢欢成长最迅速的一段时间,也错了这段最精彩的岁月,颇为遗憾。
    当年离开时,欢欢读书已经很好,如果没有变故,他不一定会进航天研究所,也不一定会这么快就完成学业,是他促使了这件事,可他一点骄傲都没有,只有遗憾。
    在众人眼里一本正经的纳兰教授从实验室回来,在他办公室闲聊的科学家们迅速撤退,有一些科学家比较聪明,算着时间提早溜走了。
    “他们确实挺怕你的,你发过脾气吗?”潘森笑问,在他眼里,欢欢是软萌可爱的,可在旁人眼里就是一只大怪兽了。
    “没有。”欢欢轻笑说,“我看起来很凶吗?”
    潘森是第一次看到欢欢穿着一身白大褂的模样,非常心动,更像是他曾经幻想中的一个画面,一些禁制的画面在他脑海里都要连成一部电视剧了。
    他拿过抱枕,轻轻地搂着,就看着欢欢笑起来,“你穿白大褂的模样很……有气势。”
    这时候就一点都不像十八岁了。
    欢欢脱了白大褂,摘了手套洗手消毒,轻笑说,“我带的团队,年轻最小的也二十八岁,手里拿着三个博士学位,非常出众,在普通人里是天才中的天才,可我看着太年轻了,总是让他们忘记真实年龄,所以我就喜欢板着脸,这样会显得自己比较有威严。”
    年轻,有时候是一种原罪。
    欢欢消了毒,上午的工作其实告一段落,他还需要整理报告,其实顾不上潘森,可潘森在这里,他很安心,时不时抬头看他一眼,大多数时候却专注在自己的研究报告上。
    潘森是第一次见到他工作,真的非常专注,他忍不住想起童年时的欢欢,多动症一样,不爱读书,很犯懒,标准的宅男,能被抱着绝不走路,能躺着绝对不坐着,那么懒洋洋的小孩子,独孤青鸾都怕有一天长成纨绔,可她却一点都不担心。
    因为欢欢的岁月很长,就算长成了纨绔,他也有漫长的时间可以成长,独孤青鸾在教育孩子方面,完全就是撒手不管的,在她看来,当纨绔也好,当科学家也好,只是成长的一种方式,选择生活中的一种方式罢了,也幸亏,欢欢都长成了他们理想中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