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 易风的前世今生

作品:《我修了个假仙

    “师父……”
    望着面前这张有些年轻的脸,易风不由自主地就吐出了这两个字来。
    他的脑海中多了很多记忆碎片,这些记忆他能够肯定不是这一世的记忆。这些记忆很遥远,而且记忆里面那些地方,也好像不是人间。
    “想起来了吗?”
    元昊微微一笑,望着易风问道。
    易风满脸惊愕地望着他,说:
    “我脑子里多了很多记忆,但是不完整,我能感觉到这些记忆是属于我的,但是我没有印象。”
    “青渊、神武、练心,我脑子里还有这三个人的记忆,他们都是我的什么人?”
    这三个人的名字,易风之前听到过,那是从柳无忧那里。当时柳无忧告诉易风,元昊和她曾经对戚九刚他们进行过营救,在营救的过程中死了很多人。其中就有青渊、神武、练心这三个人。
    “看来你还没有彻底回忆起来,如果我直接告诉你,你可能也很茫然。”元昊点了点头,说:“那我就接着刚才的讲吧。”
    似乎话讲多了有些口渴,元昊将杯里的茶水喝完,继续说道:
    “我被盘古创造出来的时候,除了维护三界秩序,最重要的一个使命就是捕捉命运。”
    “为了捕捉他,我做了很多准备,我在三界之外建立了一片净土,那片净土我给它取名为仙界。”
    易风闻言,有些听不明白,问道:
    “仙界?神界和仙界……难道不是一个意思吗?”
    元昊摇摇头:
    “神界就是神界,神界里的神灵是盘古创造出来的,人类又是由神灵创造出来。所以人类永远都不可能成神,这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就好像人不可能变成狗,狗不可能变成大象,大象也不能变成蛇。”
    “但狗能够得道,变成狗妖,大象也能得道,变成象妖,蛇更能变成蛇妖。他们得道以后,统称为妖,归为妖族。”
    “那你说,人如果得道的话,变成什么?”
    易风闻言,愣了半天,想了想,他说道:
    “是仙……”
    元昊笑了笑,点点头:
    “没错,就是仙。人们常把‘逍遥似神仙’这句话挂在嘴巴,但神和仙,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物种。神界里面,有天帝,但没有玉皇大帝,更没有王母娘娘,也没有二郎神,没有封神榜西游记里面的所有神灵。”
    “神灵里面有一个领导者叫天帝,其他的神职,不是人类书上所写的那样。人们杜撰出来的那些凡人经过刻苦修炼,而后飞升,实际上是飞升成仙。”
    “人类可以脱离凡人的范畴,脱离凡人的范畴之后,就会飞升前往仙界,成为仙界的仙。所为修道修仙,最终的去处,就是仙界。”
    易风终于听明白了,骇然问道:
    “那传说中的道门祖师爷张道陵,实际上是去了仙界,而非是神界……”
    元昊点点头:
    “没错,人类最初得道,是没有去处的。”
    “是我建立了仙界,完善了人类进化的体系,一个普通人类,需要跨入宗师,然后是化境宗师,神境宗师,最后是地仙。到得地仙,就能成功进入仙界,再一步一步修炼。”
    “我被天帝和如来逼死后,神魂游荡到了人界,而灵体就去了仙界。”
    说到这儿,元昊顿了顿,淡淡一笑道:
    “忘了告诉你,我的人间体叫萧凡,这是我神魂的名字。我的灵体去了仙界,成为了一名仙界修士,我给自己取名叫凌霄子。如果你去问龙云凌霄子是谁,他肯定认识我。”
    易风突然呆滞,猛然想起一件事情,激动说道:
    “我记得龙云曾经跟我说过,他在被他大哥追杀的那些年,逃到了一座山上。”
    “当时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没想到遇到一个贵人,那个贵人救了他。后来他问那个贵人是干什么的,那人说他失去了记忆,只知道自己叫凌霄子。说他一直住在山上,每隔一百年下山一次,去找自己的爱人。”
    “那人……不会就是你吧……”
    元昊哈哈一笑,又点点头:
    “没错,是我,不过这是后话了,我的灵体遇到他,那是缘分。”
    “我的灵体去了仙界以后,从一名普通的修士开始修行。之后我建立了凌霄宗,收了无数弟子。我的大弟子,叫神武,二弟子,叫青渊,三弟子,叫练心。”
    易风闻言,不可思议地叫道:
    “那这么说的话,我也是你的灵体收的弟子,我前世是仙界的一名修士?”
    没想到元昊却是摇了摇头,说:
    “不是的,你前世是神界的神灵。”
    易风怔怔地望着他:
    “神……神灵?”
    元昊叹了口气,说道:
    “神佛两界被命运霍乱,几乎所有人都受到影响,加上天帝和如来起了争斗,两界厮杀不断。俗话说相由心生,神佛坚定的内心也受到侵袭,但唯独有一个人一直没被影响,可谓是出淤泥而不染。”
    “这个人是神界的刑罚天神,他的职责是赏善罚恶,为人刚正不阿。在当时的环境里,刑罚天神成了异类,天帝也不忍心让刑罚天神趟这趟浑水。因为在我们捕捉命运的计划里,一开始就拉上了整个神佛两界做陪葬。”
    “最后天帝亲手摧毁了刑罚天神的灵体,让命运更加相信他真的黑化了。天帝亲手杀了刑罚天神,但并没有摧毁刑罚天神的元神,他将刑罚天神的元神偷偷投放到了仙界,当时刑罚天神元神就在凌霄宗的上空盘旋。我的灵体见那颗元神圣洁无暇,丝毫没有一点污浊,他便将元神供了起来,以保元神不散。”
    “当时龙族的祖先祖龙寿元将尽,没有多少时日可活。我的灵体,也就是凌霄子找到了祖龙,他希望祖龙死后能够贡献出自己的灵体给那颗元神,让那颗元神的主人重生。”
    “祖龙见那元神圣洁无暇,没有沾染到世间的任何污浊,他也不忍元神的主人魂飞魄散,当场就答应了。还没有等到自己死,祖龙就把自己的灵体贡献了出来,让凌霄子复活元神的主人。”
    易风震惊地望着元昊,喃喃道:
    “我就是刑罚天神……”
    “我身上的祖龙纹身是这么来的?”
    元昊点点头:
    “不然呢,白发金甲秉正道,曾是天上刑罚神,身死道消渡龙身,身处红尘护凡人。”
    “这四句诗,已经概括了你所有的来历身世。凌霄子和祖龙复活了你,他给你赐名易风,收你为他的第十个弟子。”
    “当时你可能受到了龙气的影响,失去了你身为刑罚天神的记忆。”
    易风闻言,忍不住说道:
    “可是我的名字不是我爹娘给我取的吗……”
    元昊说道:
    “你从仙界投胎到人间之前,你曾觉醒了你刑罚天神的记忆,给你爹娘投梦,说让你爹娘给他们生下来的孩子取名叫易风。”
    “我跟你爹娘确认过,当年他们两个确实做了这么一个梦,梦见了一位身披金甲的神灵给他们投梦。然后没多久你娘就生下了你,给你取名为易风。因为你的灵体是祖龙给你的,所以你一生下来,身上就有祖龙的纹身。”
    易风听着听着,听出了些许不对劲的地方,他问道:
    “不是,我在仙界待得好好的,我干嘛要投胎到人间来?”
    “我这些年一直在想着成仙,原来我前世就是个仙,我当初咋想的我?”
    元昊摇摇头,叹气道:
    “我不知道,中间出了一些事情。我的灵体,也就是凌霄子,他没有我的记忆,他的存在就是不断地征战,提升自己,为我更好的重生做准备。他没有感情,而且在仙界基本上没什么朋友。”
    “可是我没有想到,我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凌霄子这个灵体,渐渐有了人的感情,有了自己的思想。他开始向往美好,厌倦了厮杀。就在他即将渡劫成为仙王的时候,他离开了仙界,一声不响地去了人间,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当时命运已经发现了凌霄子的存在,他找到仙界当时的仙王,蛊惑了仙王,赐给仙王一道阴雷。命运引发了凌霄子的命劫,在雷劫降下之前,他让仙王提前劈出了阴雷,暗算了凌霄子。”
    “但凌霄子好歹是我的灵体,他没有被那道阴雷劈死,可是记忆又被劈没了。凌霄子失去了他在仙界的记忆,在人间游荡。后来他遇见了一位女子,那女子名叫唐萱儿,凌霄子和唐萱儿相爱了。”
    说到这儿,元昊皱起了眉头:
    “这也是我没有算到的,凌霄子身为我的灵体,没有感情,没有思想。最后他不仅有了感情,而且还喜欢上了那位叫唐萱儿的凡人女子。”
    易风仿佛在听八卦一般,连忙问道:
    “那之后呢,凌霄子为什么每隔一百年要去找他的爱人?难道他和唐萱儿没有在一起吗?”
    元昊摇摇头:
    “他们没有在一起,唐萱儿因为一些事和凌霄子走散了,他们分开之前,凌霄子将仙界的修仙之法传给了唐萱儿。他告诉唐萱儿,只要按照他说的去修炼,就能够一直不老不死。”
    “可是凌霄子没有想到,他刚和唐萱儿分开没多久,命运就找到了唐萱儿,他在唐萱儿修炼凌霄子教给她的仙术之前,就被命运给害死了。”
    “凌霄子一直以为唐萱儿跟他一样不老不死,所以每隔一百年都要下山去找她。可是找了两千多年,直到他遇到龙云,也没找到唐萱儿,一直到他遇到了我的神魂,也就是萧凡,他才知道唐萱儿已经死了。”
    易风听完,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喃喃道:
    “这简直就是一出凄美的悲剧爱情,这命运也太不是东西了,他跟盘古一样心理变态!”
    元昊叹气道:
    “后来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凌霄子和萧凡必须要进行融合,让我重生对付命运。凌霄子本是灵体,他和萧凡一旦融合,他的意识就会消失。凌霄子做出了牺牲,他没有任何犹豫,让萧凡吞噬了他的意识,之后我就重生了。”
    “我重生的第一件事,就是返回仙界,我到了仙界以后才知道你失踪的消息。我开始调查你的失踪原因。可是调查了很久也没调查出什么结果,只发现了你留下来的命牌。”
    “在你的命牌里面,你给我留下了很重要的信息,当时你留下来的信息把我吓到了。你知道你给我留的什么吗?”
    易风见元昊眉头紧锁的样子,忍不住咽了口唾沫,问道:
    “什么……”
    元昊一字一句地说道:
    “当时我还不知道盘古的阴谋,其实是你在命牌里面,告诉了我盘古的阴谋,你告诉了我很多事情。包括……我们今天的谈话,都被你清晰地记录在了命牌里面。”
    “最初开启平行世界的,不是我,而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