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9章酒吧倾叙
作品:《重生八零:温香软玉抱满怀》 酒吧倾叙
晚上,谢云云再也忍不住心里的不适,打电话约程子晴去“忘了吧酒吧”坐坐。
“忘了吧酒吧”位于市中心,与云阁一样,也是属于那种闹中取静的格调。从外面看不起眼,没有大气而张扬的广告牌,只有五个飘逸的大字,也就是酒吧名字。
当然,不知道的人听到“酒吧”这两个字,就觉得这里面很闹。也有人觉得这里看着不像酒吧,会好奇地进来看看。这一看,往往就会让你舍不得离开,只想在这里坐一坐,喝一杯,如果你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的话。
这个地方确实不像酒吧,人们印象中的酒吧,都是聚着许多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女、放着摇滚、跳着艳舞,台上还有年轻歌手哑着嗓子嘶唱。吸引着那些“不识愁滋味,却爱强说愁”的少男少女。
这个酒吧名为“忘了吧”,名字本身就给人一种“
有故事”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这里适合那些有故事的成熟男女。
你进来这里,会有一种回家的舒适感,没有过多的人关注你。你随意找一个空位坐下,调酒师、服务员也从来不问你的名字,不会向你推荐食物。他们都只是微微笑着,存在感很弱。会给你送上的是一杯白开水,一张写着各样特色酒名的招牌,然后会迅速退开。只有你招手了,才会有服务员上来服务,脚步轻轻、声音轻柔、神情舒缓,给你送来你需要的酒水。
酒吧里的音乐都是柔和的轻音乐,让来这里的人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没有故事喜欢寻找故事的年轻人不会来这里,他们喜欢喧闹,他们喜欢刺激,他们喜欢招摇。
喜欢来这里的人喜欢清静,却又不想一个人呆在家里。他们想看到人,却又不喜欢被人打扰;他们喜欢静静地坐着,却又喜欢有人气的地方;他们有故事,或者想与朋友分享,或者只想一个人独自舔伤口。而这里,正是这样一个适合这些成熟男女的地方。
程子晴与谢云云自诩都是有故事的人,与朋友来过一次这里之后,便喜欢上了这里,觉得这个酒吧比起别的酒吧更有韵味,更适合谈心。
两人先喝了两杯鸡尾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两杯鸡尾酒过后,谢云云有了一丝酒意,才忍不住向程子晴抱怨:“子晴,你不知道,今天我差点儿气死了。”
“怎么了?有什么好气的?”程子晴有些漫不经心地瞅了她一眼,道:“相亲失败了?”
“不是因为相亲,是丹丹带着老公回娘家。在我二叔家吃了一顿饭,你知道吗?那个沈文峰竟然会做菜,做的两道菜还得到了我爸跟我小姑他们的称赞。我试着吃了几口,味道确实不错。
可是,他越是不错,我心里的火就越旺。我感觉这哪是吃饭,纯粹是他们夫妻在显摆。唉,吃得我一肚子气,气得心肝火都出来了。”
程子晴喝了酒,脸色绯红,眼神也有些迷离,她抬起头,似乎被这事勾起了几分兴趣,眨着漂亮的大眼
睛,好奇地问:“他们有什么好显摆的?就因为他会做菜你就气?他来自农村,农村的孩子哪个不会做几道家常菜?”
谢云云拿起酒杯喝下一大口酒,闷闷地道:“如果只是家常菜的话还无所谓,他做的那两道菜,都比得过五星级酒店的大厨了。”
程子晴摇头,有些不以为然:“这也不稀奇,那个曾文芳第一次来京都,就去战爷爷家里显摆厨艺,用一道‘手撕鸡’征服了战爷爷的胃。战爷爷从此戒掉嗜辣如命的习惯,而曾文芳也成为了战家恩人似的存在。”
程子晴想起很多年前的事,那个时候,陈文干去找曾文芳,第一次入了她的眼,让她一见钟情,迷了她的心。因为陈文干,她更为关注曾文芳,发现这个女人不是善茬。
曾文芳第一次来京都,名为旅游,实为来探望陈文干,并且还成功地让战家所有人承了她的恩情,引起了小神医沈琅的关注。或许,正是因为曾文芳带着妹
妹来京都,才有了后来的认亲。
这个女人一步一步,每一步都有她的深意,每一步都走得又稳又快,出乎她的意料。
谢云云道:“我听我那个好妹夫说了,说这道菜是他姐姐试验了无数次才做出来的,成为了南方客家山庄的招牌菜。云峰山庄也有这道菜,我爸说,那里还有玉米汁、粥水、豆浆、山楂汁等等,饭前,随你喝什么,都是原生态的客家风味。
说得我都心动了,很想去品尝一番。子晴,我们什么时候去尝尝吧?”
程子晴却沉浸于自己的回忆里,似乎没有听到谢云云在说什么。
“唉,云云,书上早就说了,要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这个男人的胃。我们都不会做菜,可是,曾文芳会做菜。
陈文干住院时,我让家里的阿姨给我煲鸡汤,我每天都会给他送过去,还跟他说是我做的。可是,我大嫂,我那个准大嫂,竟然与我作对。战爷爷家的保姆
按照曾文芳的方子,给陈文干做药膳,药膳做好了,我那个准大嫂便与战友送过去,陈文干就只喝他们送的汤了。
每次我煲的汤,都便宜了我妈妈一个同事,因为,他与陈文干同一个病房。云云,你知道吗?我那个准大嫂,以前还不知道那个曾文芳是她堂姐,胳膊已经往她那里拐了。我不喜欢她,我找她麻烦,不是应该的吗?”
“啊,还有这回事?”谢云云以前只知道程子晴与她大嫂很不对付,却不知道还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程子晴感慨地道:“是啊,其实当时,曾文芳已经答应我,要放弃陈文干了。”
谢云云好奇地道:“那你为什么没有追求成功?是你不够主动吗?”
“我觉得我已经够主动了,因为我都追到南方东湖他家里了。我说服表哥带我去东湖,可是,没想到他父母并不喜欢我。我表哥说,因为孙璃的事,陈文干的父母不喜欢京都的姑娘,觉得我们京都的大家闺秀
太骄纵、不好惹。”
“那陈文干与曾文芳结婚,是因为他父母喜欢曾文芳?他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程子晴摇头:“不是,听说曾文芳以前名声不太好,陈文干的父母并不喜欢她,也不同意陈文干与她交往。只是,后来曾文芳来京都认亲,在京都发生了一些什么,他父母这才不得不同意。”
“发生了什么?不会是两人发生了关系,所以他家里人才不得不同意的吧?”
“不知道,哦,你这么一说,也有可能。”程子晴脸上闪过一丝悔意:如果那个时候她也用点计谋,说不定如今嫁给陈文干的就是她了。
谢云云忘记了之前还有些佩服曾文芳,听到这里,立刻与程子晴同仇敌忾起来:“那个曾文芳真可恶,肯定是她用计上了陈文干的床,后来,又用沈家逼迫陈文干订婚。”
谢云云越想越觉得这就是真相,对曾文芳原有的一丝好感全都散了,对她越发不屑起来。
不过,她想起曾文芳那对漂亮的双胞胎,又想起谢丹丹脸上洋溢的幸福,心里又沉重了几分,无论人家是怎么上位的,人家就是幸福呀。她喝完一杯酒,又招手让服务员再来一杯。
坐在她们隔壁卡座的是两位穿着休闲服、三十上下的男子,一位相貌端正,长着一张有些严肃的国字脸,另一位却长得极其漂亮,特别是那双眼睛,?毛又密又长。
这个漂亮男人正是肖庸,那个国字脸是他的好友曾启。这时,肖庸端着酒杯,放在嘴边,却并没有喝,而是静静地竖起耳朵在听着隔壁卡座两位姑娘的谈话。应该说,自从他听到“曾文芳”几个字后,便竖起了耳朵。
坐在他对面的曾启想说话,肖庸却朝他比了一个“嘘”的动作。
“不会吧?听壁角?你也太、太那个了吧?”曾启那张国字脸不由有一丝龟裂,这是那个从不理闲事的肖大社长?他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用口型表达出他的
好奇与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