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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Samantha

    弄不懂神经病的发病机制,加上最近米歇拉似乎对我的感情生活很感兴趣,撇开人不人渣的论断,“第一个不在父母眼皮底下交往的男友”总是一个颇具侵略感的头衔,妈妈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好奇心,好奇到几乎有点儿反常,一有时间就旁敲侧击他的名字、学历、我们如何相识、又是因为什么在一起,弄得我非常头大。

    截止到毕业舞会当天早晨,我们——我和艾瑞克,已经好几天没能单独说上话了。

    “你要吃点什么?”时针刚刚指向七点,他已经从健身房锻炼完毕,顶着一头刚洗过的、半干的湿发坐在餐桌前,“家里有刚烤好的香蕉杏仁味的燕麦粥(名字叫粥,但它其实是种烤制的食物,口感类似碗装的软曲奇,是将燕麦和坚果用牛奶/豆奶/羊奶浸泡一夜,再放进烤箱烤熟,最后码上水果、巧克力或蔓越莓碎等制作完成的。因为营养又好吃,作为早餐很受欢迎)。”

    “哦,”最近几乎每天都要出门,不是做指甲就是美发护理,再不然就是陪妈妈逛街(其实我不明白有什么可逛的),昨天下午我们甚至在美容院里耗费了足足四个半小时,以致于我总是睡不够,打着哈欠迷迷糊糊的往厨房走:“它在哪儿?”

    艾瑞克无奈的起身,戴上隔热手套亲自把它端了出来:“你去坐着吧。”

    落座后我才注意到他的盘子里尽是些盐水西蓝花(?)、白煮蛋和生番茄,哦,还有一杯蛋白粉和几片棕色的什么都没抹的烤吐司——只有短时间内必须增肌时查理才会吃这个,而且是愁眉苦脸的吃。喝了一口酸甜冰镇的青柠橘子汁,我彻底清醒了:“你在塑形?”

    神经病不想理我。我用勺子舀了一口滚烫的燕麦粥,边在桌子底下勾他的脚踝:“难道你还不知道?今年夏天我们不去海边了。”练出一身肌肉也没地方展示,再说他根本不是临时抱佛脚的人啊。

    “……我知道。”不堪骚扰,哥哥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字面意义上的一眼——他仿佛是一只直面猎人枪口的小鹿,立刻又把脑袋低了回去。

    倏地捏紧了勺子柄,我狠狠掐了一把大腿,好提醒自己不要笑出声来:“你是不是……你去修眉了?”

    英国男性,尤其是年轻男孩子非常注重个人形象,他们会认真搭配衣物、精心挑选首饰,每年修剪发型以紧跟潮流,讲究一点的还会喷香水留胡子,没人会对这些行为评头论足,‘精致’被认为是文明的体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是‘精致’和‘娘气’之间始终存在着一条约定俗成的界限,有些我也搞不明白,比如须后水可以,润唇膏就不行(……);每天喷发蜡可以,去理发店修眉就不行……

    高加索人毛发旺盛,克拉克家族也没有地中海基因(这在英格兰绝对是件令人艳羡的事儿),所以他的眉毛一直都是男孩子最常见的那种,杂乱无章、野蛮生长,近几年就流行这种,看起来生气勃勃,也显得人很精神。

    艾瑞克气红了脸:“不行吗?”凶完他才想起板脸,摆出一副哥哥架子:“好好吃饭。”

    “其实你这样也挺好看的。”我捧着脸认真点评道,“有种乖学生、社会精英的感觉,戴上眼镜穿上正装,好像随时会被你用教鞭打屁股。”

    这番畅想成功令他咳嗽了两声,艾瑞克放下刀叉,没好气的冷笑一声:“你想试试吗?”

    我很识相的闭上了嘴。空气里只剩下我喝粥、他切番茄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早餐接近尾声,我听到他低语:“我今天一直在想你会不会后悔。”

    我不明所以:“后悔什么?”

    “米歇拉说得对,”他用劲捏紧了刀叉,“这种日子你应该和喜欢的男孩子一起度过。”

    我嗤了一声:“当然要和喜欢的男孩子一起过,不然我为什么非要叫你回来?”吵架、冷战我都可以不在意,只是,这个人必须是你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