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02

作品:《虞晚

    我爱你们5555555
    啊!!!我暴风哭泣!!!谢谢大家!!!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我这边的网一直不顺滑,回复评论不是要键入内容后,输入一次验证码才能发送么。我这边是,键入内容→输入验证码→读条一半→卡住→不动!!!→刷新→您输入的验证码错误→!@#¥%@%…………%55555555
    运气好的话,能发送出去一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后台更新文的话,也是要输验证码的,慢虽然也慢吧,但是读条好歹是缓缓在动的,不会卡住不动,等它艰难动完也就好了……如果它动不完,我就换个时间再试试……这种。
    Orz
    太悲惨了……
    啊啊啊我们在来说说雷霆。
    雷霆这个人物,我在大纲里就超级——喜欢他的!!倒不是说别的什么,其实单纯从我的情感偏向上来说,我喜欢犬系……咳,最理想型申屠哲(快闭嘴吧你在想屁吃),接着是李傲!!(李傲应该蛮明显了咳咳咳咳)
    但是我真滴灰常喜欢雷霆,从人物角度上。
    我喜欢这种,有/有过他自己、一个人的世界、的……人物。
    好像有点拗口哈哈哈……
    文艺一点的说法就是什么,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文豪的说法就是,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雷霆尤甚。
    怎么说呢,我看到有小天使的评论里说,私心有一点点觉得,他这样沧桑的男人感觉应该是更适配大女主而不是小软妹——其实是的,雷霆还年轻的时候,必然是心高气傲,一般谁都入不了他眼的。他毫无疑问就是那种,会被别人说“哎呀我真的是想知道你到头来会被什么样的神仙搞定”的人,而这种“神仙”,怎么想都会是那种自己也闪闪发光的大女主更合适,他走男强女强肯定是合适的,比霸总娇妻傻白甜要合适得多——我也这么觉得。
    但是呢,人生中有一个悖论,在网上也说烂了。
    “出场顺序也是很重要的,陪你酩酊大醉的人,是没法送你回家的。”
    雷霆和李傲的像,其实不仅仅是家庭背景、身高身材这种一眼看得到的,他自己都认可的,更多的是一种性格深处“拧”。
    谁、说什么、都不好使。
    他和李傲,都是自己,拧。
    只不过是,他拧过的,是“证明他自己”;李傲是拧“我就是要跟她在一起”。
    这两种行为截然不同,但其实,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并不存在证明自己就比搞男女关系更高贵——不存在这种的。
    一个人,迫切的,全心全意的,想要做成一件事——不违法,不犯纪,无关他人无关大义,甚至可以做到不三心二意——敢于直面自己的欲望就已经很了不起,还能付诸于以坚决的行动,读起来容易,可保守一说吧,80%的人都不可以。
    雷霆当时拧着,无论如何都想要证明他自己,这件事是他眼中的第一位,其他所有的东西都要向后站。然后他得到了一个可以去证明他自己的机会,他头也不回的去了,他成功了。
    他得到了他应得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这些,都是非常、非常……正面的。
    而上天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雷霆是很理性的,他身边就不存在不理性的人。
    可如果理性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有什么心病?还要什么心理医生?
    再理性,也不是机器人啊。
    更何况,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之一,就是“我本可以”。
    只要时间一天还不能倒流,那这四个字,就是一生的心病。
    而且雷霆的“我本可以”,实在太过残酷了。
    他本可以什么?他想,他如果按部就班的,搞完那个剿灭的任务,就安静如鸡的回程,入境,回家——那么,即便他仍然要面对弟弟的意外猝死,但他也有可能以“儿子”的身份安抚住他的母亲,给她一线生机——他本可以。
    为什么没呢?
    因为他发觉了不对的地方,并且提出来了,然后大家跟进——人贩子这一桩事,一桩功,不是先前有准备的,而是……
    “撞大运”。
    撞大运啊——所有人都这么想,包括他。程度就像是我国海关查入境,刚查出一趟走私,正美滋滋的想着好嘞!年终有奖评,然后一抬头,毒贩想不开,往中国贩毒来了——这不是天上掉馅饼么!还就砸你碗里了!
    他怎么可能不追——他怎么可以不追?!
    且不说那时的他根本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
    他穿着军装呢。
    他是军人啊。
    他——他怎么可能做得到,对人贩子这种畜生视而不见?
    那么,他本可以什么?
    不怪他。
    当然是不怪他的,没有人有任何立场怪他,包括他自己。
    他回来的时候,脑子裂成两半的时候,他想了一次,然后再也没有办法想下去。
    他想了什么?他想——
    如果他当时没追…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那一瞬间,他就病了。
    他是一个这么骄傲的人,而且,他出生的家庭,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他是在这一切的共同培育下长大的,他对他的职业无疑是高度认同的,并且,他绝对是,一往终身的。
    在这种前提下,他不能接受自己,产生了“如果他没去救人”这种想法。哪怕另一端是他的弟弟,他的妈妈。
    在最最最最难熬的时候,他甚至会想,还好当时他不知道——其实就算他当时丢了枪拔腿往回跑要去见他母亲,在情理上,也没有人会说怪他的。
    “去他妈的别人,我什么都不要,我要我的家人活着。”
    有问题吗?没有。
    可。
    你可以这么说,我可以这么说,他不能接受自己曾想过要这么说。
    哪怕是自古忠孝难两全,忠字也在孝字前。
    这简直是,信仰毁灭式的打击。
    所以,他绝不可能往外提一个字。
    这是他的病,不存在治好的可能。
    我写了三遍,他视角下的,“她什么都不知道”。
    讲真,病前的雷霆,未必真的会喜欢虞晚。
    可是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虞晚要是真出现在他的二十岁,估计是什么都排不上号的,他有什么心思花在这种软得能团成一团的妹子身上?学校里最夺目的女孩追他,他都还看不上。
    可人啊,不同的阶段,所想要和需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从他病后,已经过去好久了。
    久到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以为他好了。
    不会的。
    他病时,不是小打小闹,不是擦破皮上药,是最锋利的一把刀,把他劈了个从头到脚。
    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在最深沉的梦里,扔了刀,丢了枪,赤手空拳的,杀过穿jun装的他自己一次又一次。
    他不会说,不会向任何人说,任何人,都不能知道。
    他也不需要了。
    他不需要他曾经想要的一切,自毁倾向其实并不需要多么强烈。心里有太多苦的人,一点甜就能填满;曾经太过骄傲夺目的信仰,一点黑斑都容不下的。
    我本来还有一段想写的,没有写进去,后续也不知道会不会用上,大概率是不了。
    我想,雷霆是去看过心理医生的。
    可是他其实也不需要。
    他自己知道得太多了,他自己想得太明白了,他不需要别人帮他补充什么,不需要别人提点他什么,他不需要任何,和他相似的人、事物、元素。
    他不需要同类,一点都不需要。
    [究竟是怎样的傲慢,才能让拥有他现在这种地位身份的人,依旧不在乎呢?]
    不是傲慢。
    是“我不配”。
    谢谢她,什么都不知道。
    乄īαǒsんūǒ(尛説),ひ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