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唐人街
作品:《古穿今之国民妖精》 古穿今之国民妖精 作者:海棠花未醒
古穿今之国民妖精 作者:海棠花未醒
第九章 唐人街
乔尔·霍普再一次认识到了岑大导演的财大气粗。
他和自打进了娱乐圈之后就只负责拍戏的真·职业演员林窈不一样,在他刚进好莱坞的时候,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导演助理。
为了给剧组节省预算和人工成本,在电影前期筹备时都会制作一个名为“剧本分解表”的东西,即把一份几千场镜头的剧本分解、拆合、整理,然后转化成一份尽可能把同样场景和服侍的戏份安排到一起的拍摄日程。
所以电影的拍摄时间线根本就不是观众看到的那样,为了不重复租用同一个场地,或者为了一场天然的大雨,导演们经常会把根本就不连贯的两场戏放在一起拍摄。
不过对于从来不做预算估值的岑子陌来说,整个片场的拍摄进程全凭老子心情。
开机第二天,他就把男主角一竿子支到了哥伦比亚,拍摄他的单人镜头。
仿佛生怕霍普滚得不够干净利落,岑导自掏腰包,连人带团队整个打包上了红眼航班,连夜飞出了美国境内。
还好,他可能也考虑到自己会被演员工会起诉,特意“贴心”地安排了头等舱,大有你不满意我还可以调动私人飞机的架势。
而导演本人,则留在美国纽约,和女主角共同拍摄剧本中的回忆杀。
还好林窈已经和岑子陌合作过一部电影,所以对岑子陌朝令夕改,瞬息万变,没有丝毫套路可言的任性有了一定了解,所以她对于自己昨天还在拍摄三十八岁功成名就女毒枭,今天就要饰演十八岁任人宰割小可怜没有任何不适。
在化妆师的一双巧手下,二十四岁娇艳妖冶的林窈很快就变成了青涩柔弱的姚曼如。
她穿着一条带着明显褶皱的红色旗袍,廉价的光滑面料和不够贴身的剪裁让这条旗袍的红色都变得俗艳起来,不过好在她还年轻,少女白皙的肌肤嫩的仿佛可以掐出水来,腰身不盈一握,长腿翘臀,身姿摇曳,即便化着粗糙的烈焰红唇妆容,浑身也充满着天然的诱惑,能够勾起男人最原始的*。
至于今天和林窈有大量对手戏的岑子陌,却依然被按在梳妆台前化妆。
他这次要客串的角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还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所以他不能再素颜出镜,必须要用神奇的化妆术来放大他长相上的欧式特点,甚至还要化得丑一点,才能更贴合阿尔奇·莱斯特这个角色。
特效妆是众所周知的费时费力,林窈换完衣服了,他那边才染完头发。
虽然岑子陌的眼珠颜色比天朝人要浅一些,但是他的发色还是很正常的黑色,即便因为前两年身体不好,发色有些枯黄,也不曾有任何染烫的行为。
但是今天,他为了这部电影,居然真的把头发染成了金色!
林窈看着化妆师开始往岑子陌的脸上固定假体,忍不住感叹道:“子陌,你为了这部电影也是牺牲的很大了,跨人种也要演这个角色……难不成你今年就想拿一个奥斯卡的‘终身成就奖’?”
她一直觉得自家未婚夫不仅导演功力有目共睹,演技水平也毫不逊色。只不过因为他在电影里出场的时间太短,又懒得和真正的演员们抢“最佳男配角”的入围名额,所以才一直没有拿到证明演技的奖项。
岑子陌闭着眼睛,任由化妆师在他脸上施为,闻言,轻声笑道:“你以为我是为了一座小金人才宁愿坐在这里四个小时,糊着一脸假体也要演阿尔奇·莱斯特?”
他不甚在意地哼道:“小金人又不是纯金的,再说了,就算是纯金的又哪值得让我把自己祸害的面目全非呢?”
特效化妆师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美国女人,她似乎是岑子陌的亲妈粉,所以对于“儿子”的张狂言论并没有任何异议,反倒笑眯眯地跟着点头。
她看林窈站在一边,就塞给她一盒棕褐色的粉膏,示意林窈可以帮忙给岑子陌上妆。
林窈昨天就用了这个粉膏把自己涂黑,所以上手很快,用化妆刷沾了点,就开始像涂石膏娃娃一样往岑子陌裸露出来的白皮肤上面大肆涂抹起来。
她一边涂,一边配合的问道:“那是什么值得你‘面目全非’也要出演这个角色的呢?”
岑子陌以往客串自己电影里的角色都是天朝人,在《ensnalsummoner(跨次元召唤师)》里,他甚至修改了漫画原著的人设,也硬是把自己客串的男主角的警察邻居给修改成了天朝人,就是因为这个警察是何尚最喜欢的角色,但是他又懒得化妆。
当时的确是有漫画粉表示抗议,不过被天老大他老二的岑大导演一句“电影宇宙与漫画宇宙设定会有出入”给堵了回去。
《drugqueen》是有历史人物原型的,即便是姚曼如这个主角,之所以能被岑子陌轻易从古巴人改成天朝人,也是因为姚曼如是偷渡客,身份来历一直不明朗,仅存的几张照片也很模糊,她是古巴人这一点完全是编剧的个人推测。
不过她早年在唐人街生活过,所以岑子陌改了原剧本人设也无可厚非。
但是阿尔奇·莱斯特却是有比较完整的身份背景的,岑子陌若是依然任意妄为修改人设,只怕这部电影还没等上映,就会因为不专业和不尊重史实而被影评人喷死。
所以按照以往的套路,岑大导演完全应该另选哥伦比亚籍贯的演员啊!
然而,林窈听见岑子陌理直气壮地用字正腔圆的天朝话回复道:“当然是因为莱斯特和姚曼如有床戏啊!”
林窈:“……”
哦,我还以为你有多大出息呢,呵呵。
满脑子都是黄色废料的导演邪魅一笑,语气荡漾:“明天就有床戏了,窈窈要不要今晚来我房间,咱们对一下剧本?”
林窈手一抖,差点把糊满棕褐色粉膏的化妆刷怼到他嘴里。
对剧本?我看是“夜光剧本”吧!
《drugqueen》的女主角忧心忡忡,自己没有美国国籍,不知道如果自己现在提出诉讼,声称某天朝籍岑姓知名奥斯卡最佳导演对自己性骚扰,美国演员工会会不会接受审理?
美国演员工会:呵呵,mrs·ciel又在开玩笑了。
我们不仅不会接受审理,还会免费送您七十五美刀,赶紧拿着钱和“某天朝籍岑姓知名奥斯卡最佳导演”去拉斯维加斯领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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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需要采景的美国唐人街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南端下城。
还未进入拍摄,林窈就已经率先是站在一会儿要拍摄的场地里开始和不明真相的路人打招呼了。
自从上次在缅北夜总会,她扮演的姚曼如差点把真正的大毒枭阿坤给忽悠瘸了,林窈就觉得自己找到了一种新的入戏方式。
如果她扮演的角色能融入到特定的环境里,并且不被当地人发现违和之处,就说明她是真的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
这个道理和“白居易问诗老妪”是一个道理。
虽然林窈身上穿的戏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款式,在现在的天朝人眼里都是老古董,不过在纽约唐人街,反倒没有一个人对林窈不合时代的穿着多加关注。
在这个世界最发达先进的城市里,唐人街却依然保留了天朝最老派的风韵和习俗。
林窈沿着街道,慢悠悠地超前走着,她营造出来的卑微又暗含韧劲的气质很好的迎合了唐人街的民风,仿佛她真的是在某一处狭小的鸽子笼里出生长大一般。
沿途有很多出售天朝风纪念品的货摊,用来卖给寻新鲜的外国人,或者来这里旅游的天朝人。
颜色鲜艳,做工粗糙,价格低廉。
甚至比不得岑子陌在缅北给她买的那些异国风礼品来的有趣。
不过林窈却还是在一个首饰摊前站住了,甚至饶有兴致地对着摊位上的镜子,试戴起两美元一支的玻璃珠钗来。
她这种生于富贵之家的大小姐,虽然动手能力不行,但是鉴赏品味还是有的。
虽然这些首饰原料便宜,但是却是纯手工制作。
比起旁边流水线上批发的古风发钗,反倒这里的商品更具有上个世纪的风情。
化完妆后也一直觉得自己少了点什么的林窈拈起一根镶着塑料红宝石的簪子,飞快地挽了一个松散的低髻,然后把簪子斜斜地插入发髻的结扣上固定住。
一根假簪子,却让姚曼如的形象立时丰满起来。
也许是因为化妆师是欧美人的缘故,她们并不晓得簪子的妙用——
姚曼如本来就是一个擅长利用自己任何优势的女人,她既然貌美,自然是在贫穷中也要让自己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来。
还有什么是比塑料宝石簪子,更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的呢?
首饰摊的摊主是一个花甲之年的老婆婆,底层阶级的劳作和苦痛已经折磨掉了她年轻时的美貌,不过从她的骨象来看,三十年前也定然是一个轮廓清秀的美人。
人生三大悲哀之事莫过于此——江郎才尽、英雄气短、美人迟暮。
老婆婆笑眯眯道:“像你这样的年轻小姑娘,就应该打扮的鲜亮些,戴着花儿朵儿的才不枉青春啊。”
林窈抿着嘴,从手包里掏出一张百元美钞,塞给了这位老婆婆,笑道:“不用找了。”
老婆婆骤然看见这么大面额的钞票,有些愣住了,随即低下头,从自己的布包里开始找零,一边急道:“姑娘你给的太多了,我的簪子也就卖两美元,不值得呀!”
“值得的,您的簪子我很喜欢,您本人我也很喜欢,所以都是值得的。”
林窈日常怜惜美人是不看年龄、恩怨以及国籍的。
她背转过身,挥手道别,朝着片场走去,不过一百美元,只当做日行一善了。
但是演绎了不只一次穷人,却压根没有见识过真正贫民窟生活的林大小姐,这次俨然是好心办了坏事。
她不等拐过街角,就敏锐的听到了刚才那个老婆婆的呻吟声。
林窈退回去看了一眼,发现刚才的摊位围着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一边嚣张地扒拉着摊子上的首饰,一边挥舞着棍子在空中比比划划,等林窈走近,才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老太婆,听说你赚了大钱?都是街坊邻居,哥几个最近手头有点紧,你就通融一二,等我们发了大财,自然会还给你的。”
老婆婆几乎是毫无反抗之力,就被他们轻而易举抢走的钱包。
“就这么点?刚才不是有人给了你一百块么?你藏哪里去了?”其中一个小混混揪着老婆婆的衣领,另一只手则挥着铁棍狠狠地砸在摊位下方的架子上。
老婆婆两腿发软,把着小混混的手臂哀求道:“没有,没有的事,钱都在那里了,没有更多了。”
然后,她就被这群根本不懂得“尊老爱幼”为何物的社会渣滓推倒在地上,摊位也被掀了,塑料簪花四散滚落,好不狼狈。
林窈正欲上去,就被旁边卖荷包手帕的摊主拽住了。
他小声劝道:“姑娘啊,你细皮嫩肉的就别管了,那老李太太损失点钱财没什么,别把自己搭进去。”
林窈沉默了一下,突然弯腰,脱下一只十厘米的高跟鞋,精准地掷到了那个推倒老婆婆的小混混的后脑勺。
“咣当”一声,所有人都静了一瞬,那个小混混转过身,看向林窈,指着她摇摇晃晃道:“你他妈……”
然后他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卖荷包的老板默默松开了手,敬畏地往旁边挪了挪。
林窈脱下另一只鞋,握在手里,面无表情朝着他们走过去。
正在砸摊子的小混混们一愣,接着刚才“牺牲”的同伴的话问道:“你他妈是谁啊?敢和我们哥几个做对,是不是不想在唐人街混了?”
林窈不想暴露身份,又觉得自己现在见义勇为不符合姚曼如人设,所以她想了想,回答道:“叫我雷锋。”
拎着棍子的小混混:“……”
可惜他们不能理解林窈五讲四美好少年的苦心,反而觉得自己被涮了,气冲冲地叫骂道:“臭丫头片子你玩老子?”
老婆婆艰难地爬起来,连忙挡在他们前面,对林窈道:“姑娘你还不快点跑……”
不等话说完,就被一个小混混一巴掌打倒在地,另一个则抄起棍子劈头盖脸地朝林窈砸了下来。
所有人都以为会出现血案。
就连默默躲开的卖荷包的老板都忍不住为娇花一样年纪的小姑娘感到惋惜。
只听“嗷”一声,举着棍子的手就被十厘米的鞋跟和铁棍钉在了一起。
除了一个被砸晕,一个抱着手嗷嗷叫唤的小混混外,剩下的三个人忍不住后退一步。
但是其中一个很快就指着林窈只剩下一层黑丝袜的双脚,几乎是喜极而泣道:“她没有高跟鞋了!”
林窈冷笑一声,怎么唐人街的混混怎么都比天朝本土的混混来的天真呢?
既然本宫用高跟鞋都能怼死你们,就该想到世间万物到我手里,都能变成杀伤力极强的武器。
“我闯的祸,就该由我自己承担后果,不是么?”林窈没有高跟鞋的加持,是比这几个混混要矮上半个头的,但是她的气场两米八,生生碾压了这三个唐人街街霸。
她生气的时候,眼尾会染上一抹绯红,本来化妆师故意打造的憔悴青涩妆容添上这宛如画龙点睛一般的红晕,顿时变得娇美鲜活起来,让三个本来想给林窈一个教训的混混都忍不住心神一荡。
他们的语气不自觉的软了下来:“哎呦,美人儿眼生啊,刚搬来唐人街?那你不认识我们哥几个也情有可原,一会儿咱们出去喝两杯,不打不相识嘛!”
甚至还有一个小混混打量了一下林窈的黑丝袜红旗袍,猥琐的抛了个媚眼,道:“小美人儿身材不错,在哪家店工作啊?今晚哥哥去照顾照顾你的生意,好不好?”
被当成站街女郎的林影后:“……”敲里吗。
但是卖首饰的老婆婆却在收钱的时候摸过林窈的手,知道有着这样娇嫩柔软皮肤的姑娘绝对不是那种为了钱出卖*的风尘女子。而且她随随便便就能把百元大钞当成小费,言谈举止都颇有教养,很可能是出来玩的千金小姐。
老婆婆踉踉跄跄挡在林窈身前,把本来想要追上去还给林窈的百元美钞从自己的衣服内袋里掏了出来,颤巍巍地递给对面的小混混:“钱都在这儿了,几位小哥行行好,放我们娘俩走吧。”
“娘俩?”那个要照顾林窈“生意”的小混混腔调古怪的重复了一遍,然后他们仨一起大笑出声:“老李太太,整个唐人街谁不知道你就是个无儿无女的老寡妇?”
另一个小混混更是不怀好意道:“没准儿连丈夫都没有呢,别是个老处女吧哈哈哈……唔!”
他惊恐地掐着自己的嗓子干呕,瞪着林窈道:“你他妈把什么东西扔老子嘴里了?”
林窈气定神闲:“含笑半步癫。”
小混混:“……”
其实只是扔进去一个塑料珠子的林窈煞有其事:“不信你就再笑一声,看我能不能让你当场暴毙。”
说到“暴毙”二字,林窈勾起一个妖娆又冷酷的笑容。
看着对面三个小混混将信将疑的表情,以及最先倒下去的两个小混混也从昏迷和剧痛中恢复一二,林窈默默把老婆婆护到自己身后,活动了一下手腕,把自己的手指捏得“咔吧咔吧”响。
“不就是打群架么?”林窈微微一笑:“四年不练,我都有些生疏了呢,还望几位承让。”
五个混混对视一眼,举起铁棍,一起朝着林窈挥了过去。
林窈没有什么趁手的武器,于是干脆拔下自己刚买的塑料红宝石簪子,将尖锐的一端对准了对面混混……的大腿根。
既不会出现致命伤,又足以让他们痛到失去战斗力。
虽然从武器的长度和杀伤力来说,就像一根筷子对上了狼牙棒一样差距悬殊,不过当年名震沙场的小林将军就算拿着一跟牙签,也足以把这几个虾兵蟹将收拾的服服帖帖。
最后,这五个混混是捂着大腿根,连狠话都不敢放,一瘸一拐、屁滚尿流地逃离了狼藉的现场。
林窈把沾着血迹的簪子随手扔到一边,然后把散落在附近的高跟鞋捡起来,干脆利落地把十厘米的鞋跟掰断,然后套在脚上,勉勉强强趿拉着,送老婆婆回家。
本以为卖手工饰品为生的寡居老人生活要更艰苦一点,不想李老太太的住处居然称得上是宁静舒适。
打了一架略活动活动筋骨的林影后还没有忘记自己今天的拍摄,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看老婆婆到家便准备告辞。
结果她一转身,就结结实实撞上了一个男人……饱满的胸肌。
林窈没有防备,所以回身的力道过猛,反倒撞得鼻子一酸,流出了几滴生理性的泪水。
不等她抬头,就听见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冷肃声音:“妈,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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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唐人街